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办法七】企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2021-11-10 11:19:21 | 浏览次数:

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办法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通过有效的薪酬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工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  权责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五条 行政人事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  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 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技能津贴+绩效奖金+补贴+其它;
基本工资为每周6天的出勤工资。

第九条 行政办公人员(生产部一线员工及销售员除外)每月实际天数减周日天数为全勤,全勤天数以外,平时加班以1倍计算,周日加班以1.5倍计算,节假日以2倍计算,(计算方式:每小时加班费=基本工资/30/8)主任/工程师(含)以上没有加班费,特殊情况按加班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条 基本工资底薪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准见(岗位底薪工资表):
第十一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原则上每年的1月与7月)组织一次晋升评定。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每半年绩效考核总成绩在480分以上者(满分600分),均有资格填写晋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批,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下个月的工资中调整。

1、行政岗位基本工资表(图1) 职务 0级(试用) 1级 2级 3级 级别 总监/副总/总工 3300 3600 3900 4200 A级 经理/高工 2400 2600 2800 3000 B级 主任/工程师 1600 1800 2000 2200 C级 专员 1200 1200 1300 1400 D级 2、 行政岗位岗位津贴表(图2) 职务 0级(试用) 1级 2级 3级 级别 总监/副总/总工 1000 1100 1200 1300 A级 经理/高工 600 700 800 900 B级 主任/工程师 300 350 400 500 C级 专员 100 150 200 250 D级 3、行政岗位技能津贴表(图3) 职务 0级(试用) 1级 2级 3级 级别 总监/副总/总工 1200 1300 1400 1500 A级 经理/高工 800 900 1000 1100 B级 主任/工程师 400 450 500 600 C级 专员 200 250 300 350 D级 4、车间员工的薪资按现行方法计算,见附件。如车间员工参加集中培训,工资以20元/天计算。员工担当不同的岗位则领取对应的岗位技能津贴:
岗位技能等级 1级 2级 3级 高级技师 600 800 1000 技 师 200 300 400 技 工 50 100 150 5、质检部员工、技术部员工和机电部员工薪资均以专员级别工资进行计算。

6、后勤人员含保安、厨房、保洁,工资结构为保底工资+其它;
保底工资1200元/月,每月休息2天,包吃住。其它部分按面谈协议而定。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约占基本工资的10%,员工试用期领取50%的绩效奖。

岗位 后勤人员 操作员/专员 副班 班长 主任/工程师 经理/高工 总监/副总/总工 绩效 100 200 300 300 400 600 800 各部门主管依据绩效考核标准,核算并提交所管辖人员的月绩效奖金。

第十四条 每到晋升月份的薪资调整,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报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 管理层人员的晋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工作业绩考评及时调整,不要求必须统一评定。

第十六条 补贴部分,有学历补贴、工龄补贴、伙食补贴、特殊补贴。

标准如下:
1、学历补贴分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每月分别补助90元、120元、150元;
本科学历的认定以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为依据。

2、工龄,自一进厂算起,员工每满一年发放50元/月的工龄奖,满两年发放100元/月的工龄奖,依此类推,500元封顶;
依次类推。

4、伙食补贴:按月出勤天数计算,方式4元/天。

5、特殊补贴,如担当培训讲师,特殊技能额外作业(按时间30元/次/2小时)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特殊补贴。

第十七条 其它部分,主要包含扣款、奖惩等,具体见员工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第四章  试用期工资 第十九条 外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3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二十条 在生产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其它任何岗位的试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

第二十一条 特殊招聘员工的试用期在面试期协议确定,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五章  转正定级 第二十二条 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审批,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以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本部门主管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批。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依据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总经理核准定级。

第二十四条 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上报,凡出现越级上报者,行政人事部将对责任主管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五条 所有人员的转正定级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执行。

第六章  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七种假别。七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共五种假别。

第二十七条 带薪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年休假5天;
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7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由公司统一安排休假,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特殊情况除外。如年休假未修完,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调休。

第二十八条 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五•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二十九条 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原则上以调休为主。

第三十条 无薪假(病假及事假)的计算方式:(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技能津贴+绩效奖金)/当月出勤天数,其它补贴按当月出勤天数比例计算。一次请病假不能超过7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特殊情况由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 有薪假的计算方式:工伤假 30元/天、婚嫁 60元/天、产假20元/天、丧假 60元/天;
不享受其它补贴,假期时间按人事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 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  薪资核算流程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行政人事部。

第三十四条 每月10日财务上报部门考核评定表;
生产、营销相关负责人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将所有考勤审核并制做工资表,报人力资源审核。

第三十五条 每月15日前,财务部审核完毕。

第三十六条 每月20日行政人事部将工资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财务部负责。以上工资核算时间,各部门严格执行,出现工资延误时,对责任人和责任主管各罚款50元。

第八章  员工福利 第三十七条 为优秀员工办理养老及工伤两种保险;

第三十八条 为重点岗位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四十条  本制度为x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部门必须执行;

第四十一条  如需修改,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四十二条  此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核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规定相冲突或违背本规定之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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