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XX美女

2021-11-05 11:21:47 | 浏览次数:

XX县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8〕X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遏制违规建设蔓延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XX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我县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XX县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办副主任 XX 县水务局局长 XX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XX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XX 县水务局副局长 XX 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XX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XX县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加强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二、目标任务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的排查、登记和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问题清单,逐一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旅游开发项目违法取水、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和侵占河道等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治理,违规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成立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稳步推进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文广体旅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8年6月15日前 (二)摸底排查阶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旅游开发项目涉水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核实,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1.违法取水问题排查。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XX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XX省政府令第X号)等规定,对辖区范围内开展旅游开发项目取水许可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无证取水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文广体旅局 完成时间:2018年7月15日前 2.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辖区范围内开展旅游开发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体旅局 完成时间:2018年7月15日前 3.违法侵占河道问题排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XX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畴阳河、盘龙河、老胖箐水库等开展旅游开发项目侵占河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侵占河道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文广体旅局 完成时间:2018年7月15日前 (三)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文广体旅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8年7月25日前 (四)集中整治阶段。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抓好监管,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整改,逐月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文广体旅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30日前 (五)强制执行阶段。由县水务、文广体旅、环保等部门牵头,组成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于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规划布局的问题事项,且在限期内未能完成有效整改的,违法违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入河排污口、侵占河道构筑物进行强制封停、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文广体旅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班子,明确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力度,指导配合乡(镇)开展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县水务局要统筹指导各乡(镇)开展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违法取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侵占河道等涉水事项的审查、审批;
县环保局要指导各乡(镇)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和达标评定,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县文广体旅局要指导旅游开发项目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和涉水事项基本情况,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相关工作。

(三)狠抓问题整改,逐一核查销号。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实行逐月报告制度,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并销号为止。

(四)强化联合执法,健全长效机制。县水务、文广体旅、环保等相关部门要进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旅游开发项目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要通过本次开展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积累经验,巩固成果,完善监管制度体系,落实监管主体、流程及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公众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进展情况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健全举报制度,建立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六)强化督促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该方案开展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县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各乡(镇)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排查是否彻底、违法问题整治是否到位等。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从2018年6月份开始执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3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理后于每月25日前报XX市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涉水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水务局,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县环保局,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县文广体旅局,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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