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 559 x镇2020年畜禽治污考核办法

2021-11-04 11:48:32 | 浏览次数:

559 x镇2020年畜禽治污考核办法 一、宣传教育(10分) 1.进出村主路口悬挂畜禽治污标语,村人员相对密集处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附近办畜禽治污专栏(4分)。每少一样扣2分(图片记录、实地查看) 2.组织辖区内养殖户学习畜禽治污条例和典型案例,上门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政策和市镇两级工作要求(6分)。(图片记录、会议记录) 二、整治措施(30分) 1.成立治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包保方案,措施得力,逐户包保到人(5分) 2.拆除通知签收率(5分) 3.关停拆除、拆栏停产协议签字率(5分) 4.摸底表、相关上报资料完成率(5分) 5.养殖户逐户上门采取措施到户率(10分) 三、实际效果(60分) 1.养殖户管理(20分) 禁养区内新增养殖户管理及时、报告及时、叫停及时,每复养、新增一家养殖户扣4分,扣完为止。

2.现有养殖户关停整改率(30分) 禁养区内应关尽关、应拆尽拆、应改尽改,按关停整改率计分。

3.群众满意度(10分) 因治污工作不力,引起群众举报、上访的,到镇举报上访每次扣2分,到市举报上访每次扣5分,向省以上举报上访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
1.因畜禽治污工作引起群众集体性事件且处置不力或造成群众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一票否决,并依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实际养殖户多少、难易程度确定权重。

3.无任务的,取全镇各村平均分。

4.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被全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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