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9年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021-10-11 09:26:46 | 浏览次数:

XX县2019年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土地资源管理,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X政办〔2019〕X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集中对2018年度地籍变更调查认定的违法用地、审计发现的违法用地、设施农用地清理发现、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发现、“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发现和近年来列入政府承诺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彻底纠正全县各类土地违法问题。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保障社会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压态势。全面查清违法用地情况,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认真整改处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实现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目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整治范围为七个方面: (一)2018年度卫片执法违法用地的集中整改工作;

(二)2018年度审计发现违法用地图斑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2018年度设施农用地清理发现违法用地图斑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违法用地图斑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2018年度“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发现违法用地图斑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近年来列入政府承诺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整改销号工作;

(七)其他日常发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

三、整治标准 (一)国家、省、市和县级重点工程以及民生、公益类项目,由各牵头单位负责,主动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对接,提供相关资料,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组卷报批工作。

(二)其他违法占地,要依法查处、拆除到位,拆除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务必在6月30日之前整改到位。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20日—4月30日)  4月20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至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5月1日—6月30日) 1.自行整改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负总责。对列入拆除对象的图斑,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进行拆除,务必在5月20日之前拆除到位。同时,对人对事也要处理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逐宗落实查处和整改意见;
对列入完善手续的图斑,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牵头,主动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完善手续。同时县政府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集中拆除行动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在各乡镇(街道)继续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县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拆除整改行动,重点对各乡镇(街道)自主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拆除。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10日) 1.健全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组建常态化土地执法队伍,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制定土地利用长效管理机制。

2.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当好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压实村级责任,确保违法用地“消化存量,控制增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县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工作联系与统筹协调。同时,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乡镇机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整改任务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按时完成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工作。要实行科级领导包片,确保包联乡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改成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要求,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新增的违法违规用地也要纳入本次整改工作中,尤其要对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违法用地图斑的整改工作、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设施农用地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以及政府承诺整改的违法用地,必须整改到位。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或不能完善合法手续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集中拆除复耕,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
所有涉及无合法手续的,要尽快完善手续,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组卷报批工作。最终实现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清零,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等各项整改任务完成。

(三)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县电视台要对违法违规用地拆除行动跟踪报道,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依规用地氛围。

(四)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扬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作风,强化责任,真正硬起手腕、严格执法,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效果不佳、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地方,县政府将严肃问责。

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违法用地整改到位后,由乡镇(街道)提交验收报告,并附拆除前中后照片,及时报至县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县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对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整改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市政府也将每10天一个节点发布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   XX县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XX(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XX(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XX(县城管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XX河景区管理局局长)         XX(县水利局局长)         XX(XX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XX(XX街道主任)         XX(XX镇党委书记)         XX(XX镇镇长)         XX(XX镇镇长)        XX(XX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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