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会担心上航空公司旅客“黑名单”

2022-05-08 19:55:02 | 浏览次数:

检查重要职责的民航安检队伍,究竟是一个服务队伍,还是一个执法检查队伍?在大多数人眼里,恐怕是没有明确概念的。很多旅客对严格的安全检查行为很不理解,甚至是有情绪。

在美国,“9·11”之后,其安检手段正逐渐由传统方式发展到“裸检”的方式,虽然也有诸多人不愿意,但从国家的法律与社会大众的安全要求来看,它仍然受到社会的肯定与遵守。因此,在我们身边,相信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由于为了照顾你的安全检查方便而造成“机毁人亡”的事件。

所以,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对待安全检查服务的态度,我们应该学会期望这种服务更加严厉些。唯有如此,我们在乘坐航班时才可能感觉更加安全。

当然,社会文化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在我们身边,一种“不信任”、“怀疑一切”的风气正在盛行。所以,我们就由此推断那些航空公司、或是机场,会借口“黑名单”来换取自身不当的利益。若真如此,那么,我们或许就忘记了企业也是需要遵守相关法律与规章的。即使如此,再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恐怕不会有哪个企业会将自己的客人拒之门外吧。况且在航空运输业,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对于企业的利润贡献远远超过生产制造企业,甚至是其它服务企业。

因此,我们不需要担心自己是否会上“黑名单”。而是应该赞成,甚至是鼓励服务企业学会从法律、从程序上进行规范,建立严格的黑名单制,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其实,在遭遇“暴力维权’时,我们也同样面临权益的损害)。正如,一位行走过70多个国家的行者所反思的,“我们又是否是合格的旅客”。或许,这正是我们赞成设置“黑名单”的原因,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制度来帮助那些“不合格”的旅客约束他们的行为。

当然,我们可能面临一个由“谁”来建立的问题,或是怎样建立的问题。我想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从两个角度加以考虑:

一是,安全的角度,在现有民航安检管理体制没有发生改变之前,我们可以依据国际民航组织第8973号文件《防止对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的要求,在建立相应透明的程序与完善的制度的前提下。授权航空公司建立黑名单,并上报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确定(除了安全部门本身确定的之外)。虽然我们现在有民用航空法、航空运输规则与条件等,但仍有完善的空间。未来,如果说我们的航空安全管理体制发生改变,则可以参照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做法,采取严格的安全管制。

二是,从服务的角度,对于一些恶意旅客,可以参照春秋航空公司的做法,先告知,设置更为细致的服务条件,同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因为这是个别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服务需求与服务提供的问题。譬如曾经报道的某旅客故意用有破损的行李箱在各个机场恶意要求赔偿的事件,各机场就相互通报了,那么你能说这样的黑名单,企业也不能自行建立吗。

所以,我愿意再次强调,我们需要一种透明的、合乎法律规范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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