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诊疗适宜技术在基层医院的推广

2022-03-14 08:10:31 | 浏览次数:

【摘 要】心力衰竭是各种心血管疾病发展的最后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显现和冠状动脉事件后患者存活时间的延长,慢性心力衰竭(CHF)的发病率逐渐升高,是危害公共健康、临床预后差的综合病症。近10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和大型临床试验结果的公布,CHF的治疗概念有了根本性的改变,通过阻滞神经激素,阻断心室重塑的恶性循环,改变衰竭心脏的生物学特性,并以循证医学为证据,开辟了CHF治疗的新纪元;但该适宜技术尚未能在基层医院得到应有的推广运用。

【关键词】心力衰竭,慢性;药物治疗,适宜技术推广

心力衰竭是由于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肌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导致心室充盈和射血障碍而引起一组复杂的临床综合征,是各种心血管疾病发展的最后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显现和冠状动脉事件后患者存活时间的延长,慢性心力衰竭(CHF)的发病率逐渐升高,成为多种心血管疾病的最后通道。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和大型临床试验结果的公布,CHF的治疗概念有了根本性的改變:CHF的治疗目的不只是局限于短期内增加心肌收缩力,而是通过阻滞神经激素,阻断心室重塑的恶性循环,改变衰竭心脏的生物学特性,改善心功能,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卫生部从2001年至2010年展开面向广大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的第二轮十年百项计划,其中,慢性心力衰竭规范治疗技术以循证医学为证据,开辟了CHF治疗的新纪元。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基层医生掌握并推广该技术,现将近10年来CHF的诊断和治疗简要介绍。

1 临床诊断

典型症状:休息或运动时出现气短、乏力或踝关节肿胀;典型体征:心动过速、第三心音、肺部罗音、胸腔积液、颈静脉压力升高表现、外周水肿等;辅助检查:静息状态下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的客观证据,心脏扩大、超声心动图可见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脑钠肽(BNP)升高[3]。症状和体征的确立是做出正确诊断的基石;BNP作为主要确诊手段,用于诊断、病情分期、决定入或出院以及评估发生临床事件等方面,BNP<100ng/L除外CHF的可能性大、BNP>400ng/L诊断CHF可能性大;经过积极治疗后BNP值仍居高不下则提示患者预后不良。

2 CHF分期评估及治疗原则

2005年9月,美国心脏病学会(ACC)和美国心脏病协会(AHA)将心衰按ABCD分期标准;2008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接纳了ABCD分期。2009年4月,“ACC/AHA心衰指南”传承ABCD分期方法,体现了“从多种危险因素至终末期心衰的完整心血管事件链”以及根据心衰发展阶段选择治疗方法的概念,突出了防治结合的观点和对心衰认识、评价、管理的整体理念。

A期:心力衰竭高危人群,但没有心力衰竭的症状、体征和器质性心脏病的证据。这分期类病人包括:高血压病、糖尿病,冠状动脉疾病、心肌病家族史或使用心脏毒性药物者。治疗原则:系统健康教育,鼓励戒烟、戒酒和减肥,适当的运动培训,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调节血脂紊乱等;对无禁忌症并能耐受的患者,适宜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B期:有器质性心脏病变(心脏结构性病变)的证据,但没有心力衰竭的症状。这个阶段的病人包括:心肌梗死、心肌病、心脏扩大者、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或心脏瓣膜疾病同。治疗原则:A期采用的所有治疗原则;对无禁忌症并能耐受的患者,适宜使用β受体阻滞剂和ACEI。

C期:有器质性心脏病变的证据,并出现心力衰竭的症状。这个阶段的病人包括:NYHA分级的各期病人。治疗原则:系统的心力衰竭健康教育;A期采用的所有治疗原则;限制钠和液体的摄入,保持理想的体重;对无禁忌症并能耐受的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ACEI、利尿剂和地高辛。

D期:需要特殊治疗的终末期病人,如:持续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使用机械循环装置、心肌移植或临终关怀的病人。

3 CHF的治疗

3.1非药物治疗

系统管理:纳入《健康档案》管理,针对不同的知识层面,介绍心力衰竭的有关知识、防治方法以及坚持治疗的重要意义[1];介绍传统治疗和现代治疗预后的实质性差异,明确告诉患者及家属良好的预后,树立患者及家属坚定长期治疗的信心[2]。病因治疗,如心脏瓣膜疾病、缺血性心肌病、心肌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基本疾病的治疗。预防诱发因素,指导病人改善生活方式,降低心脏继续损害的危险因素,如戒酒、戒烟,限制水入量,低脂、低盐饮食。适当运动训练可促进心脏功能的恢复,鼓励作动态运动,避免去适应状态[3]。重度心衰患者,可在床边小坐,其他不同程度的心衰患者可依据自身耐受情况而定,每日多次步行,每次3至5分钟;心衰稳定,心功能良好者,可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症状限制性有氧运动,如每周步行3至5次,每次20至30分钟[4]。伴有严重睡眠低氧血症的心衰病人,可间断给氧。

3.2药物治疗

3.2.1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循征医学的证据奠定了ACEI作为心力衰竭治疗的基石和首选药物的地位,中华心血管病分会、ACC/AHA、ESC心衰治疗指南均推荐所有CHF患者均应长期使用ACEI,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避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减弱ACEI的效果并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应避免合用。临床上ACEI应尽早应用,一般多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有体液潴留患者与利尿剂同时应用,可以保持水钠平衡,减轻肺消肿。ACEI的参考剂量见表1;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量不以病人的治疗反应来定,只要病人耐受,可一直加到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量,并长期维持应用,但必须从极小量开始,每隔3至7天剂量加倍;滴定剂量的过程需个体化,递增剂量不受症状改善与否限制,疗效在数周或数月才出现,即使症状未见改善仍可降低疾病的进展。咳嗽是常见的副作用,可早期发生,但绝大多数患者不妨碍长期应用。绝对禁忌证:血管神经性消肿、无尿性肾功能衰竭,或妊娠妇女。肾功能不全,血肌酐>30mg/L,血钾>5.5mmol/L,收缩压<80mmhg,双则肾动脉狭窄等,需经处理后再使用ACEI。

3.2 β-受体阻滞剂 2007年中国CHF指南和2008心力衰竭专家共识、ACC/AHA、ESC心衰治疗指南建议,所有症状心力衰竭和左室射分数(LVEF)≤40%的患者均应使用β-受体阻滞剂。目前用于慢性心衰治疗的有卡维地洛、比索洛尔和美托洛尔控释片3种,常用剂量见表3。β-受体阻滞剂的个体差异很大,治疗应个体化,最大耐受量以清醒静息心率不宜<55次/分为参考;必须从极低剂量开始治疗,以缓慢的速度递增,每隔2至4周将剂量加倍,尽量达到患者的最大耐受剂量,如前一较低剂量出现副作用,可延迟加量计划直至副作用消失;使用β-受体阻滞越早越好,但必须是无或少量体液潴留、体重恒定且近期不再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疗效在2至3个月后才出现,即使症状未见改善,亦能防止疾病的进展;副作用常发生在治疗早期,一般不妨碍长期用药;突然撤藥可引起病情恶化,必须监督和强调病人按时、按量服药。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禁忌证:支气管痉挛性疾病、心动过缓(心率<55次/分)、Ⅱ及以上房室阻滞(除外按装起搏器)、明显体液潴留需要大量利尿的病人 [5]。

3.3 利尿剂 有襟利尿剂、噻嗪类利尿剂和保钾利尿剂,后两种一般作为襟利尿剂的辅助或代替用药,或联合用药,强调尽早使用。利尿剂一直是心力衰竭治疗的基本用药,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症状和运动耐量,恰当使用利尿剂是成功治疗心力衰竭的关键,剂量过小,导致体液潴留,降低机体对ACEI的反应,增加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危险性;使用过量,导致血容量不足,增加使用ACEI和受体阻滞剂发生低血压和造成肾功能不全的危险;以每日减轻体重0.5至1.0㎏为宜;注意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变化,并积极纠正电解质紊乱;利尿剂常引起高尿酸血症,诱发痛风;一旦病情控制(肺部罗音消失,水肿消退,体重稳定)以最小有效量长期维持使用;单独使用利尿剂不能维持心力衰竭患者的长期临床稳定性,故必须与ACEI、β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6]。氯噻嗪适用于轻度体液潴留、肾功能正常者,明显体液潴留,特别是肾功能损害时,宜选用襟利尿剂。

螺内酯是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用在已经使用ACEI和其它利尿剂的基础上、心衰无明显缓解的严重病人,能有效对抗醛固酮逃逸现象;临床证据表明,心力衰竭患者接受ACEI治疗基础上加用小剂量螺内酯,可使严重心力衰竭的病死率相对危险和住院率明显降低。使用螺内酯过程中,必须注意监测血钾和肾功能的情况,同时可引起男子女性化乳房及不适,血钾>5.0mmol/L、血肌酐>25mg/L及肌酐清除率<30mL的患者应禁用。常用利尿剂剂量见表4。

推荐访问: 心力衰竭 诊疗 适宜 基层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