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时代性

2022-05-10 14:25:02 | 浏览次数:

〔摘要〕

加强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必须从时代高度,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时代要求,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时代坐标、时代使命、时代特点、时代格局,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前进。

〔关键词〕

十八届六中全会;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党章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7)01-0040-06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站在时代发展的制高点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历史经验,科学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既坚持了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又结合新的时代特点提出新观点新举措,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和加强党内监督的条例,确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标准、内容、方法,明确了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体现了时代性、创造性。为了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们必须把握时代大势,回应实践要求,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时代性,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前进。

一、自觉认知党内监督在发展大势中的时代坐标

党内监督是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既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内生引擎,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领导,使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政治保障。“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明确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时代性和创造性,自觉认知党内监督在时代发展大势中的时代坐标,找准在时代发展大走势大格局中的历史方位和角色定位。

综观当今世界的时代大势,目前正处于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大潮中,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潮流正在涌起。一方面,世界呈现出交流交融、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发展大势,新机遇新挑战不断涌现。另一方面,世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竞争异常激烈,意识形态的交锋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西方价值观通过多种渠道渗入思想领域,图谋动摇我们的理想信念,挑战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敌对势力妄图用多种方式扼制我国和平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从当今世界的时代大势这个维度看,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增强执政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新形势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把握时代大势和发展新特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而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抉择。我们党对世界发展的时代大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和准确把握,深刻地认识到党领导中华民族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责任,同时,也深刻认识到通过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把党内监督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才能使我们党在时代风云变幻中固本强体,坚定方向,保持政治定力,保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综观当代中国的时代大势,目前正进行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严惩腐败分子,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深得党心民心。但仍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从当今中国的时代大势这个维度看,民族复兴的潮流不可阻挡,党的领导不可动摇,但是,忧患、暗流也不可小觑。消除危险、经受考验的关键,在于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无论从何种维度看,党内监督在时代发展的大格局大坐标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是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党内监督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础和手段。唯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保证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抓党内监督,抓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和要害,体现了创新性、规律性、时代性。

二、 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时代使命

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承载着新时代赋予新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孙中山诞生150周年大会上深刻指出:“今天,我们要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局面,就必须冷静审视深刻复杂变化的国际形势,全面把握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进行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什么时候都不要想象可以敲锣打鼓、顺顺当当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以不畏艰险、攻坚克难的勇气,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锐气,不断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推向前进。”〔1〕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聆听时代声音,回应时代召唤,把时代使命和责任扛在肩上。

首先,党内监督必须把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责任和使命扛在肩上,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中国近百年的历史证明,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了党的正确指引,中国人民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现在,我们面临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要战胜新的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必须依靠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党和国家的命脉所在,是人民的幸福所系。因此,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首要时代使命。党内监督首先将在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上聚焦、聚力、聚神,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的问题,同一切弱化党的领导的问题作斗争,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其次,党内监督必须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责任和使命扛在肩上,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的生命和力量所在。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极少数高级领导干部违背民主集中制,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他手中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和监督,导致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现象滋生蔓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在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破坏了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伤害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必须针对这些党内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聚焦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薄弱环节,着重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对党不忠诚老实、漠视政治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搞阳奉阴违,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搞团团伙伙的小圈子等问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再次,党内监督必须把维护党章权威、坚持依规治党的责任和使命扛在肩上,确保党员民主权利和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是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新举措。

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有一个重要的时代使命和责任,就是维护党章权威,坚持依规治党,从根本上解决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确保党员民主权利和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无视组织原则,不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必须尊崇党章,依规治党,既要遵照党章,强调“四个服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又要遵照党章,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

三、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时代特点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新形势下开展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重大举措,实现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届六中通过的《准则》和《条例》,实现了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结合”:

一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既补精神之“钙”,又扎紧制度“笼子”。

习近平同志在党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说明》指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隨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执行不力等问题。”〔2〕《准则》和《条例》都是党内法规制度,但它不是纯粹地制度条文,而是从理论、思想开篇。《准则》和《条例》,从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和重大作用、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入,把势在必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下摆在全体党员面前。紧接着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围绕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而展开。

《准则》和《条例》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思想贯穿始终,给思想“补钙”,为精神“加油”,给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立规矩建制度,一种时代感和紧迫感自然地扑面而来,唤起我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理想信念和制度规矩转化自觉行动,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力量。

二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与“底线”明细相结合,推进党内监督具体化、系统化。

坚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是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一个突出特点。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根本大法,是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无论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还是党内监督条例,都是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具体化,是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有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规定系统化。

《准则》和《条例》明确了监督的任务、内容、责任、程序,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特别是把政治纪律的底线明确划出来,例如《准则》明文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对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这一系列的“不准”,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刚性化,很有针对性和警示力,有助于推动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坚持贯彻和捍卫党的基本路线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结合,打开党内监督的新视野、新境界。

《准则》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在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把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提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的时代高度,打开党内监督的新视野、新境界。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正常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保证。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关于贯彻和捍卫党的基本路线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相关规定,不仅为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明确了方向、原则和特点,而且也为加强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打开了思维空间,增强了工作刚性和力度。

四是坚持突出“关键少数”与全覆盖相结合,提高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实现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达到无禁区无死角。但是,必须强调以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为重点,把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与突出“关键少数”的这个重点结合起来,提高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又一鲜明的时代特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应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无数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特别高级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如果这个“关键少数”抓好了,作了表率,事情就好办多了。如果在某个地方某个单位的“一把手”违法违纪,最容易产生一种催化和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破解这个重点和难点,取得了反腐败的重大成果。把突出“关键少数”与覆盖全体党员相结合,提高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经验总结,也是需要继续把握的一个重要特点。我们应掌握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的这一规律和特点,把所有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及其全部行为纳入监督视野,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明确导向和制度安排。

五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与鼓励忠诚干净担当相结合,调动全党加强党内监督、经住新考验、推动新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为了用铁的纪律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为了使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真正经受住新考验,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者,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所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与鼓励忠诚干净担当相结合,调动全党加强党内监督、推动新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一大时代持点。

《准则》和《条例》明确了若干“不准”“不能”“禁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这是约朿,也是激励,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与鼓励忠诚干净担当相结合的时代特点。

无论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还是党内监督条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亮出来,让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和这些纪律规定,加强自我约朿,鼓励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运用纪律监督的“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信任鼓励与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四、 开启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多主体全方位的时代格局

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构成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级相互监督三个维度,由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五个方面的党内监督体系,开启了党内监督多主体、全方位的新格局。

首先,坚持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来带动和促进责任主体的到位,形成多主体参与、齐抓共管的党内监督体系。

《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履行监督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是带动和形成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多主体全方位时代格局的关键。各级党委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书记,一定要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把监督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抓早、抓小、抓常,切实履行责任主体与主体责任的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党委(党组)这个责任主体是党内监督中的主帅,到位履行主体责任,必然就会指挥和带动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群众这四大责任主体,进入角色,进入状态,同向发力。只有把条条、块块都抓起来,都动起来,才能织牢织密党内监督之网,真正形成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多主体全方位的时代格局。

其次,坚持以党内监督带动党外监督的良性互动,真正形成新形势下党内监督时代格局的强大合力。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监督。如果党内监督缺位乏力,其他监督必然失灵。党内监督的加强,为其他监督发挥效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实施的政权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人民政协依章程实施的政协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各民主党派履行的党派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进行良性联动与互动,就会释放强大的正能量,产生强大的合力,就能解决监督“松散软”的问题。

再次,运用“互联网+党内监督”,打开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空间。

当今时代,互联网不仅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而且对我们党治国理政和党的自身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互联网具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功能。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借助论坛、QQ、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与网民群众可以平等、自由、快捷地交流沟通,架起一座党群干群相通相联的桥梁。在互联网时代,借用网络信息技术是构建和支撑党内监督多主体全方位时代格局,促进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良好互动、凝聚合力的有效措施,也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新渠道。与传统监督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更直接,更及时,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监督提供了新的方式。网民通过网络快速检举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我们党自我净化。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综合施策,打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组合拳”,就一定能够开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纪念孙中山先生诞生1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11-12.

〔2〕习近平.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6-11-03.

【责任编辑:刘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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