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学环境工程建设规范(第三册)视频系统技术规范

2022-03-22 09:31:19 | 浏览次数: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使教学环境建设更好适应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规范多媒体教学环境与教学资源工程的设计,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多媒体教学环境的现代化和教学资源数字化,满足学校各种教学应用的需求,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教学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

1.2 多媒体教学环境与教学资源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密切结合环境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兼顾使用和维修,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节能减排,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

1.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级各类学校多媒体教学环境设计。

1.4 我国学校的等级及类型见表1-1。

1.5 多媒体教学环境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1 投影机(Projector)

将图像由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并投射到投影屏幕上的显示设备。

2.2投影距离(Projection Djstance)

投影机光学镜头的外侧中心点与投影屏幕之间的距离。

2.3 梯形校正(napezoid correction)

电子梯形校正功能,用于校正由于投影机和投影屏幕放置的相对位置而产生投影的画面梯形变形。

[条文说明]梯形校正通常有二种:垂直梯形校正和水平梯形校正。它们都属于数字梯形校正,都是通过软件插值算法对显示前的图像进行形状调整和补偿。绝大多数投影机都进行垂直方向的梯形校正,即可使画面成矩形,从而方便了用户的使用。但此功能的使用,会影响图像的投影质量。

2.4 前投影(正投影,Front Screen Projection)

图像被投影在光反射屏的观众一侧的投影方式。

2.5 背投影(Rear Screen Projection)

图像投影通过透射屏到达观众一侧的投影方式。

2.6 视角(Viewing Angle)

定义屏幕观看范围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水平视角和垂直视角。

2.7 水平视角(Horizontal ViewingAngle)

当屏幕水平方向的亮度为其水平方向法线处亮度的一半时,该观察方向与其法线的夹角为水平左视角或水平右视角,水平左视角和水平右视角夹角之和表示水平视角。

2.8 垂直视角(Vertical ViewingAngle)

当屏幕垂直方向的亮度为其垂直方向法线处亮度的一半时,该观察方向与其法线的夹角为垂直上视角或垂直下视角,垂直上视角和垂直下视角夹角之和表示垂直视角。

2.9 视距(Viewing Distance)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以清楚地观看屏幕显示内容的观看距离。

2.10 屏幕增益(Screen Gain)

定义投影幕反射投射光的能力的主要技术指标。在投射光角度一定,投射光通量不变的情况下,投影幕某一方向上亮度与理想状态下的亮度之比,叫做该方向上的亮度系数,其中的最大值称为投影幕的增益。

[条文说明]通常把无光泽白墙的增益定为1,如果投影幕增益小于1,将削弱投射光;如果投影幕增益大于1,将反射或折射更多的投射光。

2.11 视频拼接显示屏,墙(Video Mosaic Display Screen/WaH)

由显示屏单元物理拼接而成,是图像显示区域的总称。显示屏单元间依靠适当的电气连接(包括信号传输路径),由控制系统进行控制,可单独显示视频画面,或显示画面的某一部分,还可与系统中的其他单元配合组成完整的画面。

2.12 LED显示屏(LED Panel)

由发光二极管器件阵列组成的显示屏幕。

2.13 像素密度(Pixel density)

每平方米所具有的像素点数(dot/m2)。数值越大,清晰度越高,画面越细腻。

2.14 失控点(Out-of-control Point)

发光状态与控制要求的显示状态不相符并呈离散分布的LED基本发光点。

2.15 交互智能平板显示设备(Intcracfive Intelligent Panel)

通过触控技术对显示在显示平板(LCD、PDP)上的内容进行操控和实现人机交互操作的一体化显示设备。

2.16 交互式电子白板(Interactive Electronic Board)

一种基于PC机的信号,通过投影将图像显示在屏幕上并具有人机交互功能的输入显示设备。

2.17 无线触显(Wireless Touch and Display)

通过无线传输原理,将计算机的图像、声音和触控信号传输和显示到交互式显示设备上,通过交互式显示设备对计算机进行操控的技术。

2.18 触控技术(Touch Technology)

根据红外对管、光学摄像头、超声波、影像、压感、电磁等多种原理实现光标定位、并对计算机进行触控操作的技术。

2.19 触控笔(Touch Pen)

外型为笔状的具有控制交互式显示设备触控、书写和操作功能的控制单元。

2.20 防遮蔽(Defection Cover)

长时间内在触摸感应平面有固定的外界物体阻挡触摸的发射和接受信号时,通过软、硬件的参数调整和识别,使得外界物体对触摸信号的发射和接受阻挡时,对正常触控操作无影响,仍可进行正常的触摸或书写操作的功能。

2.21 感应有效区域(Vafid Touch Area)

交互式显示设备能感应触控笔信号的区域,并且触控笔在该区域内能进行有效操作。

2.22 快捷按键(One-touch Key)

在交互式显示设备外观表面的按键,该按键可以快捷地实现响应的功能。

2.23 显示比例(Display Ratio)

交互式显示设备显示出图像的比例模式,通常分为4:3及16:9两种。

2.24 有效显示区域(Active DisplayArea)

交互式显示设备能作为图像显示的区域。

2.25 有效书写区域(Active WritableArea)

可以用来进行书写的区域。

2.26 有效工作区域(Active Workable Area)

可以进行触控操作的区域,包含可以进行触摸操作的快捷键区。

2.27 盲区(BfindArea)

无法感应、无法工作和无法书写的区域。

2.28 感应高度(Responsable Height)

用触控笔等介质在交互式显示设备表面移动时,触摸屏能识别和感应介质的高度,用毫米(mm)表示。

2.29 书写高度(Writable Height)

用触控笔等介质在交互式显示设备表面书写时,触摸屏能感应出正常书写的高度,用毫米(mm)表示。

2.30 书写精度(Writing Precision)

在交互式显示设备的有效书写区域内书写,能书写出的无差异线条的最小尺寸,用毫米(mm)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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