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

2022-05-02 19:15:01 | 浏览次数:

摘 要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同志指出:“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目标,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修订和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意义深远,为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关键词 加强党内制度建设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1加強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管党治党的成功实践启示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制度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

历史已经证明,由共产党领导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最适合中国国情、最具先进性、最富生命力的政治制度。如果政治体制更变,不仅党要成为千古罪人,而且对世界将产生灾难性后果。这个“根本性问题”就是江山颜色问题、旗帜方向问题、前途命运问题,说到底就是党的领导权问题。

“你们都知道温水煮青蛙的故事吧?”“杭州雷峰塔是怎么倒掉的?”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这样发问。深刻发问的背后,是深切的忧患意识,是治党的责任担当,是在中国迈向民族复兴新时期时代命题的深刻把握。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干部“落马”,腐化程度惊人,有的地方从政环境恶劣、有的单位政治生态污浊,甚至演变成“塌方式腐败”;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黨的凝聚力有所削弱,党的战斗力有所下降,这些问题无不与党内政治生活的松懈、缺乏有效的制度制约有关。

党的十八大以后,针对有的制度性规范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有的相互脱节、彼此缺乏衔接和协调配合,有的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大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更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形成系统化的制度链条。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全面推向了新高度。紧紧围绕深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创造性地构建高效领导机制和运行模式,有效地引领推动了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整体提升。既确保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基点严密完整、科学精准,又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基。

2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审时度势,从制度根本着手,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既使当前党内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从制度设计上防止新问题滋生蔓延和问题反弹。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牢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不论是雷厉风行反“四风”、重拳出击反腐败、正风肃纪划底线,还是以上率下立标杆、从严从实强队伍、回归本源树新风,无不反映了人民的强烈呼声和愿望,从而使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拥有了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民意基础和人本基础。

为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党中央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早在2012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要求,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修订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2015年8月,为了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两个月后,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实现党纪与国法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2016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和发展。修订后的《若干准则》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党内监督条例》为党内监督提供了刚性的制度保障,党内监督怎么监督、依据什么标准进行监督、通过何种途径进行监督等,通过这部党内法规予以明确和细化,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这几年党内法规建设力度很大,制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可以说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是标本兼治,更多的是治本之策。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完成,党内法规体系逐渐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内问责制度、党纪处分制度基本完备。落实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实际是保障国家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提供了执政党自身组织建设的制度保障。

3坚决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是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狠抓制度执行,绝不能让制度形同虚设,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没有落实,再严格的制度也将形同虚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就是要依法依规治党。依规治党,首先是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要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认真查问题、摆事实,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不回避、不护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针对干部工作生活的监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以更大力度管党治党,就要把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管党治党各项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严治党要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些年,我们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为什么还存在那么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讲“认真”不够。”抓落实、抓执行,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开展法规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让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瞄准重点,着重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以点带面、以上率下。首先要求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高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高级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党作出表率。这次六中全会之所以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他们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他们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其次,要花大力气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监督,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还要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防止已经解决的老问题反弹回潮。

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行权责对应,明确主体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來,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在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能力的同时,必须在体制机制层面加大监督力度,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工作的始终,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切实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真正做到在黨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历史性考试”中经受住各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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