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推行组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1-10-17 10:58:09 | 浏览次数:

XX镇推行组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村(居)务公开向组务公开延伸,促进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现结合XX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原则   (一)真实全面。组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不搞形式主义。

  (二)及时有效。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保证公开及时有效,确保公示内容及时更新。

  (三)便于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   组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组级事务、财务、组内重大事项以及村(居)务延伸公开,主要有以下方面:小组会议或小组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村(居)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情况;
小组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租赁情况;
小组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小组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小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小组优抚、低保、扶贫、救灾救济物等的发放情况;
小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小组群众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涉及本小组组员利益、组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形式   组务公开以公开栏公开为主,辅以会议、网络、口头公开等方式实施全面公开。村(居)民小组应在人口聚居点、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开栏,将组务公开相关资料在公开栏内有序张贴公开。在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小组代表会议、院坝会时,可在会上通报组务公开事项。村(居)民小组可以建立全体组员参与的小组微信群、QQ群,将本小组的组务公开事项通过微信群、QQ群进行公开。同时,小组长还可在入户走访时,将组务公开事项对组员进行口头宣传。

  四、公开时间   组务公开时间根据内容不同,具体分为随时公开、定期公开和长期公开。

  (一)随时公开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下拨的扶贫款、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民房改造款、种粮直接补贴、改水改厕资金数量和发放情况;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下拨和社会捐赠救灾救济款物的数量、发放的原则与条件以及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等情况;
房屋翻建宅基地、使用人和使用面积等情况;
组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情况;
组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随时公开事项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开。

  (二)定期公开事项。集体资产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小组土地、集体企业和资产的承包经营租赁情况,小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事项应当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或全年度)结束后10日内公开。

  (三)长期公开事项。组干部任期目标、村(居)民小组年度工作目标、有关惠民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等,应当长期公开。

  采取组务公开栏公开事项的时限至少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五、公开范围   组务公开重点单位数量不得低于本镇村(居)民小组总数量的20%,其中,开展农村社区试点村(XX社区村、XX社区村、XX社区村、XX村、XX村)和村民小组自治试点村(XX村、XX村)须全部纳入重点单位开展组务公开工作。

  六、工作职责   (一)镇级统筹部署。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组务公开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组务公开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及时收集补充组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内容;
镇纪委负责组务公开的专项监督工作,镇级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组务公开的指导工作。

  (二)村(居)委会组织实施。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组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村(居)民小组长是组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者和第一责任人,要共同抓好组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组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七 、加强监督   镇纪委将会同镇属相关部门对组务公开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对组务公开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对组务公开不力的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尤其对组务公开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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