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2-05-09 15:55:03 | 浏览次数:

摘要: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长沙市在探索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过程中,暴露出了双向转诊机制不够完善、基层首诊引导政策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本文通过总结分析长沙市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完善长沙市现有分级诊疗机制提供借鉴。

关键词: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联体;家庭医生

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轻重缓急及治疗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疾病种类及病情变化进行诊疗和转诊。2016年6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长沙市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在此背景下,长沙市分级诊疗建设提上了卫生计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长沙市就分级诊疗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也开展了一些有益尝试。如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争取医保政策推进双向转诊、建立"医联体"、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试点等。但时至今日,长沙市分级诊疗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未进行系统性研究和推进。

1长沙市分级诊疗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2013年开始,长沙市先后通过两轮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0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9个、村卫生室136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3个,中医药服务区覆盖率100%,实现了"1530"就医服务圈(城市居民步行15 min、农村居民步行30 min可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就医)。应该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基本合理、硬件设施都基本达标,但根据2016年5月长沙市卫生计生统计分析,城市医院及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71.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仅为28.29%,与湖南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中提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基层医疗技术及优质资源不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大,加之对基层诊疗技术又缺乏信任,所以为了节省时间,患者往往直接选择到上级医院就诊。按照每1万名居民配2名全科医生的国家标准,长沙市需要全科医生1486名,但实际只1000名左右。在全科医生的绝对数量不足的同时,医生质量也参差不齐。人们对基层医生信任度普遍较低,一般都不愿意在社区进行就诊,认为其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服务质量较差,基层卫生机构对人们就诊去向无法形成吸引力。这种人力短缺、学历参差不齐的情况导致其提供的服务并不能胜任社区"健康守门人"的职能。

1.2上下级医疗机构定位不清 在分级诊疗模式中,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各有分工。作为医疗资源丰富,特别是三级医院较多的长沙市,各级医院都在不断拓展和增加就诊量,部分三级医院还存在"吃不饱"的现象,很难将恢复期病人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固不能按照医院级别定位来收治患者。

三级医院自身超大规模的空间需要非疑难危重症患者来填补,这些常见病多发病的收治,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业务和经济的双重压力;普通病房筛查出的疑难病还可以成为培养年轻医护人员的好课堂,以致于三级医院天天陷在看小病的怪圈里。

1.3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 "小病进社区,大病转医院,康复回社区",双向转诊从医改开始之年便被长沙市纳入重要惠民举措之列。然而,几年时间过去后,双向转诊仍未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根据对长沙市某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单位的年双向转诊率有关调查显示,2015年社区医疗机构上转住院患者2919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39%,下转患者467人次,下转率仅为16%;对术后或者康复期患者是否愿意下转的随机调查显示,因对基层医疗机构不信任而不愿意下转的占45%,因社保支付系统不统一的占26%,因转诊手续复杂而不愿意下转的占20%,其他占9%。

可以看出,目前的双向转诊仅仅是单向转诊,加之各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上级医院缺乏有效的内在激励机制接受下转而来的患者,下级医院又缺乏相应的政策倾斜,导致患者没有得到及时的下转。这种现象造成的最明显后果是,社区医院、基层医院医疗资源闲置,而大医院则出现康复期患者"压床"的医疗资源紧缺矛盾,从而进一步加剧到大医院看患者满为患的局面。

1.4医保政策引导不够 自2000年长沙市启动医保制度改革以来,在"城乡一体化"战略指引下,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实施居民门诊统筹、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形成了制度体系健全、全民基本参保的良好局面。但是医保政策对于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报销比例的差额较小,没有对基层有相应的医保政策倾斜,加之医疗机构管理的复杂性、部分参保人员与医疗机构形成利益合谋等多种原因,导致一些常见病患者并没有在基础医疗机构就诊而是在大医院进行诊疗,三级医院本该定位于治疗重症疑难病患者却被常见病患者挤满。三级医院与一二级医院差距较小的医保报销比例无法引导患者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这样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不足以吸引人们为了节省医疗费用留在基层看病。

2对长沙市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2.1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2.1.1出台医保差异化的报销补偿政策 推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医保的大力支持,要通过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即大幅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院之间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用医保杠杆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合理分流。

2.1.2大力推进总额控制体系 全面实施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入为基础,建立以病种分值为核心,以"总量控制、额度分配、月度预拨、年度决算"为结算办法的总额控制体系。病种分值支付方式,实行"收治病种越难,得分越高,基金支付也越高,反之则越低"的模式,这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大医院不断提升诊疗技术,加强对高精尖技术的引进和运用,并切实提高对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专科医院专注专科诊疗技术提升,将成熟的治疗技术做到精益求精,从服务数量、质量方面提升竞争力,从而保证医疗机构合理的经营收入。通过医保支付总额控制体系,引导大型医院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向下转诊,主动承担疑难杂症病患者诊疗服务,转而增收重病患者,普通患者得以向下级医院流动,有利于促进分级诊疗格局,也有利于引导人们群众的就医习惯。

2.2推行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

2.2.1建立家庭医生团队 建立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为完善人力资源配置,可以为每位家庭医生配备1~2名家庭医生助理来协助家庭医生的工作。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并签订契约,完善医患双方的责权利。

2.2.2赋予家庭医生团队更多的资源 参考学习上海"1+1+1"签约模式等经验,让家庭医生团队能够更多更好的利用资源来服务居民。有别于上海作为直辖市号源控制特点,长沙市要在市属医院号源控制上下工夫,对签约居民实施市级医疗机构门诊预约号源优先开放、慢性病签约居民药品"长处方"(慢性病签约居民可一次性配到1~2个月药量,减轻往返医疗机构次数)、延续上级医院处方、门诊诊查费减免等优惠服务,吸引居民就诊下沉社区,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初级诊疗、疾病甄别、合理转诊等方面的优势。

2.2.3实施配套激励机制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明确绩效薪酬预期。按照责任目标规定的工作任务,给予家庭医生相应的经费拨付,并参照上海模式以标化工作量实际完成数量为正性指标,以质量考核结果为负性指标,通过对责任目标结果的评定,实现对家庭医生的绩效考核分配,让家庭医生立足于平台上形成资源共享、良性竞争的关系,最大程度激发家庭医生的服务活力和工作积极性。

2.3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医联体即医疗联合体,由大、中型医院联合区域范围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组成以联合体章程为共同规范的非独立法人组织。实践证明,医联体模式对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3.1密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和协作,建立有效分工协作模式。上级医院要设立医联体工作办公室,制定具体措施,畅通渠道,明确流程,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人、财、物到位。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指导帮扶、人员进修、多点执业等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医联体工作,加强与上级医院沟通联系,并根据自身实际,向上级医院作出详细的帮扶申请计划;为上级医院的指导帮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大对上级医院和下派专家的宣传,充分利用上级医院优势医疗资源和技术平台,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3.2落实医联工作内容,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建立长沙市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9大主要内容:实行派驻医师"全日制"、设立下派专家工作室、建立住院联合病房、建立医师多点执业机制、建立基层培训进修长效机制、建立定期查房质控机制、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制度、建立公共卫生参与协作制度等。要建立医联体工作考核标准,建立派驻人员考勤制度,加强督查和考核。区县(市)卫生计生局要将医联体工作纳入对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医疗机构要将双向转诊、人员进修、指导帮扶等医联体工作纳入对医生的绩效考核,建立奖罚措施,并与个人评优评先挂钩。

2.4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并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在掌握签约居民健康状况与基本健康需求的基础上,建立签约居民临床数据资源库,包含:个人资料、历史健康资料、实验室检查结果、医学影像检查结果(X线片、CT片、MRI片)、用药史、图片(照片、内窥镜、腹腔镜和其他临床图像)、门诊、住院、体检与自我保健记录、费用支付记录、费用补偿记录、健康指导与接受其他卫生服务的记录,并对签约居民进行分类管理,将签约居民按照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进行分类,加快分级诊疗相关号源预约与转诊平台建设,制定《长沙市预约诊疗服务管理技术规范》,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1]朱恒鹏,昝馨,林绮晴.医保如何助力建立分级诊疗体系[J].中国医疗保险,2015,06:9-11.

[2]杨立成,鲍琳辉,田义娟,等.医联体模式下构建双向转诊机制的探讨[J].中国医院,2015,07:33-35.

[3]孙敏敏.关于分级诊疗制度下绍兴市越城区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社区医师,2015,17:157,159.

[4]王帆.基于分级诊疗体系的基层医疗服务改革探讨[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2:6-9.

[5]吕键.论深化医改进程中分级诊疗体系的完善[J].中国医院管理,2014,06:1-3.

[6]匡莉.全科医疗特征功能视角下分级诊疗的定义及制度层次[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6,01:19-26.编辑/孙杰

推荐访问: 长沙市 诊疗 分级 体系建设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