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1-10-16 14:41:35 | 浏览次数:

XX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程,改善农村区域信用环境,提升”三农“金融服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征集农户、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为抓手,以库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信用评价和信用建设为手段,建立“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工作模式,构建科学合理,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标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发现和增进农户、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用价值,改善“三农”金融服务,达到“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惠及农村”的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在县政府的主导下,发挥人民银行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引导各涉农部门、村委会、涉农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及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共同参与,做到组织有序,多方合力,共同推动。

(二)借鉴经验,全面推进。借鉴试点推动阶段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完善制度设计,统筹全局,系统规划,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统一标准,重点突破。建立统一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价标准,以信息采集为基础,以信用评价体系为突破口,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由点及面,有序推进。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可持续的信息征集机制 根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银办发〔2013〕62号文),结合县域农村经济主体的特点和信息分布情况,充分利用政府相关部门、涉农金融机构等掌握的信息,建立和完善可持续的农村经济主体信息采集机制,以满足信用评价为目的信息采集指标体系。

1. 农户信息采集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
(1)农户成员信息:姓名,性别、出身年月、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农户生产经营类型、与户主关系、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农户生产经济收支信息:收支类型、金额、时间、数据来源等;

(3)农户房屋信息:房屋类型、房屋性质、购建年月、建筑面积、房屋地址等;

(4)生产资料信息:
种植和养殖信息,包括种植和养殖品种、面积或数量、年平均产量(产值)或出栏量等。

‚资源使用权信息,包括使用权种类、权证编号、面积、期限等。

生产及运输设备信息,包括生产及运输设备种类、购进价格、购进年月等;

(5)缴费信息:费用种类、费用发生时间、费用金额、欠费金额、最近欠费日期、数据报送机构等;

(6)参保信息:参保人姓名、参加保险种类、保险金额、参保时间、参保到期日等;

(7)其它重要事项(指奖励、处罚、欠税、法院执行等)信息:重要事项名称、执行单位名称、具体内容、发生时间、有效期等;

(8)农户评价信息:“信用户”评定时间、评定级别、评定部门、有效期限、村委会或基层干部评价信息等。

2.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农场、农民合作社、加工企业等信息采集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基本信息;

(2)自有资产;

(3)负债情况;

(4)诚信记录;

(5)经营能力等。

以上信息采取数据报送、直接征集、系统互联网共享等多渠道征集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各相关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搭建库网平台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多种方式,搭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利用数据库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网,与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实现网络连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各系统之间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将政府部门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信息等纳入其中,构建信息征集、信息发布的综合性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

(三)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创建 1. 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农户特点,人民银行XX县支行、各职能部门、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共同协作,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农户的各个因素,从农户家庭结构、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综合素质、经营能力等多维度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贷发放的参考依据,推进农户信用评价与精准扶贫、小额农贷、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相结合,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

2. 开展信用创建活动。人民银行XX县支行牵头,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制定信用创建活动方案,按年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活动,信用乡(镇)的评定结果将作为评选金融生态模范乡镇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信息通报与评价结果应用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农村信用信息服务网等服务平台发布政府部门政策信息、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及金额机构产品信息等,实现信息的互享互通。定期向政府部门递送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报告及报表,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参考,稳步落实普惠金融,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使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失信差别化政策,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扶贫贴息贷款、精准扶贫、小额农贷等金融产品相结合,通过信贷风险补偿、给予农户信贷的贴息等形式加大农村信贷投入,对信用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在授信、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

(五)建立宣传引导长效机制 通过现场宣传、电视、广播、标语、报纸等渠道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提高社会主体的认识和参与的积极性,联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开展信用和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农户信用培育,增强农户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筹备启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由县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考核通报机制,筹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贯彻实施,深入推进。确定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指标项,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报送机制;
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方式,搭建 XX县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XX县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确保信息采集报送的时效与质量,推广平台服务功能。

(三)发展完善,加强创新。制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用创建活动,确保“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实现县域全履盖,对信用农户、信用乡镇进行表彰和宣传,拓宽信用评价应用渠道;
建立农村经济主体奖惩机制,加强农村信用主体信用培育;
完善各项制度、政策措施及保障措施,定期总结各地的建树和成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加强建设经验的沟通与交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践中求创新,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渠道,构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委农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民银行XX县支行。切实加强对农村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

(二)积极稳步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组织协调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和自身优势,制定并出台相关工作措施,形成多方合力,抓好各个阶段主要任务的落实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各个阶段中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分,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建立考核督察制度,明确考核目标,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任务落实,确保推进工作保质保量。

(四)强化统计监测。定期对数据库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运行情况监测,加强数据的分类管理,形成周期性的动态监测报告,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信用贷款增长情况、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效果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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