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

2022-03-26 09:54:21 | 浏览次数:

摘要:湖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新生代农民工输出的大省,通过对湖南省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分析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需要从政府、社会、企业、农民工个人四个维度出发,从就业布局、就业制度保障体系、职教培训、就业信息基础平台、社会融合等方面着手解决。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就业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16)05-0098-06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形成了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支新型劳动力大军,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农民工群体,他们由于城乡二元受制于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难以享受平等就业、公共服务等权力,由此也引发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湖南是农村人口大省,是农民工数量众多的省份之一,他们的就业问题与农民的小康生活、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发展、湖南的富民强省战略息息相关。因而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湖南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就业特征

湖南省作为农业大省,是农村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之一,2015年末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9.11%[1]。湖南农民工总量2014年为1707.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206.8万人,新生代农民工(1980年及以后出生)占同年龄段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78.9%,[1]是湖南外出务工的主力军。

新生代农民工不论是农村长大的还是城市长大的,有了父辈的财富积累,他们的生活和成长环境相对安逸、富裕、多彩,相对于父辈,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特征呈现许多积极的变化:

(一)综合素质高,务农经验缺乏,成长经历趋同于城市同龄人,更加渴望融入城市

新生代农民工突出特点是综合素质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要高些。凭借老一代农民工积累的物质基础,他们普遍受教育的程度比老一代要高,同时受全球化、国际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影响,接受新观念、新事物更快,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相对于他们的上辈,他们更适应城市生活,也希望城市能真正接纳他们,而是到了学龄就上学,结束学业后就进城务工,基本远离农村和农业生产,对农业、农村、农民、土地等相对生疏,缺乏相应的务农技能。“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新生代农民工一年仅回家一次,还有4.5%的隔几年才回家一次。在农业技能上,43.9%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没有农业技能,18.3%的从未干过农活,对农业劳动技能知识一点也不懂。”[2]他们渴望通过自己在城市的打拼,进入和融入城市社会。

(二)初次从业年龄较低,工作动机由经济型向发展型转变

“湖南新生代农民工初次外出从业平均年龄为18.7岁。其中80后初次外出平均年龄为19岁,90后初次外出平均年龄为17岁;5.9%的新生代农民工初次外出从业时未满16岁,71.1%的初次外出从业年龄在16岁-20岁之间,23%的初次外出从业时年龄在21-30岁之间。”[2]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对未来的期望更高,个性独立。他们不仅注重现实的待遇更期待未来的发展,渴望更大的发展空间,因而找工作不但看重薪资水平,更注重工作环境与职业发展前景,不但要在城里挣钱,更想能在城里体面生活。

(三)生活由生存型向享受型转变,更关心国家政策和注重权益保护

一方面,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收入、消费水平较高,基本无储蓄理念,“他们人均月收入比传统农民工整体收入水平高488.6元,但调查中55.1%的新生代农民工每月结余不高于月工资的50%,有9.4%的新生代农民工每月结余不高于月工资的20%,还有3.9%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结余,”[2]基本上是“月光族”。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程度较高,他们对文化精神生活需求相对较高,但普遍低于城市总体水平的收入不能支撑他们获取更高层次和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只能选择相对廉价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同时更希望被他人尊重与被社会认可,对国家关系到自己权益保护的政策更关心,

(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仍以东部地区为主,且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地区看,湖南外出农民工绝大部分还是在东部地区,“2014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跨省流动农民工总量的93.5%,流向中部地区的占2.2%,流向西部地区的占4.3%”。从外出农民工的就业地点看,“在直辖市从业的占3.36%,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1.49%,在地级市务工的占44.73%,在县级市务工的占18.45%,在建制镇务工的占9.90%,在其他地区务工的占2.07%。”

二、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面临的问题

受惯性思维的影响,城市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定位与态度仍普遍停留在第一代农民工的基础上,因而其社会地位与生存状态并没有得到明显地改善,处于一个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的尴尬状态。

(一)在职业发展上困难重重

1.职业角色认同困惑。新生代农民工非常喜欢城市的生活方式,把自己当作城市中的一员,认为应该得到与城里人同等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注重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空间,对未来满怀憧憬。然而户籍等制度壁垒和城市社会对他们的排斥,给他们在城市生活与工作造成了诸多问题,如他们自我身分认同为“产业工人”,而城市社会给他的身分定义为“外来务工者”,身分认同差异给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带来了职业角色认同的困惑,同时与城市就业者相比,收入差距是不断地扩大,使他们心理落差特别大,对职业认同更加困惑,身份焦虑感越发强烈。

2.职业适应性相对低下。与老一辈农民工相比较,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适应性有其优势,更自我自信自强,思想更开放,容易学习与接受新生事物。但也有其不足之处:往往心气高,对工作期望值比较高,却能力又不足;缺乏务实精神与敬业精神,使得他们难以适应城市职场。

3.城市社会资源的相对匮乏。目前传统乡土社会网络对新生代农民的支持作用逐渐弱化,城市社会网络对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还处构建过程中,在这一构建过程中,取决于两个比较关键性因素,即职业和居住点。而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职业相对不稳定,变数大,居住地一般也不固定,城市社会又相对排斥,要构建好的城市社会网络相当困难,这使得他们难以获得相应的城市社会资源,以支撑他们的职业发展。

4.自身职业素养相对较弱。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企业对职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等相对有限,其职业素养仍然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严重影响了他们职业的向上发展。

5.职业价值诉求容易错位。因地域的差异、工作环境的不同、地方政策的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加上个体之间的认知能力及主观意识上存在差异,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又可分成不同群体,这些不同的群体,人格特征、价值取向,利益观念都有着不同度的分化。少数农民工自利性较强,价值向短视,职业价值诉求重物质轻精神。若不正确引导与规范,久了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生涯产生的负面影响。

6.职业期望高而声望低。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期望自己能找一份工作环境好、工作比较轻松、待遇还可以的比较理想的、有前途的工作。但由于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职业技能较弱,所从事工作的领域基本上是强度高、环境差、收入低的建筑业、制造业、低层次的服务业等领域。这些工作的收入难以维持他们在城市生活的需求,亦难满足他们职业发展的需求,还要遭受城市社会的歧视排斥。这种职业期望高与职业声望却较低的矛盾,容易导致他们产生心理落差,影响身心健康。

(二)就业层次低、环境差,地位低

目前我国产业发展大多还处于中低端水平,高端产业发展还严重不足,对高端人才吸纳力不足。面临这样一个就业环境,新生代农民工找工作,不但要和老一代农民工竞争,还要与大学生竞争。与两者竞争中,在吃苦耐劳的精神上,比不上老一代农民工,在能力素质上,又弱于大学生群体,使得他们的就业空间相对较少,就业层次也相对比较低,大多只能从事简单制造业、低端的服务业、小生意等领域。从长期来看,这将导致他们与城市的同龄人差距越来越大,在城市难以找到适合的定位,当面对社会中的各种诱惑,他们更容易误入歧途。

(三)就业机会与收入不公,就业权益与保障缺失

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经常不稳定,变换工作比较频繁,就业权益容易受侵害。“调查发现,被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次数最少的是1次,最多的是15次,平均达到2.72次。”[3]工作的不稳定使他们在现实中的各项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一是就业权利被限制。受户籍等制度的影响,在很多地方和企业,新生代农民工难以获取公平的就业竞争权和自由择业权。二是劳动报酬权益易受侵害。如同工不同酬、工资难以合理增长、工资被拖欠或拒付等。三是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4]四是劳动保障安全缺失。由于缺少相应的工作安全措施与培训,工作安全防护水平低,其职业病率相对较高,工伤事故发生率仍然较多。五是相应的社会保障权较少。由于户籍等制度的制约,新生农民工虽然工作生活在城市,但很难享受到城市市民相同的待遇公共服务,其公共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住房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等是他们想在城市发展却难以逾越的难题。

(四)收入低、情感孤寂、社交圈子窄,难以融入城市社会

一是收入低,城市生活成本高,难以定居城市。对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能定居城市,成为真正的市民,是最理想的归属,但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收入低、生活成本高。“有66%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收入水平问题阻碍了他们在城市定居,有48.9%的人对当前收入水平不满意。”[2]对于以后的去留,“有5.5%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坚决不回农村,有35.5%的表示会尽量留在城市,只有24.3%的表示挣够钱就回农村,11.6%的表示一定会回农村。”[2]

二是情感孤寂。目前在外出的湖南新生代农民工中,总体上是男多女少,且未婚男性占比高,难以找到适婚的对象,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的同时还要承担成家的相关压力。而已婚者也常常与家人分居,心理、生理难以得到正常的慰藉,另外企业与社会对其人文关怀不足,使他们的情感难以找到依托的平台,孤寂困惑成为困扰这一群体的首要心理问题。

三是生活圈子狭窄,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受收入、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大多处于社会底层,与当地城市市民难以有社交关系,生活圈子十分狭少,很难融入当地城市社会。“调查中有4.9%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没有归宿感是他们融入城市的最大障碍。”[2]另一方面,城市市民的淡漠也是新生代农民工重构社会关系网络困难的重要因素。

再是缺少组织依托,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新生代农民工来到城市打工,远离了原有的村组织体系,又很难加入到城市的正式组织体系,当其正当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时,他们渴望却难以找到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代表和维护其利益。由于其政治社会参与的途径微乎其微,很难依托组织与其他社会群体进行利益博弈,影响政治与社会决策,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中。

三、多措并举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

新生农民工就业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从政府、社会、农民工个人三个维度着手:政府的责任首先要从制度、法律上保证农民工就业公平,其次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再是推进城镇化建设,扩大农民工就近就业空间。而社会方面,一是发挥社会力量在落实有关政策中的作用,二是发挥社会力量可为增加社会就业、创业机会上提供更多、更大的空间。农民工个人方面,主要是转变就业观念、提升个人就业能力。

(一)做好规划、合理就业布局

1.做好规划设计,分段实施。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需充分研判劳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发展趋势,做好就业规划,明确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发展方向与推进路径,并按照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制定各阶段就业的目标与工作重点,逐步推进和落实。

2.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地域布局、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的新生力量,其就业布局必须考虑地域、城镇、产业等方面的因素。因而要“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好人口分布和经济结构、国土利用的关系,注重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与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匹配,逐步调整生产力布局,努力形成农民工在东中西不同区域、大中小不同城市和小城镇以及城乡之间合理分布的发展格局。”[5]

3.以县域经济的发展促新生代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以县域经济的发展带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因而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新生农民工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方面要培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造新的技术岗位,拓展新生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继续保留和发展一些环保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稳定和提升原有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三是发展新型服务业,培育创造更多的就业增长点。

(二)破解制度藩篱,完善就业保障体系

1.剥离户籍制度上依附的各种利益,还原户籍基本功能。原有的二元户籍制度上依附了各种相关利益,这些利益的冲突与维护而形成的各种制度严重阻碍了新生代农民工顺利在城市平等体面就业,因而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首先要推动户籍制度的改革:一是剥离户籍制度与各种经济利益的依附关系,让户籍制度功能还原为人口统计、民事权利证明等基本功能,破除城乡二元利益格局,最终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二是要充分结合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的容纳力,出台户籍改革措施。目前中小城镇户籍基本全面放开,难点在于如何有序推进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户籍政策改革,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在这些城市顺利就业与安居;三是做好政策衔接与就业服务。各地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协调,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完善、便捷的就业服务,才能促使他们在城镇顺利就业安居。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保障水平。一要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保体系,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外来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纳入同一体系,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完善社保衔接机制,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个终身不变、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号码,劳动者跨区域就业时,其社保关系也能相应转移衔接,使每个劳动者的工作生活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二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在发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的作用同时,要提高商业保险的对社保补充作用,同时建立多档次的社保,创新参保模式,让农民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及就业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档次的险种、缴费水平、参保模式,获取合理的社会保障。三要完善农民工救济制度。使得在城务工的农工能获取最低生活、职业病等保障以及法律援助、天灾人祸时的紧急求助等,使他们真正享受社会保障安全网的作用。

3.健全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制度,推进教育资源公平。首先应推行平等的教育制度,剥离受教育权与户籍之间的关系,完善学籍制度,应将随迁的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的教育规划与布局,使其随迁子女应享受与当地市民子女同等的教育机会。其次要优化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机制。简化随学与就地考试的审批手续,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输入地与输出的衔接工作,并把随迁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情况作为输入地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进教育资源进一步公平化。

4.将进城落户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能安居乐业。一是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农民工工作特点及收入情况,建设适合农民工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并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二是完善相关的农民工住房保障支持政策。完善住房补贴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土地供应制度等,使这些住房保障支持政策能惠及农民工;给予在城镇购房的农民工一定的契税优惠,以财政贴息或公积金优贷政策鼓励民资投入农民工公寓建设,确保农民工保障性住房能真正落实。

5.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一是做好城镇规划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与发展张力,让所有的城镇居民及进城务工者都能享受到公平的优质的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二是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资源,依托街道、社区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三是拓展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充分满足农民工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就业培训、随迁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6.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机制,使农民工能有尊严、体面劳动。一是对农民工实行动态管理。一方面为保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对劳资关系相对稳定的,要按规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流动性大、用工时间短的农民工可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要严控制用工比率,严惩违法用工行为;另外劳动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与企业要对劳动用工信息及时归集整理与衔接,实现对农民工实现动态管理的无缝对接。二是完善农民工与企业间劳资关系协商机制。一方面要需依托工会组织,让农民工能参与薪酬权益的集体协商,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合理规范的薪酬协商、支付保障以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规范合理、公正公平、和谐稳定的新型劳资关系,确保农民工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再是完善农民工司法维权机制,要加强专项法律援助,优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捷、高效的仲裁与司法支持,通过媒体宣传、法制知识宣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法制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三是建立农民工重大职业病防控机制。对易引发重大职业病的行业,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规则,为农民工配备完善的职业病预防设施,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完善农民工职业病鉴定与诊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档存档,以确保农民工职业病能及时得到防治和救助。四是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破除原有的城乡二元就业制度,制定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制,实现公平竞争就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7.健全农民工农村土地与集体经济权益保护机制。农民工进城务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若能在得到保障基础上进行流转获取收益,那么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机会成本,从而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向城市转移。因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并建立健全相应矛盾纠纷的调解仲裁机制,加强流转管理与服务。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与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健全与农村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的法律与政策,保障好农民工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三)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提高职业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并加强其职业心理教育,从而不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技能与职业心理素养,积累社会人力资本。

(四)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要加强就业信息基础服务平台建设。要使农民工按产业需求合理流动,就必须要保障他们获取就业信息渠道通畅,因而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快各地区的就业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就业信息,使农民工能及时获取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就业信息,从而减少了就业获取时间与成本。二是统筹各类就业信息库,实现城乡就业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并动态监测企业用工信息,及时掌控农民工就业与失业情况,预防大规模失业危机;三是充分发挥人力与人才招聘会的平台作用。劳动就业服务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各层级劳务市场举办人力与人才招聘会,促进企业用工需求与农民工就业需求有效对接。

(五)多方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合

1.要注重正面宣传报道。通过各种网络与传媒的正面宣传报道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以及建设便民交流信息交流平,宣传各项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正面信息,使社会正确公正对待农民工。

2.引导企业关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企业首先要以人为本,善待、尊重、关心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合理规范工作时间、优化工作环境、做好安全生产措施,使农民工能安心、舒心、开心地留在企业工作。二是企业要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前景。要注重新生代农民岗位技能的培训与提升,并建立与提供其职业发展的通道,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让农民工形成“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价值观和目标理想。三是企业要站在农民工立场关注其需求,在住房、子女教育、婚姻家庭等诸方面给予关怀帮助,增加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

3.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农民工的积极作用。要完善对服务农民工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工服务项目。创新与规范社会组织服务机制,鼓励多方力量诚信、规范、高效地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

4.加强对新生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新生农民工要融入城市,文化融入是关键。因而要改革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其能普惠农民工。首先要完善工人文化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并向农民工免费开放。二是建立"职工书屋",在互联网上创建农民工网络学习平台,方便农民工阅读和学习深造。三是鼓励社会文化资源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文化服务平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适宜的、免费或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其业余生活。

5.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心理与行为健康的服务。通过政府与社会开展各种关爱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学习和接受现代城市文明,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调适,提高抗挫抗压的能力,鼓励他们以自信、自立、自强、互助互爱的积极心态融入城市社会。

参考文献:

[1]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湖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gn/2010/11-18/2665531.shtml

[3]张永敏.新生代农民工如何逐步融入城市[J].经济导刊,2010,(10).

[4]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http:///tjsj/zxfb/201504/t20150429_797821.html.

[5]汪志洪.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重大任务[N].中国改革报.2013.-04-15.

责任编辑:叶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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