信息技术在道德与法治的运用 [浅谈现代信息技术如何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整合]

2021-10-19 15:13:41 | 浏览次数:

浅谈现代信息技术如何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整合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把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方法、人力资源和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资源以及课程实施等融合为一体,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教和学的观念以及相应的学习目标、方法和评价手段,共同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道德与法治课如果只借助道德与法治课本,接收的信息是比较有限的,不利于学生对道德观点的理解与感悟,而信息技术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有效应用,将极大地丰富学生学习的信息,改变教与学的方式,有利于提高道德与法治课的实效性。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领域中,国家越来越重视道德与法治教学,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更新道德与法治教材,使之能够贴合现代法治,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与重视。在以往的教学中,传统的教学思维只注重学生的语数外所谓的主科成绩的发展,而忽略了孩子们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教育。在新课改为背景下,教育部将道德与法治教学提上日程,目的在于追求学生的全面发展。当下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将信息技术引入到道德与法制的教学中,并使其得到合理运用。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按部就班地将课本上的内容机械重复地讲授给学生,让学生根据自己的领悟来学习这些本就抽象的知识。而以多媒体为支撑的教学则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形象,如音频、影像、画面等多媒体手段将抽象的文本知识直观地、生动地展现在学生面前。两者相比较来看,明显是多媒体技术更能满足当代孩子对于学习的需求。小学孩子对于社会各方面的认知还不健全 ,而道德与法治又是抽象的概念,对于他们来说,理解就更加困难了。而引进多媒体技术后,孩子们可以在多媒体具体化、形象化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更加具体深入地了解道德与法治的意义,并可以熟练地掌握学习技能。         (一) 信息技术改变了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 在以往的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主要是声音(教师语言)、文字和图像,主要通过书、纸的记录和传播。信息技术作为呈现教学内容的重要工具可以将多种媒体方便、快速地集成,实现对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信息技术提供的多种媒体的刺激,有利于学生对道德观点的理解,道德情感的激发,道德行为的指导。   道德和法治本是两个独立的学科,各自含有一整套庞大的概念和知识体系,将这两个学科融合之后,其学习难度更是增加。对学生来说,要让他们完全掌握这样一套知识是非常困难的,他们所需要的是在短时间内更具体地理解一个概念。利用生动有趣的讲解,吸引其学习兴趣与好奇心,能为以后的主动学习打好基础,这才是正确的教学方式的良好开端。将多媒体设备投入到道德法治的教学中,把复杂的观点理念简单化,使事物的表象与原因联系起来,是多媒体受师生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 信息技术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 课改要求新课程应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提倡“先学后教”。教师通过设计真实任务型活动,让学生在完成真实任务的心理驱动下利用网络技术从不同资源中查找、评价、收集信息,研究现实问题,提出解决策略和方案。由于网络提供了一个拓展的课堂和一个微缩的社会,使学生接触的不再是单纯的文字材料,而是可以观其形、闻其声、知其意的“立体空间”。这种资源的优势使课堂容量一下子不知道扩大了多少倍,突破了书本是知识主要来源的限制,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工具。这充分体现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特征,更多地赋予了学习者学习的自由。让学生学会自己学习、自己探索、自己获得知识。

(三)信息技术改变了教师的教学方式 教师教学方式与学生学习方式是相对而言的,学生学习方式发生变革的同时,教师教学方式也必然发生变化。教师的角色应从知识传输者、权威者转换为学生学习的辅导者、支持者,信息技术则成为教师辅助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信息技术有助于教师创设更生动、逼真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进入自主学习状态。

  总之,信息技术与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整合的最终目的是追求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处理信息的能力,学会分析信息,自主建构对道德观点的意义,为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法、遵法、守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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