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以综合改革为动力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创新走前列

2022-03-27 09:57:07 | 浏览次数:

近年来,泉州市鲤城区将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作为新时期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抓手,立足实际,大胆实践。全区人口出生率保持在9‰左右,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多年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先后获得了全国首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全国优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等7项国家级荣誉,2010年被省人口计生委表彰为“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区人口计生局荣获连续3届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等称号。区计生服务站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工作实践中,鲤城区委、区政府始终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人口发展综合决策。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区委、区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树立了“抓人口计生工作就是抓生产力,就是抓富民强区,就是抓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按照中央提出的“四个不动摇”要求,围绕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一二三四”的总体思路,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三个纳入”、“六个坚持”(即: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年度计生工作会议,坚持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每半年听取一次计生工作专题汇报,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每半年一次深入基层调研计生工作,坚持把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坚持及时研究解决计生工作疑难问题,坚持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学习一次人口理论知识和计生政策法规)。“十一五”以来,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计生政策措施文件达20多件。

坚持人口发展综合管理。把统筹兼顾融入部门职责,发挥综合效应,通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把“条”与“块”紧紧结合在一起。如,人大、政协部门定期督查人口发展规划,每年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计生综合治理活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建立了执法执纪联系制度,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中,加强对干部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把关;区直29个单位制定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行动计划;人口计生、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成立打击“两非”专案组,联合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发展改革部门把人口指标列为区域经济评价基本条件;民政部门结合社区建设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帮扶计划生育家庭,等等。

坚持人口发展综合保障。以职业化发展为目标,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稳定。鲤城区坚持“按需设岗、财政保障,科学合理、整体均衡”的基本思路,对区、街道、社区三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职数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先后把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纳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把區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和区计生服务站从股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按照“区管、街聘、居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确保人员专职专用。人口计生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计生经费“三个增长”的投入自然增长保障机制,即计生经费优先增长、逐年增长、大幅度高于财政增长,为全区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3年来,鲤城区承接并较好地完成了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阳光计生行动”、青春健康教育和优生促进工程等4项国家级试点任务,在探索实践中推进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持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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