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沙健身的“一槌子买卖”

2022-05-09 17:25:03 | 浏览次数:

计划执行了不到一年,就遭遇了第一次“关店”,雅宝路店关闭。没过多久,贾先生从同事口中得知,恒基店也已停业。

贾先生仅从店外张贴的公告中得知,可前往新世界二期店办理转店手续。“这么悄没声的就关了,要不是别人告诉我,我都不知道,好歹您给我们会员发个信息呀。”

2010年11月1日晚,贾先生前往新世界二期店办理转店手续的时候,却遇到戏剧性的一幕。“我被通知来这里办转店,却发现连这家店也要关了。”

当日,近三十名会员聚集在新世界二期店门前希望退费,但现场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可以免费转店,但是如果要退费,就只能登个记之后等消息。”由于对该说法不满,部分情绪激动的会员把部分健身器材扔出店外,场面一度险些失控。

由于不想陷入遥遥无期的退款等待,贾先生最终重新选择了别的门店,“现在重选的这几家也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对于物业易主的现象,浩沙健身也书面回应记者“缺乏事实依据的支持”,但同时又解释说“浩沙健身于2009年11月收购了部分浩泰健身俱乐部,记者所提到的部分投诉属于消费者与浩泰俱乐部的争议,浩沙健身只能协助处理。

也就是说,已经被浩沙收购了的店,关闭的原因都是曾经的浩泰惹的祸,与浩沙没有直接关系。这样的逻辑,有多少消费者会接受?

管理松懈

浩沙的管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2010年2月22日晚,福州的陈先生在自家小区楼下的浩沙健身馆杨桥店游泳健身时不幸溺水身亡。

死者家属林女士在观看现场监控录像后透露:事发泳池长25米,宽15米,其中浅水区水深1.1米,深水区为1.7米,身高约1.73米的陈先生是在19时27分从浅水区下水的,但一分钟后水面上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19时33分,一位泳客发现陈先生漂浮到自己身边,便立即向正在场边抽烟的巡视员招手示意,但巡视员并没有看见;于是,该泳客上岸绕过半个泳池后来到巡视员身边告知泳池中有人出事。

随后,巡视员跟着泳客来到上岸的地方。画面上可以看到,巡视员站在岸边,泳客则跳下水并喊来另外一名泳客帮忙将漂浮着的陈先生托上岸。19时38分,陈先生终于被抬上岸;随后不少人围过来,立即对他进行胸按和人工呼吸。

19时46分,省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并将陈先生送往医院。20时10分许,陈先生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得知该巡视员竟然不会游泳。

浩沙健身市场营销总监邵刚则告诉记者,该泳池一直是按照2名救生员、1名巡视员的标准配置的,只是事发之时救生员走到房间角落里吃饭去了,看到陈先生出事后,他便马上赶了过来并参与急救。这一解释并没有得到家属们的认可:“如果他就在房间里,看到人出事,还用得着泳客帮忙拉上来?”

他们认为,正因为事发时没有专业救生员在场,才导致陈先生先是未被发现溺水,而后又没能及时接受专业急救,最后不治身亡。

在会员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浩沙发生了裸女入浴室碰上男维修工的事件。

2011年9月19日,陶女士到浩沙健身星城国际店健身。因为比较早,健身房上午10点开门,她是10点半来到。“当时没有什么人,我想先洗个澡再去健身。”她说,女浴室位于女更衣室的里面,只有女更衣室一个门可以进入,所以想进入女浴室必须先经过女更衣室。

“当时我就傻了,他们俩也傻了!”陶女士说,她更衣后带着洗浴用品来到女浴室前,却发现从浴室里走出两名男子,由于事发突然且完全出乎意料,自己当场傻眼,那两名男子也很尴尬。

陶女士说,这次事件侵犯了她的妇女权益,是对她的不尊重,使她心理产生阴影。

据陶女士介绍,这两名男子是维修女浴室水管的工人,两人并不清楚健身房已经开始营业。“为什么不贴出告示呢?为什么不能在非营业时间维修?”陶女士认为,健身房如果贴出告示或者在非营业时间进行维修,完全可以避免这样尴尬的事情发生。

事后健身房的一位经理表示可以把陶女士的卡退掉,陶女士表达不满后,对方又称可以赔偿现金500元了事,被她拒绝。

对于因管理松懈而引起的两起重大安全事件,浩沙没有直接否认。但就在记者发稿之前3天,浩沙健身公关赵慧锦还在告诉记者,他们正在与当事人联系,希望当事人出一份书面承诺,告诉记者,事情已经得到了满意解决。但不知什么原因,记者最终还是没有看到承诺书或相关证明。

采访手记:

12月8日,《中国连锁》杂志新闻热线接到消费者投诉浩沙健身的线索后,记者采用发电子邮件、发传真、打电话等方式向浩沙健身提出采访要求,均遭到推逶。

12月23日,记者将根据相关信息写完的稿件发送给浩沙健身公司确认,1小时内,记者就接到了浩沙健身的回复电话。

在接下来的几次与浩沙健身公关经理面谈的过程中,浩沙健身公关经理在极力表达两个意思:一个是撇清关系——与浩沙健身使用同一品牌2011年12月16日上市的浩沙国际公司与浩沙健身是两家独立经营管理的公司;另一个就是质疑《中国连锁》杂志报道内容的真实性。自始至终完全没有表达对消费者受到伤害的歉意,也没有表达缓解与部分消费者关系紧张的意愿。

当记者谈到,消协接到的针对浩沙健身的投诉比比皆是,网上投诉更是多如牛毛,这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也正因健身行业和企业的问题较为突出,北京市政府在2011年8月底制定发布了《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行为指引》之后,又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时,浩沙健身公关经理黄逸龙认为,消费者与浩沙产生纠葛的原因主要都在消费者。如此看来,浩沙健身还没有去思考如何做一个良好的企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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