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的贸易壁垒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影响

2022-05-02 11:55:01 | 浏览次数:

【摘要】 伴随科技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包装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特别是来自发达国家的相关部门,为了保障本国人民的身体健康,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限制食品包装的措施和法规,这些法规和要求对我国的出口食品造成了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文章在探讨发达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包装标准的前提下,从我国自己的标准制定和技术提升上提出来初步建议。

【关键词】 包装 包装壁垒 食品出口

伴随着人们对高品质、安全生活的追求,全世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食品包装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一些发达国家凭借自己先进的检测手段,对进口食品加强安全监管和包装检测,以技术手段来提高进口食品的门槛。

1.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的新要求

在发达国家,食品包装与食品质量安全同等重要。为保障食品安全,各国不仅对食品本身的质量提出了严格的卫生要求,而且对包装也制定了很高的安全标准,有些标准或要求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之一。

食品的包装是食品商品的组成部分,是食品工业过程中的主要工程之一。它能有效保护食品,防止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等各种外来因素的损害。其包装材质主要包括塑料袋、纸袋、铝箔袋、玻璃瓶、陶瓷瓶、马口铁罐、塑料薄膜等内包装及材料,以及纸箱、塑料桶、钢桶等外包装及材料,这些包装材料中的有害成分均有可能因为超标而影响食品质量,损害人体健康。我国食品出口的主要国家有美国、日本和欧盟等,这些市场近些年对进口食品包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技术法规和措施,加强了对进口食品包装安全的管理。

1.1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规定

2009年8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HACCP安全管理體系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食品(包装)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链中任何组织的要求》(ISO22000)。ISO22000是一个自愿采用的国际标准,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新标准,覆盖了食品链全过程,即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生产制造、分销,一直到消费者使用,其中也包括餐饮。该标准对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出了一个统一标准,并促使全球企业以更加简单、一致的方式实施HACCP。

1.2美国规定

美国于2009年实施的“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登记。另外,美国的强制性原产国标签最终规定,要求从2009年3月16日起对切肉、碎牛肉、鸡和羊肉、猪肉、野生及人工养殖鱼及贝类、易腐农产品(新鲜及速冻果蔬)、人参、花生等预包装实施强制性原产国名称标注,规定对零售商及供应商提出产品记录保存要求,违反规定的供应商和零售商将被处以高达1000美元的罚款。

因有机化工原料双酚A(BPA)可能导致人类心脏、肝脏等多种疾病,美国各州将逐步禁止食品和饮品容器中含有该物质。

1.3日本规定

日本是世界上最讲究包装的国家之一。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不能太花哨,必须无味,印制食品包装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的油墨,即必须用醇溶油墨取代甲苯溶油墨,这种油墨较稳定,不容易挥发产生有害物质。日本尤其要求儿童食品包装颜色不能太多,包装内层要有一个隔离膜。此外,日本还于2008年规范了标签产地国标识。

1.4欧盟对食品包装的规定

印刷油墨应用于几乎所有的食品包装,但其含有重金属、残留溶剂、有机挥发物以及多环芳烃等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可通过化学迁移对食品内容物造成污染,其中苯类残留对人的危害极大,易引起癌症一类疾病。欧盟制定了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最大迁移值,规定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材料中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的总迁移极限值必须低于0.6毫克/公斤。

英国农业部要求超市和食品企业对生产或销售的食物产品标示更清楚的信息标签,标示食品中热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总量、饱和脂肪、钠、胆固醇、糖、膳食纤维和钙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单位,还要求进口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真实来源,加注原产国标签。

法国要求禁止在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中使用双酚A,同时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非生物降解的塑料材料包装食品、农产品,改由环保可降解材料完全替代;要求食品包装上须标明食品的商业名称及其法律名称,还规定包装盒的体积必须与食品本身的体积大体一致,不得用超出食品本身体积过多的盒子包装。

2. 包装壁垒对我国出口食品的影响

发达国家在食品和包装的安全管理上的上述规定,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食品企业和行业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2.1积极影响

2.1.1促进我国食品行业标准的提高和完善

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方面提出的日益严格的新要求和新标准,在客观上会促进我国出口食品及包装产业向更健康、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向发展。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的安全性要求,可以促使我国食品企业和行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包装的认证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己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制度,并逐渐纳入国际化、标准化的发展轨道,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国目前一直存在“出口一流食品,内销二流食品”的错误做法,遭到国际社会和国民的一致诟病,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食品行业标准一直比国际标准低,导致部分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在食品的质量和包装上都降低了规格和要求。

2.1.2推动我国食品的安全生产和绿色包装

为了突破发达国家设置的包装壁垒,我国食品企业必然会从食品的质量安全上下功夫,对食品的包装工作会更加重视,更加注重采用绿色包装,并积极地去取得发达国家所制定的各种有关食品包装的认证,取得环保或绿色包装标签。企业的这些向发达国家标准主动靠拢、以达到发达国家食品包装规定的行为,会促进多数出口食品企业的行业自律,并促使整个行业标准和技术的提升。

2.2负面影响

发达国家在食品包装管理的某些苛刻要求已产生了贸易限制及保护效果,在客观上已成为国际食品贸易中较为重要的一种新型技术性贸易壁垒。

2.2.1增加了企业成本,造成了出口损失。“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和其他环节实施过程的运营费用。按该法案规定,FDA以更高的频率对企业进行检查,首检不通过的企业复查时还要支付FDA的费用。FDA在有理由相信食品不合格时,不需要提出确切的证据即可要求企业自愿召回或下达强制召回令,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也会因此而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以我国水产品为例,我国水产品的出口不仅要接受进口国对包装严格而又繁琐的检查,还要接受一些发达国家的现场考察评估,美国、欧盟、韩国、俄罗斯等国官方考察团来多次到我国考察出口水产品,把包装安全控制以及包装过程、包装车间、包装储存库房等列为考察的重要内容,若发现包装方面的严重问题,被考察企业乃至全国水产品将被暂停对该国的出口。

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有52.53%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直接损失达154.55亿美元。

2.2.2出口受挫。目前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2008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的金额多达52亿美元,再加上食品包装、容器等关联产品,出口的总货值过百亿美元,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但近年来,我国出口食品因食品标签等包装问题被国外退货或扣留约占不合格食品的1/4,而且还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不仅影响了我国食品出口的信誉,而且对我国食品扩大出口也产生了负面影响。2009年,美国扣留我国茶和饮料48批次,其中,由于包装标签问题为扣留占31.3%,由于产品在不卫生条件下生产、加工和包装被扣留占27.1%。(下转第64页)

(上接第60页)

3. 对策建议

为有效应对各种层出不穷的食品包装安全法规和要求,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务必提高对食品包装质量安全认识,在确保出口食品自身质量安全的同时,还须及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出口食品包装的质量安全。

3.1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政府部门及食品行业组织应广泛收集并密切关注跟踪国外食品包装技术法规的新变化、新要求,对其实施时间、具体内容和涵盖范围等进行深入了解和解读,加强对出口食品包装安全风险的研究评估,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3.2制定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法规。2010年以来,我国相关部门针对食品标准体系存在的种种不足,已经启动了清理工作。但是,整个标准体系的彻底清理整合,以及基础标准修订等工作难以在短期内完成。食品出口企业及包装生产企业应尽快熟悉和掌握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22000标准,针对食品安全和包装的最新规定,迅速向有关行业组织反馈,促使行业组织严格按新标准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防护体系,使我国的出口食品及包装行业盡快与国际接轨。此外,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作,进一步探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出口食品及包装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出口食品及包装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口食品及包装的质量安全。

3.3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技术更新。包装材料种类繁多、性能各异,要根据包装食品的防护要求,选择既能保护食品风味和质量、又能体现其商品价值包装材料。对于给定的食品,除需要选取合适的包装和容器外,还应采用最适宜的包装技术和方法。要做到以上两点,包装生产企业与食品企业必须有效沟通。

除此之外,包装企业和食品行业应联手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对食品包装技术、包装材料、包装设备、包装检测方法等的研究力度,建立一批有资质的食品包装专业实验室,能快速开发适应国内外新要求的检测项目,在引进国外食品包装先进技术的同时,坚持自主创新,加快食品包装标准化工作进程,使食品包装生产工艺向自动化、环保化、安全化方向发展,为出口食品包装安全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

参考文献:

[1]李美红.绿色壁垒对中国食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科技信息[J].2009年第24期.

[2]郑自强.论中国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J].口岸卫生控制.2008年3月.

[3]吕世平 王尧 杨震.WTO视角下的中国出口食品安全问题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年2月.

作者简介:刘晓慧,女,1976年生,讲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对外贸易与投资。

(作者单位: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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