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_

2021-10-18 12:20:46 | 浏览次数:

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率先垂范,自觉服从安排,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时,要积极发言,引导党员畅所欲言,会议结束时要作简要点评。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召集支部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确保让所有党员都能正常参加支部活动,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严格“三会一课”召开程序。

“三会一课”制度由党支部全面负责,按会议形式的不同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支委会负责召集。(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报告上级党 (工)委。

3.组织委员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党支部。

4.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5.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二)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委会议题,支部委员也可向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委会就某议题进行研究。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3.支委会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四)党课。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课计划制定及实施主要由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和单位党员领导授课,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具备授课能力的支部委员授课,每年至少有1次是单位党员负责人的廉政党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授课情况报上级党组织,相关资料支部存档备查。一般情况下,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分别记录。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一是党支部必须坚持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二是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考勤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党支部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三是各党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使用统一样式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安排专人(一般为组织委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如实记录支部会议内容,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组织委员如有调整,档案资料在支部书记监督下交接,新、老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在档案资料上签名盖章。四是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五是“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中共****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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