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抽象劳动”概念探析

2022-04-10 08:44:28 | 浏览次数:

[摘要]由于马克思并没有明确界定抽象劳动概念的适用范围,致使人们对作为商品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的误读或质疑一直没有停止过。明确区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是准确把握抽象劳动概念的经济学本质的一种积极理论尝试,并使商品经济中的商品二重性与未来产品经济中的产品二重性获得一种新的理论解析,这对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乃至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都不无裨益。

[关键词]抽象劳动;生理学意义;经济学意义;商品二重性;产品二重性

[中图分类号]170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9)08-00264)5

众所周知,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实现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使之发生革命变革的关键,也是理解整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但一直以来,对抽象劳动概念的曲解或质疑就没有停止过。之所以如此,或许与马克思本人对抽象劳动的解释有着直接关系。比如,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是用“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理耗费来衡量的,这种生理耗费显然与具体劳动很难加以区分。同时,马克思又认为:“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这些看似“自相矛盾”的说法,恰恰为曲解或质疑劳动价值论的学者们提供了“口实”。可见,厘清马克思对抽象劳动概念的相关论述并阐明其经济学本质,既是深化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时代要求,也为澄清学术界对价值本质理解上的分歧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一、马克思“抽象劳动”概念的文本考察

马克思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商品、价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克服了斯密、李嘉图等人只是简单地把价值归结为劳动,把价值量归结为劳动量,而没有研究价值“实体”本身或价值的“质”的方面的缺陷,第一次批判地证明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二重性质,揭示了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本质,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科学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和暂时性,从而实现了整个政治经济学的理论革命。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整个政治经济学的枢纽,“这是对事实的全部理解的基础,”是“我的书最好的地方”。因此,抽象劳动概念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经典表述,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了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在生产商品过程中的耗费。商品的价值就是抽象劳动的单纯凝结或物化,“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同时,马克思又总结道:“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客观地讲,马克思的这种表述本身是容易使人误读的,他在这里的初衷是要说明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但商品生产本身具有历史暂时性,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的性质即劳动二重性也必然具有历史暂时性。然而,使用价值作为产品或商品的自然存在,适用于人类社会的任何社会经济形态,而价值作为商品的社会存在,却仅仅适用于商品经济社会。马克思在这里将两种具有不同性质的概念在同一经济形态中和同一语境下直接对应表述,容易使人误以为价值概念始终与使用价值概念相伴随,也适用于人类社会各种社会经济形态。这样,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也就成了适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永恒概念,似乎只要是人类的劳动就属于抽象劳动的范畴。

事实上,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最初从研究商品及其“二重存在”出发而探讨和表述劳动二重性学说的时候,对抽象劳动概念的适用范围就没有明确地界定。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日益发达,各种具体劳动日益发展而形成一个十分发达的社会总体劳动,从而形成经济条件日趋成熟时,“‘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所以,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真实的东西”。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将“劳动一般”即抽象劳动指认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并没有将它从作为价值实体的意义上明确界定在商品经济的历史阶段范围内。

如果再向前追溯,青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就已经从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劳动分工关系下劳动性质的考察中获得了关于抽象劳动概念的理论启示。黑格尔将资本主义社会,即他所说的市民社会视为一个“需要的体系”,而“劳动是通过各色各样的过程,加工于自然界所直接提供的物资,使合乎这些殊多的目的”。然而,需要的特异化决定了满足需要的劳动的细致化分工,使劳动变得简单而抽象了。黑格尔深刻地指出,恰恰是这种抽象的劳动“使人们之间在满足其他需要上的依赖性和相互关系得以完成,并使之成为一种完全的必然性”。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阐述异化劳动概念时指出:“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事实上,马克思在这里所探讨的个人生活与类生活之间的辩证关系,就是探讨在劳动分工条件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关系。或许可以说,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之前,就已经在批判分析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的基础上产生了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思想的最初萌芽,尽管此时的马克思尚未接受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

可见,无论是马克思所说的作为抽象劳动的“劳动一般”,还是个人与社会、个人生活与类生活,都为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所共有。或许正是由于马克思对抽象劳动概念的适用范围没有予以明确地界定,才使人们误以为抽象劳动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始终的一般经济范畴。比如有学者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劳动的二重性却是商品二重性的基础,是一切社会中都存在的,是人类劳动的一个基本特点”。再比如在《(资本论)辞典》中,“抽象劳动”词条的解释是:“抽象劳动就其作为抽象的简单的范畴来说,表现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因为一切时代的具体劳动都是劳动力的支出,具有共同性,具体劳动越发展,劳动的抽象性质也越发展”。显然,这些观点都认为抽象劳动是人类劳动本身的特征,它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阶段,从而将抽象劳动概念永恒化了。

如果抽象劳动是一个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范畴,那么作为抽象劳动凝结所形成的价值,也就伴随着人类社会全过程,从而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也就不再是历史范畴而成为“永恒”范畴。这样的结论显然不符合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立场,也不符合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实际上也就取消了马克思经济学说的所有革命意义,从而使劳动二重性理论陷入自相矛盾的理论困境。因为按照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生产方式的设想,它是以“共同生产”为基础的产品经济社会,“共同生产,作为生产的基础的共同性是前提。单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劳动。因此,不管他所创造的或协助创造的产品的特殊物质形式如何,他用自己的劳动所购买的不是一定的特殊产品,而是共同生产中的一定份额。因此,他不需要去交换特殊产品。他的产品不是交换价值”。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经济条件已经不复存在,那么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也就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它绝不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

二、恩格斯对“价值”概念的理解与两种不同意义的抽象劳动的区分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集中表述了自己对抽象劳动概念的理解,他指出:“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私人劳动,只有在它是社会必要劳动的时候,才包含着一般人类劳动”。在恩格斯看来,只有在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中,人类劳动才具有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二重性质。也就是说,如果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由于它不存在着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及其解决的问题,私人劳动也就“不包含”一般人类劳动,从而“不包含”价值实体,劳动产品也就不表现为商品。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恩格斯强调说:“商品生产决不是社会生产的唯一形式”。“直接的社会生产以及直接的分配排除一切商品交换,因而也排除产品向商品的转化(至少在公社内部)和随之而来的产品向价值的转化”。同样,恩格斯认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的有用性质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直接成为社会劳动”。这样,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而仅仅凭借“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来。整个社会生产完全可以按照计划进行,并且人们可以简单而轻易地做到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因此,既然唯物史观承认商品经济的历史暂时性,那么在人类社会中的非商品经济条件下,人类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就没有转化为商品,它们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尽管它也是作为人类的劳动,同样需要脑力与体力等生理学意义上人类劳动的支出,但这些劳动仅仅是作为生产各种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而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不是价值实体。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的历史暂时性呢?或者说,如何才能准确把握抽象劳动概念的历史暂时性并使之在表述上加以清晰化呢?对此,我们在经典作家对抽象劳动概念表述的基础上引人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和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两个概念。

对于生产产品或商品的劳动,一方面,如果具体来看,它表现为不同的单个劳动者在具体劳动过程中对他(她)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使用与耗费,这种具体劳动对应单个产品或商品的具体自然存在,并决定着这种产品或商品的具体的使用价值的“质”的规定性,及其与其他产品或商品之间的相互差异性。准确来讲,这才是马克思所说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如果抽象来看,它又表现为在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过程中所必然消耗的人类的、无差别的体力与脑力,这种纯粹的人类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形成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适用于人类社会各种经济形态,具有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因此,所谓“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就是生产“一般的使用价值”的劳动,它与生产具体的产品或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相对应,形成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劳动二重性”。这种含义的“劳动二重性”的理论意义在于,它既适用于商品经济社会,也适用于非商品经济社会。

所谓“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则是指凝结或物化为价值的人类劳动,它作为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作为价值本质规定的抽象劳动,是通过自发的社会过程即市场竞争机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量,并最终表现为市场价格的社会平均劳动,它是一个“类”的概念,因为“物化为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平均性质的劳动,也就是平均劳动力的表现”。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对应着商品的“纯经济存在”,并决定着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及其同一性,只存在于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具有历史暂时性。

在人类社会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作为具有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只有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才表现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即价值,或者说,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是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必然获得的社会形式规定性。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实质上指的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但是他并没有明确地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区别开来,这是导致人们对抽象劳动概念产生误读并以此质疑或批评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原因之一。甚至恩格斯在展望未来社会的生产活动也认为:“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支出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留的全部东西”。严格来说,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视域内谈论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价值概念,显然否认了商品经济的历史性质。因此,恩格斯这里所说的“价值”,就不应该再理解为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凝结的商品的价值了,而应该理解为生产各种使用价值或效用所必须消耗的无差别的人类体力与脑力等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耗费。

三、从“商品二重性”向“产品二重性”的历史演进假说

未来社会中产品生产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其生产产品的劳动又具有什么本质特征呢?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未来社会生产产品的具体生产方式如何,它绝不会是一种以直接使用价值为取向的社会生产体系。因为任何直接以使用价值的生产为取向的社会生产体系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容纳能力都是相当有限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表明,以直接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从而处处使生产从属于消费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要被以追求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代替,并且实现了人类社会生产力的空前发展。

马克思曾指出:“即使交换价值消灭了,劳动时间也始终是财富的创造实体和生产财富所需要的费用的尺度”。可见,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计量问题依然通过劳动时间才能实现。然而,由于整个社会生产是按照计划进行的,私人劳动直接等同于社会劳动,因此,这里的劳动时间决不会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一种由自由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在能够“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社会计划”决定的劳动时间,但“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也必须知道,每一种消费品的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它必须按照生产资料来安排生产计

划,这里特别是劳动力也要考虑在内。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一计划”。如果将“每一种消费品”抽象为一般的使用价值,那么为生产这种一般的使用价值所必须衡量与比较的劳动量就是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量,它决定着消费品即产品的一般使用价值。因此,未来社会中生产产品的劳动也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与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这也就决定了未来社会中的劳动产品同样具有二重性,即具体的使用价值与一般的使用价值。(如图一)以具体劳动与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为本质特征的、生产出满足人类需要的产品的“劳动二重性”,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的历史扬弃,它是以继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完成其历史使命过程中所创造的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为基础的一种全新生产方式,而由自由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个人的全面发展所必然产生的社会需求,则为以一般的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产品生产提供了无限广阔的空间。

当然,尽管这种对未来社会产品经济中的劳动二重性与产品二重性的解析是在唯物史观视域下,并通过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逻辑推演而来的,但它还仅仅停留在理论假说的层面上,有待于未来社会的具体生产实践来检验。

四、总结说明

马克思曾说:“即使我的书中根本没有论‘价值’的一章,我对现实关系所作的分析仍然会包含有对实在的价值关系的论证和说明”。可见,抽象劳动作为价值实体,是对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现实经济关系的一种科学抽象。但商品生产与交换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历史暂时性。因此,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只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作为生产产品使用价值的各种具体劳动在生理学上的抽象,反映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具有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如果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仅仅理解为“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必然会使劳动二重性理论陷入自相矛盾的理论困境,并为诸如“泛价值论”等各种非劳动价值论提供“理论依据”。因此,在坚持马克思的科学抽象法与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正确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类抽象劳动,即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或许才是摆脱劳动二重性理论“自相矛盾”的积极理论尝试。在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从“商品二重性”向“产品二重性”的历史演进图示,无疑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唯物史观视域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乃至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解。

注释

①所谓“一般的使用价值”是指对千差万别的商品不同的质的使用价值的一种抽象,即一切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总汇”。因为:“在货币中,商品虽然也是使用价值,然而它作为交换价值的存在表现为它的实在性,因为使用价值作为一般的使用价值,只是观念的。”“货币按其概念来说,是全部使用价值的总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481、501,)

②马克思没有明确区分抽象劳动的生理学意义与经济学意义,认为“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8,)或许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直接导致马克思在探讨劳动力商品价值时认为:“我们记得,劳动力的日价值是根据劳动力的正常的平均持续时间或工人的正常的寿命来计算的,并且是根据从生命物质到运动的相应的、正常的、适合人体性质的转化来计算的。”(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75,)同时,马克思显然是以赞许的口吻引用了格罗夫《论物理力的相互关系》中的一段话:“人在24小时内所耗费的劳动量,可以从研究人体内部的化学变化来大致确定,因为物质的转化形式能表明动力已经消耗的情况。”(资本论:第l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75)显然,这种通过物理、化学途径来计量劳动量的思路无助于对价值概念的理解,恩格斯就曾对那种将经济学范畴进行所谓“唯能论”解释提出尖锐批评,他指出:“有些人看来甚至不反对把热力学范畴的功也搬回到经济学中去一一就象某些达尔文主义者对生存斗争那样,但是结果无非是一场胡闹而已。让他们把随便某种熟练劳动转换成公斤米,并试试以此规定工资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655,)

③刘有源教授将对凝结或物化为价值的抽象劳动完全局限于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进而提出所谓“泛价值论”。(刘有源,论机器、土地为什么创造价值暨泛价值论[J],经济评论,2004,(5);“泛价值论”何错之有[J],经济评论,2005,(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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