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保护和 1668+,2020年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2021-10-23 11:08:23 | 浏览次数:

1668+ 2020年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强化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控制,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土壤保护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和源头控制相结合。强化环境准入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新增污染。全x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长期目标为全x土壤环境质量向好发展,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建立健全受污染耕地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加大黑土地保护,确保农产品安全。坚持协同推进、共建共享。逐步建立“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摸清全x土壤环境状况;
划定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基本农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
对 x域50%以上的耕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

四、主要任务 1.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

按照国家和省土壤污染详查实施方案,在现有土壤调查基础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

明确耕地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完成耕地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的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区建立土壤定位监测点、综合监测点,开展定期监测,对优先保护区内严重影响土壤环境的污染提出搬迁和整改的计划。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将农用地按污染程度划为优先保护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安全利用类(轻度和中度污染)和严格管控类(重度污染)三个类别,并适时更新动态管理。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x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负责)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乡(镇)、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x农业局牵头,x国土局配合)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生物农药、引诱剂的使用,加大使用推广力度。

3. 明确安全利用。

4. 制订管理办法,严格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划定与调整,加强保护设施建设。禁止在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皮革、石化、药品制造、电镀、印染、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严格控制在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周边新建严重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项目,防止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沉降影响土壤环境质量。

4.严格执法,强化土壤环境监管。

加快推进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整治,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环境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加大现场巡查力度,提高监测频次,从严从重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故意偷排等违法行为,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责令限期治理。(x环保局牵头,x发改局配合)。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监管制度体系 设置土壤环境监管人员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委办局应确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络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监管职责,并明确监管责任人。(x环保局牵头,相关科局、乡(镇)、街道配合)强化监管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一经发现,要及时移送、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加强能力建设。

(三) 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强化土壤环境执法能力。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土壤污染防治业务素质,对全x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防治业务培训。提高土壤环境污染应急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四) 加强宣传教育

(五) 切实增强公众保护土壤环境的意识。广泛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工作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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