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季学期安全开学评估方案:2020开学

2021-11-05 11:37:21 | 浏览次数:

**县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春季学期安全开学评估方案 按照省、市教育及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将于四月初陆续开学,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复课工作,防治疫情在校园传播,确保广大师生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科学、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开学工作不出差错、学校不出疫情,坚决打赢学校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平安校园保卫战。

二、组织机构 成立开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教育局局长 ** 县卫健局局长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全县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资料收集、后勤保障等工作,教育局副局长刘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落实评估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县教育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开学准备评估相关工作。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校主要负责人为开学准备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制定本校的开学工作方案,做好开学物资 储备、校园隐患排查、环境整治等开学复课准备工作。

(三)生命至上,健康第一。严格按照“大局为重,防控优先,评估不达标不开校;
属地负责,提前谋划,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
生命至上,健康第一,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的“三不”原则,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师生平安健康。

四、工作措施 (一)开学时间安排 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于4月1日开学复课;
初三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4月7日开学;
初一、初二年级和小学所有年级4月9日开学复课;
幼儿园、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于4月13日开学复课;
校外培训机构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小组组成 各评估小组由县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各小组组长由教育局班子成员担任,各校(园)具体评估时间由各小组根据开学时间自行确定。

(三)部门职责 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校(园)做好评估准备。

2.县卫健局:负责依法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对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
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安全管理,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
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监测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校园食品安全评估、监管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做好校园周边社会面治安管控;
继续牵头落实“四方护卫”制度。

5.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校园消防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6.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涉校车辆监管,加强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教育,严厉打击涉校非法营运车辆。(根据部门职责自行开展工作,不再编入评估小组到校评估) 7、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照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非法出版物。(根据部门职责自行开展工作,不再编入评估小组到校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平安校园保卫战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开学评估工作

(二)营造氛围。各校要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克服麻痹大意,保持严格防控。将开学第一个月定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月”,开展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科学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对开学准备工作上作风不实、工作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未能平稳安全开学的,一律严肃问责。

**县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代章)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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