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资源,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合

2022-03-11 08:27:38 | 浏览次数:

【摘 要】 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制度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经办工作不在同一平台上,普遍存在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助、基金严重浪费、部门间恶意竞争等现象。因此,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已成为必然。

【关键词】 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整合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开。国家在2007年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始逐步建立实施。这两项制度的建立,连同1998年开始建立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覆盖了所有城乡居民,完善了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对于改善我国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推进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减轻他们的就医压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这两项制度建立之初,就是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前者是由各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而后者是由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实施都被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而覆盖率也几乎都被列入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考核的指标之一。各级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抓这两项工作。

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因此各地在设计参保人群的医疗待遇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就会略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同时由于这两项保险业务是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他们的参保管理不是建立在一个平台上,这就给参保管理留下了一定的漏洞。

每一年各级财政、审计部门都会对两项保险的参保、医疗费支出情况进行必要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发现,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复参保的现象,有些地方重复参保现象还比较严重。

一、重复参保的原因

(一)是各县级政府所在地都是城乡结合体,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并没有一个严格的界限,尤其像江苏这样已经取消城镇户口这个概念的省,参保的时候他(她)们会很随机,通过调查发现,有很多人觉得一年交那么一点钱无所谓,两个都参加,真正用到的时候看哪个方便、哪个合适用哪个。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倾向基层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待遇就比较高,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县城或者转外就医的待遇要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由于这两项保险的覆盖率都被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为了完成任务,经办机构会想法设法扩大参保人群,往往会只要交钱就给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由于这是两个不同的部门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是不是重复参保,参保人不说,经办人员不会知道,即使后来参保信息录入各自医保(农保)管理系统以后,在两家管理系统联网的情况下比对出重复参保的人群,那也是既成事实了,收缴的基金也已经存入各地的医保(农保)基金专户,专户基金除了医疗费支出, 如果要停其一项参保手续,必然要退回收缴的医疗保险基金,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在两家医保(农保)管理系统没有联网的情况下,是不是重复参保,更无从知晓。

(三)是部分参保人员恶意重复参保。我们都知道,无论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抑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一年内由医疗保险(农保)基金支出的费用都会设置上限。而有些大病、重病患者就会钻政策的空子,想法设法两项保险都参加。

二、重复参保带来的后果

(一)加重各级财政负担,造成基金浪费: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大部分资金是由各级财政补助解决,重复参保的人群一样也要由各级财政补助,这样就会大大加重各级财政的经济负担,我国目前不包括地级市下面的区,有2000个左右的县(市),如果按照一个县(市)重复参保5000人、人均财政补助150元计算,那么一年中各级财政需要重复补助150000万元,这是一个何等庞大的数字,这笔钱如果能用到更合理的地方不是更好吗?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含有农村居民的地级市区里的重复参保的人数。

同时这部分重复参保人群各级政府也要投入办理经费,这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二)造成政策攀比、部门之间矛盾加深:这两项保险制度本来就是国家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就医需求的一项惠民政策,但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完成每一年上级下达的参保任务,都会竭尽所能扩大参保人群,出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县城所在地镇下任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农村乡镇下任务的情况,这样两个部门之间就产生了不必要的矛盾。甚至在各自设计政策上互相攀比,恶性竞争,不能够根据各自情况科学、合理的设计待遇标准,给基金的支出管理带来隐患。

(三)基金支出出现漏洞、个别参保人员钻了空子:一些恶意重复参保的患者,在一项保险一年内报销的费用达到支付上限以后,他就转而到另外一项保险去报销剩下的医疗费。这样他就实现了以很小的投入,尽可能获得了较大的收益。这显然违背了我们建立各项保险制度的初衷,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如何避免重复参保

基于以上诸多因素,以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没有明显的城乡差别。我认为尽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统筹是很有必要的,可以采取分两步走的办法进行整合,第一步首先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交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两种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基层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参保种类,由于是一个部门办理,就避免了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

第二步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政策。这样就避免了人为设置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差别,体现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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