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应急预案 XX市政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

2021-11-06 16:32:29 | 浏览次数:

XX市政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应对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在发生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为平安奥运做贡献,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北京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工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健全各级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协作;
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抢险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负面影响。  1.4 事故分级  为有效处置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  1.4.1 重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Ⅰ级)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 50 人以上,或死亡 5 人以上;
  1.4.2 较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Ⅱ级)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或死亡 5 人以下;
  1.4.3 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Ⅲ级)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 10 人以下,无死亡。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政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2.1.1 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公司应对职业病危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 负责指挥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开展较大、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承办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1.2 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职责  (1)总指挥  总指挥由公司主管职业卫生的领导担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筹协调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处置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1.3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部门经理担任。  主要职责:  (1) 组织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开展相关工作;
  (2) 组织制定、修订与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3)负责公司紧急预警信息的管理;
  (4)负责公司应对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收集分析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7)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隐患的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承担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 现场指挥部  根据需要,适时成立职业病防治突发事故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由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总指挥确定。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单位、安全、项目经理办公室、财务、物资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后勤保障、事故调查等工作。  (1) 现场救援组:由事故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安全等部门人员会同项目急救队承担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并协助医疗机构现场救治、转运伤病员。  (2) 社会面控制组:由事发项目部项目经理牵头,联合安全等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医疗机构,疏导事故现场交通、维持秩序、控制人员出入等工作。  (3)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项目部项目经理牵头,联合物资部、财务部和物资等部门人员。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为 现场抢险救援提供足够的资金和必要的物资、设备,为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卫生防疫突发事故伤亡人员家属。  (4)事故调查组:由事发项目部项目经理牵头,成员由保卫部、技术质量部、安全部、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和评估等工作。  2.3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公司各部门应成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人员构成及联系方式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发生事故后,听从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动、安排,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1)根据事故性质、大小,在现场设立一至二道警戒线,并派人把守,维护现场秩序,封存可疑物品,隔离可疑患病或中毒人员,集中管理,避免再次伤亡;
  (2)将中毒或患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等待医疗机构的诊治,并协助专业人员转运伤病员;
  (3)应急抢险队伍在实施抢险时,要保证各项工作有序、科学的进行;
  (4)承办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   预警与响应  3.1 预警级别  依据职业病突发的可能以及职业病危害发生、发展的情况可分为一般预警和紧急预警两个级别。  3.1.1 一般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一般预警。  (1)在高温和寒冷季节施工;
  (2)清淤、管道疏通或深基坑作业;
  (3)防水、喷漆、初装修作业。  3.1.2 紧急预警:当符合以下条件时可发布紧急预警。  公司或本市其他建筑企业有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3.2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部门等。  3.3 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3.3.1 一般预警:由各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3.3.2 紧急预警:由各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 解除建议,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3.4 预警响应  3.4.1 一般预警响应: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所属各部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信畅通。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主 管人员上岗到位,组织巡查。  3.4.2 紧急预警响应:在一般预警响应的基础上,主管领导带班,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上岗到位,加强巡查,控制现场人员流动,发现问 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消除职业病危害隐患。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组织、安排对全公司施工工地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安全排查,并做好抢险 的各项准备工 作。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响应  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一旦发生,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事发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病员,隔离相关人员、封存可疑物品,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  4.2 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响应(Ⅲ级)  4.2.1 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响应  4.2.1.1 事发单位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响应  (1)指挥部办公室带班负责同志在指挥部进行指挥。  (2)启动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下发通知。

(3)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4)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  4.2.1.2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响应  接到通知后开展指导或指挥工作。  4.3. 事发单位响应  在按照Ⅲ级响应工作标准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事发单位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4 重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响应(Ⅰ级)  4.4.1 领导响应  事发单位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援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部指挥处置。    4.4.2 公司总应急指挥部响应  以公司名义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4.4.3 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响应  在按照Ⅱ级响应工作标准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实施各项指挥协调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力量投入抢险。  4.4.4 事发单位响应  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除按照Ⅱ级响应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外,做好事故现场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等工作。  5   扩大应急  5.1 根据事态发展,超出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公司总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集团应急管理委员会汇报。  5.2 应急事件超出公司控制能力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6   响应结束  6.1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  6.2 一般和较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由事发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6.3 重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由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审核,报请集团应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7   信息管理  7.1 信息监测与报告  7.1.1 公司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数据监测制度,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有效监控。  7.1.2 职业危害突发事故信息报告要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全过程,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本单位可能发生卫生防疫突发事故的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  7.1.3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信息,事故单位应在 2 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  7.1.4 对于较大以上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或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信息,不受事故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  7.1.5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信息,应及时上报集团总应急指挥值班室。  7.1.6 对于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要求核查的情况,各项目部要认真调查、核对,及时报告。一时查不清楚的,要尽快说明情况。  7.1.7 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点、工程 项目概况、事故单位名称;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报告单位等。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7.1.8 对于各类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信息。  7.2 信息共享和处理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为公司各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7.3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8   善后恢复  8.1 善后处置  事发单位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8.2 奖励与责任  8.2.1 奖励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规定制订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而导致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  (3)拒不执行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 事故总结和调查评估  8.3.1 事发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在事故处置结束后 2 天内,将事故应对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审核后报送集团总应急指挥值班室。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处置情况、事故后果的初步汇总。  8.3.2 在处置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同时,由事发项目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事件处置结束后 10 天内将评估报告报 送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审核后报集团总应急指挥值班室。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
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
事故的经验教训;
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  9  培训、演习和宣传教育  在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下,各单位按预案要求制定培 训、演习和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项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确保相关人员在紧急状态下能够及时、正确地应对突发事件。  10  附则  10.1 名词术语说明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 预案管理  10.2.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部负责制定,由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工作预案,并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0.2.2 预案审核  本预案由集团卫生防病委员会组织审核。  10.2.3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10.2.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 附件  附件 1: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  附件 2: 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件 1:  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  组  长:总 经 理   副 组 长:党 委 书 记    成  员 :财务资金部 项目管理部 党群企划部 安全管理部 综合办公室    附件:2  XX市政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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