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XX_XX县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

2021-10-22 13:28:46 | 浏览次数:

XX县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 实施方案   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扎实推进区域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对我县松林的危害以及有害生物在周边区域的扩散和蔓延,确保县域生态安全,完成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及《XX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XX县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山地占38%,低丘岗地占51%,高丘占11%,松林面积79万亩,山林面积278.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0.23%。

(二)2019年度秋季普查结果 根据秋季普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19年9月底,我县发现枯死松树约计 7.8176 万株(以实际清理株数为准),发生面积25323亩,重点分布在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镇;
少量分布在XX乡、XX镇、XX镇;
零星分布在XX乡、XX镇、XX乡、XX乡、XX乡等地。由于松材线虫病发病高峰期一般在9-11月上旬,预计后续还有松木陆续死亡。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并及时处置;

2.XX镇、XX镇、XX镇、XX镇 、XX镇、XX乡、XX镇、XX乡、XX镇、XX镇进一步缩小疫情范围,XX乡、XX镇、XX乡、XX乡、XX乡力争实现无疫情,金竹畲族乡不发生疫情;

3.不发生染疫松木跨省、市调运事件;

4.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0‰。

5.以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为防治周期,全县各乡(镇)除治区域内枯死松树株数在2018-2019年疫木验收除治株数的基础上,实现重点区域下降60%,重点预防区域下降50%,一般预防区域下降40%的目标。

(二)防治任务 1.对枯死、濒死和感病松材线虫病的松木彻底清除干净,并以实际发生采伐株数为准;

2.疫情乡镇在2020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本辖区内所有疫木的除治工作;

3.非疫情乡镇做好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木,一旦发现须及时上报。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我县松林资源分布和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将全县79万亩松林资源划分为重点除治区域;
重点预防区域;
一般预防区域。对多年发生且面积、疫木数量上升较大及重点交通沿线的划为重点除治区域;
对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重点交通沿线等重要区域为重点预防区域;
对其它发生零星分布的乡镇为一般预防区域。其中,重点除治区域10个: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镇、XX乡、XX镇 、XX镇;
重点预防区域4个:XX乡、XX镇、XX乡、金竹畲族乡;
一般预防区域2个:XX乡、XX乡。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山场除治 (1)需采伐的松木认定 为防止除治公司乱砍滥伐,达到彻底清除枯死、濒死和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木的目的,保证除治株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工程开工前,由县林业局委托第三方中介公司对全县范围内的松林枯死、濒死和感材线虫病的松木进行挂牌编号,该项工作由第三方中介公司、乡镇协助全程参与,并对每日编号的松树台账签字认定。

(2)疫木择伐。指对挂牌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疫情发生林分。

要求:择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择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在山场就地全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乡镇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

(3)疫木皆伐。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的松树进行全部采伐的方式。

适用范围:原则上不采取皆伐。对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下且当年能够实现无疫情的孤立疫点,可采取皆伐措施,并及时进行造林。

(4)伐桩处理。伐桩应低于5厘米,伐桩全部去皮后,伐桩必须进行GPS定位,并将定位的横纵坐标和小班编号分别记录在不宜腐蚀的卡片和登记表上,并将挂牌的“树号”卡片埋入伐桩内,以方便验收时与登记表核对。

(5)疫木处理 ①粉碎(削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择伐、皆伐以及查获疫木的处理。处理方法: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料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

②烧毁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疫木数量少且不具备粉碎(削片)条件的疫情除治区。处理方法: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

③钢丝网罩处理。适用范围:原则上不使用。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可使用钢丝网罩进行就地处理。除上述情况外,严禁使用。处理方法: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8目的钢丝网罩包裹疫木,并进行锁边。

(6)更新作业设计。对于采用择伐的更新方式用天然更新,对于采用皆伐的更新方式用人工造林更新。

2.药剂防治 打孔注药:对景区或者林区古松树或村庄、房前屋后、坟场等具有保护意义的较大径级的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防治。

具体实施:由县林业局负责,并制定实施方案。

3.检疫检查 严格检疫检查,严禁疫木及其制品进入监控区,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入,采取严格的检疫封锁措施,防止疫木流出,建立严密的检疫防线确保不发生新疫情。县人民政府组织由乡镇政府、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定期进行联合检疫执法。

(三)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做好监测普查取样调查、镜检、报告文件、作业记录和作业拍照摄影、枯死松树清理要每天做好台账登记管理,等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1.由各乡(镇)聘请专业除治公司完成本辖区的松木除治和综合防治工作,施工时要注意人畜安全和生产安全。

2.各乡(镇)组织松木除治监管队伍。监管员对每个采伐除治队进行全程“旁站式”监督,并每日填写《采伐除治日报单》,详细记录当天采伐及除治情况。《采伐除治日报单》由施工队长和监管员签字,监管员要对除治质量进行监督,包括伐桩处理是否到位、主干是否焚烧彻底、枝桠清理是否干净等。

3.维护除治秩序工作组。由涉及乡镇政府干部及森林公安干警全程维护伐区砍伐,防止疫木遭到哄抢流失。

4.县林业局聘请松材线虫病防治专业验收公司第三方对各乡(镇)清理的枯死松树数量进行挂牌及除治质量核查。

(二)检查时间。除治完成小班可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全县完成外业验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前;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对因感染松材线虫病,病死、枯死、濒死松木除治数量质量查验。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1.验收检查:参照《XX县2018—2019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此次检查验收采用抽查方式,对2019-2020年度XX县进行过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山场、图班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抽中小班内的除治株数、质量进行全查,得出除治株数核实率、质量合格率。以最终的抽查小班平均除治核实率、质量合格率推算其它未抽中小班的除治核实株数、除治合格株数、假蔸株数、烂蔸株数及采伐的活株株数,验收完后当场填写《松材线虫处治验收单》,在场各方共同签字确认。

2.验收评价方法:对砍活树以及将腐烂树蔸、往年除治树蔸或其它树种树蔸做假蔸的,除治现场有1公分以上枝条未清理干净或树干有遗弃的,对数量虚报的,对除治期内挂牌死树未进行除治的,均在除治合同内明确处罚条款。

(五)防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在2019年3月31日前未全面完成本辖区内所有疫木除治工作的乡镇将自行安排经费除治剩余枯死病死松木。

2.发生染松材线虫病松木跨省、市调运事件的乡镇,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究有关乡镇党政领导人。

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高于3.0‰,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究有关乡(镇)党政领导人。

4.验收评价中出现处罚的,按处罚要求金额扣除乡(镇)的除治经费。

以上同时列入乡(镇)年终执行力量化考评考核。

五、经费预算 疫木清理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足额保障,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按照分项预算的原则,将其分为疫木挂牌和检查验收费,枯死、濒死和感病松木清理费,综合防治费以及监管费四大项进行预算。全县年度经费预算参照其他县疫木清理价格,制定指导价第三方挂牌5元/株和验收为13元/株、枯死、濒死和感病松木清理费均价60元/株,质量监管费10元/株(县直部门3元和乡镇7元的管理费、普查经费)。具体如下:
除治疫木和枯死木按株分13个地径等级计算:1级10公分以下20元/株;
2级11-15公分25元/株;
3级16-20公分30元/株;
4级21-25公分40元/株;
5级26-30公分60元/株;
6级31-35公分80元/株;
7级36-40公分100元/株;
8级41-45公分120元/株;
9级46-50公分150元/株;
10级51-55公分180元/株;
11级56-60公分220元/株;
12级61-65公分260元/株;
13级66公分以上300元/株(重点除治区域乡镇各等级计算下浮10%),另松材线虫病野外监测普查及除治监管及验收按每株10元(其中:县直单位3元/株由县林业局负责发放防控工作人员野外补助,乡镇7元/株由各乡(镇)政府发放防控工作人员野外补助)的野外经费补助参与防控工作人员。每人每天按标准补助费100元/天、伙食费50元/天。综合防治:打孔注药由县林业局安排专项经费。全部除治经费按实际除治株数来结算。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邮政分公司、工业园区、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游立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森防站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联防联控 (1)各乡(镇)的职责:一是加强宣传,将“两通告一宣传单”散发张贴到有疫情的每个村组,同时做好广大林农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做好协调工作,防止因林农阻碍施工队进场作业和偷盗、哄抢清理疫木及枝桠材而影响疫木清理工作的进行;
三是做好疫情封锁工作,狠抓疫木源头监管,禁止林农偷盗和哄抢清理疫木及枝桠材作燃料,以及擅自砍伐疫木卖给县内外加工企业等行为;
四是敦促施工队做好火源管理,做好疫木焚烧报告备案工作和疫点森林防火工作;
五是做好监管,抓好除治公司除治的进度和质量;
六是配合林业和森林公安查处和打击非法运输、经营、收购、加工疫木的违法行为;
七是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疫木挂牌和除治检查验收工作;
八是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资金投入,加强除治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严禁挤占和挪用除治专项资金。九是各乡(镇)对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届人民政府的任期目标。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主要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面部署本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每年对本乡(镇)除治情况进行考核。

(2)县林业局的职责:一是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将县政府通告和宣传单散发到各疫区乡镇、各有关单位、各木材加工企业,并采取张贴标语、挂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控宣传;
二是做好疫木清理技术指导和督查,派出技术人员经常深入清理现场,发现问题,敦促整改,提高质量;
三是加强木材检查站对非法运输疫木的检查查处工作;
四是会同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对县内所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查实的非法运输、经营、加工疫木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五是做好对电力、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网络等部门的松材包装物的现场检疫监管工作;
六是做好疫木焚烧备案登记工作;
七是做好组织第三方检查验收工作;
八是造林绿化项目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结合,优先安排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林分更新改造,减少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九是组织开展全县疫情监测和普查工作,将松材线虫病监测责任落实到乡村、林场,做好春、秋两季疫情普查工作,发现异常枯死松树及时取样鉴定,准确排查疫情,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
十是做好县政府和县指挥部调度、通报、考核等日常工作。

(3)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配合县林业局做好对非法运输、经营、收购、加工疫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符合刑事案件的,森林公安负责移交公安部门。

(4)县公安局的职责:负责森林公安移交的涉刑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5)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力、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的职责:负责外地调入的松材包装物报告检疫登记,并在松材包装物使用结束立即焚烧处理的工作,配合林业检疫部门做好现场检疫工作。

(6)县融媒体中心的职责:一是对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
二是对政府部门的通告等政策进行宣传;
三是及时报道对非法运输、经营、收购、加工疫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事件,起震慑犯罪分子作用;
四是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先进事迹及时报道。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及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实现联防联治。

(二)加大宣达力度 松材线虫病具有传染性强、危害性极大、传播速度快、防控极其困难等特点,为此,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张贴通告、书写宣传标语,召开群众大会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性,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氛围。

(三)细化考核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本着有利于松材线虫病防控的原则,结合XX县实际,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列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内容,制定《XX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各乡(镇)要加强监管员的管理,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乡镇监管员管理办法》,对乡镇监管员聘用条件、职责、考勤、待遇及奖惩进行明确。

(四)加强资金管理 松线线虫病防控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自筹解决,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设立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所拨付的专项资金将用于本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上,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扶持资金,并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为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顺利实施,县财政资金要及时足额筹措到位。

推荐访问: 病防治 年度 松材线虫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