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入园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与解决

2022-05-01 16:05:02 | 浏览次数:

[摘要]流动幼儿是一个城市学龄前儿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地方政府负有责任为流动幼儿提供充足而有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机会。对鞍山市城乡结合部两个区的调查表明当前流动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虽然入园率较高,但以入收费低廉、条件一般的民办小规模幼儿园为主,所受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家长为孩子提供的学习资源很匮乏,家长不仅缺乏对幼儿园教育的正确认识,而且缺乏正确教育孩子的能力与技巧。为保障这部分社会处境不利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地方政府首先应将流动幼儿教育纳入全市高质量高标准发展基础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大力发展公办园,扶持民办园,改革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与方式,坚持贯彻落实“三统一”原则,以保障流动幼儿学前教育公平。此外,地方政府、社会与社区还应多方开展关爱和帮扶流动幼儿及其家长的活动,以促进他们对城市的认同与社区融合。

[关键词]流动幼儿;学前教育;教育公平;地方政府

一、问题提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并逐渐呈现出举家随迁的特点,即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把孩子带在身边,一起流动到城市来生活,由此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流动儿童群体。作为社会阶层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生存状态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其中,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是人一生发展的基石。国外相关研究早已证实社会处境不利幼儿是从优质早期教育中获益最多的人群,对他们实施早期教育资助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能够有效地减小社会差距、推进教育公平与社会融合。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政策的角度积极关注、研究和解决当前农民工学龄前子女受教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选择了位于鞍山市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两个城区为调查对象。其中,铁西区包括大陆办事处、八家子办事处及其所辖的4所幼儿园;千山区包括东鞍山镇、宁远镇及其所属的两个乡镇中心幼儿园。本研究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集体座谈、实地考察等方法。研究者共发放家长问卷20份,教师(园长)问卷30份,回收问卷50份,回收率100%;依据访谈提纲召开了由铁西区教育局、妇联、计生委、办事处、儿保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考察了4所幼儿园,并与园长和教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直接交谈。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农民工子女入园率较高,但绝大多数选择的是条件较差的私立园或“黑园”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0年6月,鞍山市共有农民工61683人,随迁子女3.42万,其中学龄前儿童6851人,在园幼儿5206人,入园率达76%。其中铁西区共有农民工随迁幼儿近700人,在园幼儿511人,入园率达73%。

不过不容忽视的是,农民工家长送子女入园大多选择的是收费较低的私立园,这种幼儿园一般收费在每月350元左右,条件一般,接收了大约85%的农民工子女。此外,还有一小部分农民工家长为孩子选择的是没有经过审批就自行开办的“黑园”,这种幼儿园条件更差,不过收费也更低,每月不超过200元。只有极少的农民工家长为孩子选择的是公办幼儿园,所占比列仅为13%,主要原因是公办幼儿园收费大多在每月500元以上,这种收费水平相对于农民工的家庭收入水平来说是比较高的。通过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超过50%的农民工家庭月收入在1000-2000元,30%的家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家庭不到20%。孩子每月的保教费平均按400元计算,其支出大概要占到家庭月收入的20-40%,这对农民工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从实际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出发,绝大多数农民工家长选择了收费较低的私立园或“黑园”。

(二)农民工家长送孩子入园的主要目的是学习知识与技能

调查发现,农民工家长在选择送子女入园的原因时,排在第一位的是“学点知识”,占到了80%。这符合当前大多数农民工家长的心理,在他们看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多学知识和技能,而且幼儿园越是让幼儿提早学习小学的内容,农民工家长越是高兴。这是造成当前很大一部分民办小规模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重的重要原因。在与孩子所在园的教师和园长交谈中,我们间接了解到农民工家长大多初中毕业,学历比较低,无法理解幼儿园教育的宗旨与目的,同时缺乏教育孩子的能力与技巧是情理之中的事,表明社会和幼儿园都需要大力加强家长工作。

(三)农民工家庭为孩子提供的学习资源很少

调查和实地考察还发现,农民工家长用于子女学习资料方面的支出也是比较低的,不用说那些月收入在1000-2000元的农民工家庭,由于家庭月收入太低而无力再为孩子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那些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农民工家庭也很少为孩子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用于孩子玩具、图书等学习资料方面的开支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30%,有的甚至只占10%,这说明农民工家长并没有真正重视孩子的早期教育,而是把孩子早期教育等同于幼儿园教育,以为只要送孩子上幼儿园,就是让他接受很好的教育了。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当前农民工子女所接受的幼儿园教育质量是比较低的,同时还受到农民工自身素质和家庭环境较差的消极影响,这使得学前教育对社会处境不利幼儿所能发挥的教育补偿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不利于城市流动幼儿身心健康和谐与长远发展,急需地方政府和社会共同予以关注和扶持。

四、统筹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应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地方政府教育发展整体规划之中

由于外来农民工子女存在流动性大的特点,其流入流出常常处于无序状态,为从根本上保障这部分弱势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地方政府应把做好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把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全市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其中当务之急是通过完善社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流动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这是加强外来工子女管理与服务的基础环节,有利于准确把握流动幼儿的实际数量,科学实施教育统筹策略。

同时,地方政府应根据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强有关政策研究,以为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政策与制度上的保障。在此方面,很多地方政府已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与措施。如鞍山市教育局2003年12月专门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几点要求》的文件,2008年又制定了《鞍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接收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有关规定》。虽然文件没有对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出专门要求,但多年来鞍山市的各县区一直参照这一文件,努力妥善解决流动幼儿入园问题。例如铁西区教育局根据上述文件,就曾要求全区55所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部无条件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园,对于经济条件确实有困难的农民工家庭,还要求幼儿园适当减免费用。在我们实地调查的4所幼儿园中,就有3所幼儿园

对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施了不同程度的学费减免。

(二)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为农民工子女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创造条件

首先,地方政府应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公办幼儿园数量,并通过政府投入降低公办幼儿园收费水平,以使公办幼儿园能够接纳更多的流动幼儿入园。在此方面,鞍山市政府拟在未来三年,投入上亿元资金新建或改扩建53所公办幼儿园,其中19所公办园将于2010年底投入使用,并明确规定全市公办幼儿园必须降低农民工子女入园门槛,降低各种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建立流动幼儿档案等,以不断为流动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其次,地方政府应积极扶持和发展由私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合法创办的民办幼儿园。对待民办幼儿园,政府应像对待公办园那样,通过减少他们的部分负担降低其办园成本,促使其降低收费标准,从而最终减轻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负担。为此,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划拨专项经费,设立农民工子女教育基金,对接收流动幼儿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与扶持。同时,政府教育部门应全力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对办学者和教师的素质及其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以保证流动幼儿能够受到科学适宜的学前教育。此外,对目前尚未具备办园资格的园所,要积极督促其整改,当其达到办学标准时予以正式注册,而对坚持不整改,不合标准的“黑园”则要坚决取缔。

(三)改革政府教育财政投入和拨款机制,提高教育拨款的公平性

为了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以为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更多机会与质量保证,同时也为动员和激励更多的公办幼儿园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园,地方政府应改革教育财政的拨款方式,建立公平、高效的财政投入体制,如可以实行“生均拨款制度”,不分公立园还是私立园,按照其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幼儿数量拨付相应的财政经费;也可实行“教育券”制度,将政府预算内教育经费按生均经费标准直接分配给流动幼儿家庭,由幼儿及其家长自由选择幼儿园。拨款方式的改革是发挥政府引导与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能够更好地体现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主导作用,使农民工子女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从而最终实现教育公平。

(四)实现三个统一,及时落实国家各项惠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

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入园普遍难、成绩差的问题,国家要求各地方政府统筹协调、整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办园、统一条件入园、统一标准收费的“三统一”原则,努力畅通农民工子女就学绿色通道。具体而言,应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鼓励公办幼儿园敞开园门,广泛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如鞍山市千山区政府就曾指定达道湾镇中心幼儿园、中心校幼儿园、李三校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为农民工子女接纳园所,必须无条件接纳流动幼儿入园。同时,应要求幼儿园简化流动幼儿入园程序,对流动幼儿入园事宜灵活办理。在此,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政府规定,凡进城农民工在达道湾镇具有相对稳定工作并购置有住房者,其子女人园按照“三对口”原则(即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和划片招生政策执行;租借住房居住的进城农民工只要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其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者,即可由镇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园所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园。此外,统一标准收费也很重要,即应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坚决杜绝任何幼儿园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流动幼儿收取任何附加费用。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将农民工子女率先纳入半免费范围,以提高其在公办幼儿园的就读比例。2009年,镇政府还投入80万元改善这些以接收流动幼儿为主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目前,东鞍山镇中心园的孩子全部是外来农民工子女。“三统一”的原则能够有效地解决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难的问题,因此值得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予以认真贯彻和落实。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及其家庭的活动,促进流动幼儿及其家庭的社区融入

首先,地方政府应积极发挥工商、城管等部门的服务职能,为农民工家长建立就业服务站,为其创业、就业、日常生活提供方便。只有农民工家庭收入稳定了,流动幼儿才有及时接受学前教育的条件。

其次,应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关爱和帮扶流动幼儿及其家庭的活动,以促进流动幼儿及其家庭对城市的认同,并积极融入当地生活。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全镇31所幼儿园均已建立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并已完成教师与农民工子女“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子256对,农民工子女受助人数达到504人,爱心捐款4800元,爱心捐物价值7120元;铁西区八家子办事处积极开展“阳光教室”活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假期免费学习的场地,还利用“六一”等节假日联合政协对农民工子女进行资金或物品的资助,很好地联络了农民工家长与流动幼儿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增进了双方的感情,促进了社区融合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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