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早期介入提升工伤康复效率的探索

2022-04-30 15:45:02 | 浏览次数:

摘 要:《工伤保险条例》通过工伤康复、工伤预防、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共同构建工伤保险的保障体系,医院在开展工伤康复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康复理念,将康复早期介入纳入临床诊疗管理范畴,将预防性康复机制导入整个医疗救治过程,合理降低伤残程度,积极推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工作。

关键词:工伤 工伤康复 早期介入

一、我国工伤康复的发展历程

1996年,国家劳动部颁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初步提出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社会工伤保险体系基本思路,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明确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基金承担。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并提出加强工伤预防以及职业康复示范建设的规划需求;2011年国家进一步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工伤康复服务的权益。

二、目前工伤康复的发展状况

目前工伤康复事业尚处在起步阶段,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截止2012年全国累计已享受工伤待遇有816.8万人次,随着工伤康復需求的日益增长,其发展模式由传统的“医疗康复模式”逐步发展为科学的“生物—心理—社会”,工伤保险的管理模式在发生质的转换,即在注重工伤补偿的同时,强化事前的工伤预防以及事后的职业康复。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时,由单位或家属第一时间送至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与治疗,目前现阶段对医院在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时的救治主要措施为抢救与治疗措施,工伤康复尤其是早期康复介入治疗尚没能在病员早期诊治过程中开展具体工作。由于工伤康复在工伤治疗中的重要作用尚未发挥有效作用,对工伤鉴定提出“先康复治疗,后评残评级”的指导性理念未能很好开展。

三、开展工伤康复以及早期康复的实践

1.工伤康复开展基础条件。医院作为手外科的专科医院创建于1989年,目前是一家以手外科、骨科为重点专科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每年都有大量急诊外伤病员,手、足外科作为工伤职工收治量就多的病种,近5年来每年收治以手、足外伤等创伤性疾病为主的病员达10000多人次,断指、趾再植为手外伤诊疗项目,每年医院实施各类型的断指再植、移植手术人次2500多人次,对手、足外伤等创伤性工伤病员的诊断、治疗以及后期康复治疗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2013年成为江苏省定点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以来,累计共收治无锡市工伤康复治疗病例280多人次。按省级康复学科的建设,医院通过制度建设、流程管理、专科发展,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完善,工伤康复病人来源主要由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推荐,或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向定点医院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医院按照管理要求纳入工伤康复治疗程序,对工伤康复病员康复治疗按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进行康复评估,医院工伤康复业务能有效开展,医院收治工伤康复人员逐年上升。

2.工伤康复的诊疗流程。工伤康复定点诊疗首先需要对符合工伤界定的工伤职工、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符合康复治疗对象进行审核确认以后,转入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医疗机构收治开展大都为医疗康复期的病员康复治疗,规定其医疗康复诊疗时间,进行有效康复。医院在工伤康复病员诊疗过程中,通过上级部门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对符合工伤康复病员进行人员复核工作,确认诊疗方案,按无锡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服务协议要求,对照工伤医疗以及工伤康复内涵具体落实,保障工伤康复病员得到有效的工伤康复治疗,对通过一阶段工伤康复治疗没有效果的病员可及早停止康复治疗,对部分病情比较轻微的需要康复治疗的工伤病员,可以开展门诊康复治疗。

3.工伤早期康复的临床介入。在开展工伤康复诊疗过程中,根据医院收治病员特性,医院逐步开展早期康复的诊疗工作,对外伤病员尤其手足外伤病员,对急诊手术期后进入早期康复阶段病员,由康复治疗师加入该病员的临床诊疗,每天与临床主管医生一起查病房,对符合早期康复病员进行早期筛查、早期介入、早期诊治,通过康复理疗使得病员尽早开始功能锻炼,提升受伤部位的功能早期恢复性治疗,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无论是降低病员的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还是早期防止并发症的发生都有积极的临床意义。工伤病员在进行诊疗的过程中由于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其创伤性疾病的功能锻炼得到科学有效临床指导,改变原来由于手术后病员不敢自行开展康锻炼、或者康复活动不能有效进行,带来肢体功能障碍、肌肉萎缩、关节痉挛等并发症的发生,开展康复早期介入治疗项目以来,通过康复训练活动的开展,还能有效减轻工伤病员的心理阴影,鼓励其通过康复训练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与勇气,提升工伤病员的心理康复治疗效果。

4.开展工伤早期康复的实践意义。工伤早期康复介入治疗的实践,通过临床3年多手、足外伤病员的病例收治,医院对手足外伤诊疗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恢复病员的肢体功能,康复治疗与临床诊疗相融合的诊疗模式,使医院的手、足外伤病人的临床诊疗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尤其对工伤职工而言,起早期康复的介入使得工伤病员在接受治疗的同时,切实有效防止并发症的发生,对手、足外伤的术后后遗症的发生有着积极的预防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问题探讨

1.提升工伤康复与早期介入管理效率。“先康复后评残评级”的工伤管理模式开展以来,进一步规范工伤疾病诊治的管理流程,凸现工伤康复在工伤疾病收治的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此项工作还需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尤其是用工单位,对工伤康复以及职业康复的实践意义不断完善,提升工伤康复在工伤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7月起无锡社保管理部门开展工伤病员划卡结算工作,但实际工作中每月医院接受工伤划卡病员的就诊量不多,因此康复早期介入病员的开展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完善,临床对开展康复早期介入的病员是否为工伤病员大多不知情,因此,要积极鼓励符合工伤范畴的病员实行工伤认定快速程序,推广工伤就诊划卡结算工作,将康复早期介入诊疗融入治疗范畴,以提升诊疗效果为目的,合理降低工伤病员的伤残等级,提升工伤基金的使用效率。

2.提升医疗康复技术内涵。按照《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医院还需进一步加强康复的学科建设,对照学科建设的要求不断拓展新技术、新项目,加大康复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康复专业性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队伍建设,提升工伤康复的诊疗效果。由于实践开展的康复项目对照《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其项目还没有合理的定价标准,因此还需主管部门继续对照国家《工伤康复服务项目》不断完善,规范管理。

3.完善工伤康复运行体系建设。依托无锡市工伤保险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系统的网络建设,社保管理部门以及医院继续加强密切衔接工作,不断完善工伤康复管理流程,以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为基础,社保管理部门、医院对工伤康复病员的管理实现高效率,用工单位亦有知情权,通过无锡市工伤康复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不断优化工伤康复管理工作,规范康复服务内容,提升管理效率。

五、结语

通过康复早期介入,使工伤病员得到早期诊疗的同时,及时进入康复治疗阶段,加快病情康复,合理提升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合理降低工伤残疾等级,通过工伤康复以及职业康复使工伤实现早日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1]唐丹. 我国工伤康复的发展和政策[J].现代职业安全,2011(5).

[2]周鹏翔 .工伤康复早期介入实践与思考[J].中国社会保障,2012(7).

[3]向春华. 打造更完善的工伤康复服务[J]. 中国社会保障,2013(12).

作者简介:鲍向慧(1972—),女,汉族,江苏无锡人,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医疗保险、医院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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