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一文的一些看法

2022-04-07 10:51:12 | 浏览次数:

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既要强调它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也应体现在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的数量规模上。在对于经济领域“左”与“右”的问题上,不能完全用过去的结论来评论现实。对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问题,要注重目标设定是否发生改变。而注重社会公平,并不意味是“低水平的平均主义”。“挺朗”与“批朗”之争的核心是如何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而不是接受不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经济学;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7)02—0054—03

《经济学动态》2006年第9期刊登了何炼成先生“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的文章。文章的主旨实际是对刘国光同志“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一文的回应。对何先生的文章笔者颇感迷惑,特撰文向何先生请教。

首先,何先生的文章似乎逻辑前后矛盾,这主要表现在与刘国光同志商榷的第一点上。何先生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概念,而是强调它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及其在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如果说‘双轨制’是指经济学专业的教学课程设置和时间安排,不一定就是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不要无限上纲上线。”从何先生的表述来看,似乎是认为判断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主要在于“强调它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及其在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的地位作用”。数量问题并不是关键,至少不是主要判断标准。可是在文章的第一部分论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地位遇到的挑战时,何先生恰恰运用的是数量概念:“过去经济学专业本科生,都必须学习‘政治经济学’(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在除政治经济学基地班外,其他经济学专业都不学了,全部改为西方经济学;过去的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包括硕、博士生)的学位课程首先是《资本论》,学习时间一年(144学时),现在压缩成为半学期(40学时);而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课时则由过去的72学时增至现在的200学时。二是学生的学位论文,过去主要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研究我国改革开放中的现实问题,而现在这样的学位论文不到十分之一,差不多都是依据西方经济学理论,以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案例,来硬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现实问题,构建一些非驴非马的模型,根本解决不了我国的实际问题。三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队伍日益缩小,老一代已基本上离退休,中年一代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学与研究的很少,可能不到十分之一,青年一代可能百分之一都没有了。后继乏人,这是最大的危机。”何先生所列举的课时量的大幅度压缩;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学位论文不到十分之一;中青年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学与研究的不到十分之一和不到百分之一,不都是用数量概念做判断标准吗?而且何先生还认为“这是最大的危机”。既然如此,为什么何先生在商榷中又认为简单的数量概念不能为证呢?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何先生在解决办法中提出“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教育部必须明确规定,对全国科研单位和高校的经济学教学和科研,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并具体贯彻到教学科研的内容和时间的安排上,不执行者必须追究当事人与有关领导的责任,有意抗拒或坚持不改者必须严肃处理,并调离该教学科研单位”。既然何先生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概念”,而且“也不一定就是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为什么还要求具体贯彻到“时间安排上”?“时间安排”不是数量概念吗?而且“不执行者必须追究当事人与有关领导的责任”,“有抗拒或坚持不改者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对这些“也不一定就是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的人这样处理,何先生是不是也有“无限上纲上线”之嫌?此其一。其二,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实质上就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而不赞成的原因大体上有这样几点:一是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是谬论,所以不赞成;二是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只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已经过时,所以不赞成;三是认为经济学本来就不应当有谁指导谁的问题。这些正像何先生所说是认识问题,即学术问题。既然是学术层面的问题,刘国光同志指出这一确实存在的问题没有什么不可以,也不存在“无限上纲上线”的问题。

其次,在关于我国当前经济学的倾向问题上,何先生对刘国光同志关于“来自‘左’的干扰已经日渐式微,当前突出的倾向性问题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声音和倾向正在复苏,并且在顽强地蔓延”的看法,也认为“这种估计不一定符合现实,邓小平在十四年前提出的‘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这些就是‘左’’。这难道不是我国当前的倾向?!”对此有如下几点要搞清:首先,何先生既然知道邓小平上述观点是十四年前讲的,也就应当知道这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讲的。如果何先生认为这种判断仍适用于现在,并且是“我国当前的倾向”,就应当用实证材料证明目前有多少经济学文献符合此判断(即“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资本主义,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至少应当举出一些例证来。只是用领袖人物十四年前的话来做结论,这似乎不符合学术商榷的基本规范。其次,经济学界历来是有多种倾向的,刘国光同志只是认为“当前突出的倾向性问题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声音和倾向正在复苏。并且在顽强地蔓延”。刘国光同志至少没有完全否认还存在“左”的倾向,只是认为目前“‘左’的干扰日渐式微”。而何先生则是用“左”是“我国当前的倾向”来回应。“当前的倾向”可以有多种,而“当前突出的倾向”只有一种,两者完全不同。再次,确实有人认为目前和平演变的危险主要来自经济领域。他们认为目前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私有化,而全面私有化当然是和平演变。显然产生这种看法的背景与十四年前根本不同。何先生既然认为这是认识问题,就应当如您文中所讲:“摆事实,讲道理”,拿出数据来向有这种认识的人证明目前将产权转为私人所有的改革不是全面私有化,或者证明即使产权私有化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和平演变。可是何先生仅仅拿出十四年前的一顶“左”帽子,给这些人戴上。这能服人吗?能解决认识问题吗?

第三,在与刘国光同志“商榷”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化改革的含义问题上,何先生认为:“邓小平讲的很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姓‘社’,只是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可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因此,所谓‘市场化改革’,也只是说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化公为私’的问题。这个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的大讨论中已经基本解决了,为什么

现在还要‘翻案’呢?!”这里有一个概念问题,即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实际是指改革目标的设定不是“化公为私”。这一设定在当时的讨论中至少没有人敢于公开反对,何先生所谓“这个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的大讨论中已经基本解决了”的说法,也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才是符合实际的。可是目前的争论恰恰在于一些同志认为在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违背了当时的目标设定,事实上搞了“化公为私”。如果何先生认为在由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中没有违背当时的目标设定,没有搞“化公为私”。还是应当运用数据和逻辑推理进行实证分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况且说到翻案,那些力推市场化改革的某些经济学界人士,当初一再声称市场化改革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效率,并不会“化公为私”。但在市场化改革真正推开时,又违背当时不“化公为私”的目标设定,公开主张将公有制企业改制为私人所有。例如,当时力主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人士宣称这种改革不但不削弱国有经济,而且还可以通过国家控股扩大国有经济的控制范围,壮大国有经济。可是当国有经济真的实行了股份制后,他们又提出不能“一股独大”,反对国家控股。这算不算翻案?

第四,关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问题。何先生说:“刘文认为这个方针有问题。导致近几年来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形成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因此应该淡出,逐渐过渡到‘公平与效率并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参见刘国光:《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4期;《把“效率优先”放到该讲的地方去讲》,《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11期)。我认为,这个问题在讨论党的十六大报告已经基本解决了,不突出‘效率优先’。所谓‘公平’,不过是‘低水平的平均主义’,正是由于坚持了‘效率优先’,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很大发展,上了一个台阶,因此收入差距虽有所扩大,但都有较大的提高,中等收入阶层不断扩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为什么不承认呢?”。笔者不解,何先生根据什么认定刘国光同志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主张,是主张“低水平的平均主义”?何先生自诩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那么请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公平”就是“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吗?实际上西方经济学也不是将“公平”理解为“低水平的平均主义”的。西方经济学一般从三个方面指称“公平”:一是经济自由;二是指“起点一致”或“机会均等”;三是指基于边际生产力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显然将“公平”理解为“低水平的平均主义”是不妥的。至于何先生认为“正是由于坚持了‘效率优先’,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很大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因此收入差距虽有所扩大,但都有较大的提高,中等收入阶层不断扩大”,此论更应辩证。众所周知,从实践上讲,任何国家的经济增长都不可能是单一因素推动的,从理论上看,任何经济增长模型都不可能由单一变量构成。那么何先生根据什么认定“正是由于坚持了‘效率优先’”。近几年我国经济才得到很大发展呢?何先生认为实行“效率优先”后,“收入差距虽有所扩大,但都有较大提高”。这显然不符合基本事实。目前收入差距不是“有所扩大”,而是“扩的很大”,并且是加速扩大。基尼系数增长之快,已可入吉尼斯记录。至于收入“都有较大提高”这一全称判断也有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决策层都承认的。认为“中等收入阶层不断扩大”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即使承认这是事实,也只有当“中等收入阶层不断扩大”的速度大于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时,“效率优先”的政策效应才可能是正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应是共同富裕。

第五,在谈到“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经济学界改革开放以来关于经济理论问题的争论”时,何先生认为:“20世纪80年代多数人认为计划经济姓‘社’、市场经济姓‘资’,只有少数人认为市场经济也可以姓‘社’,因而被称为‘市场派’,多数人成为‘计划派’。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绝大多数人都接受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并在党的十四大文献中确定下来,应当说这场延续了十多年的争论可以画上句号了。但谁也没有料到,进入新世纪五年后,又出现了一场‘挺朗’与‘批朗’之争。……我在《西北大学学报》去年第3期发表《从‘挺朗’与‘批朗’看和谐社会的学术争鸣》一文,企图调解矛盾,现在看来收效甚微,反而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我只有徒呼‘奈何’”。首先提醒何先生,并不是“少数人认为市场经济也可以姓‘社’”。这“少数人”充其量认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与市场经济姓“社”是两个概念。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手段,既不姓“社”也不姓“资”。更值得注意的是何先生将“挺朗”与“批朗”之争上升到是否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言下之意似乎某一派有不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嫌。这显然言过其实。实际上“挺朗”与“批朗”之争的核心是如何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而如何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是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实际上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直是一个重大争论的问题,其症结在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学界有不同的认识。有些人实际根本就不赞成“社会主义”这个前缀,主张用所谓“现代”一词取而代之。这种矛盾根本是不能调和的,而且也不应该调和。

第六,何先生在文章第二部分谈到“制度上的原因”时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一条,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点似乎全体党员干部、教师都很明确,教师在教学与研究中也经常强调”。但据笔者所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并不是“全体党员、干部、教师都很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在教学与研究中也经常强调”。例如某著名高校的党员教师公开表示共产党没有合法性,一些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人员和教师在研究文献中和教学过程中经常暗示和影射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专制统治的表现,主张中国要走西方式的宪政之路,反对指导思想“定于一尊”。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应该引起警惕。

何先生与刘国光同志商榷的文章,本应刘国光同志自己作答。可是既然文章发表在公共性的学术刊物上,公众就有权利参与讨论。这也是笔者撰文的初衷之一。

责任编辑:郭殿生

推荐访问: 一文 中国 经济学 何处去 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