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2021-10-27 12:22:28 | 浏览次数: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调研组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超市和学校食堂等相关场所11处,召开了3次座谈会,听取了3个区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征求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关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实现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统一监管。市食安委和食安办充分发挥作用,着力厘清食品安全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逗硬问责机制,提升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查处违法、打击犯罪、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协调联动能力,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工商、质检、卫生、药监等部门原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车辆、场所得到了有机整合,监管效能得到加强。市政府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68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已投入财政资金900余万元, 50个乡镇监管所开展了该项工作,基层监管能力正在加快形成。

(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果。目前已在猪肉制品、泡菜、奶制品行业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相关产品实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出台《眉山市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管理办法(试点)》等文件,以乡村厨师为抓手,抓好“农家宴”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农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等安全高风险行业监管与整治,出台《眉山市学校食堂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对全市学校食堂和厕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受到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检监测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立足发现问题、治理隐患、消除风险,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各类食品抽检监测299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75批次,检出率为9.19%。

(四)重拳出击成效明显。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农业部门办理农药、种子、肥料一般程序案件103件,抽检农资产品9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生产源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84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3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受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表扬。畜牧部门查处违规饲料兽药经营、收售病死和死因不明畜禽和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使用违禁药物等案件62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

(五)宣传发动较为广泛。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主题宣传活动54次。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举办《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7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5期,在市级以上媒体开设“食品安全法大讲堂”专栏15期,印制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台《眉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范投诉举报管理流程和奖励办法,各级相关部门分别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监管能力不足。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有的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村级监管能力薄弱,个别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彭山区、仁寿县等区县基层监管所尚为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还没有实现每个乡镇设立监管所的目标。乡镇一级目前还没有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全市目前畜禽产品数量大、品种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二)检验监测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多数职能部门单独设有自己的检测机构,但检验检测水平普遍不高,资源共享较差,作用发挥不够。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刚刚通过国家立项,建成并投入使用还需一段时日,食品检验监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待遇薪酬较低,部分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难以引进和留住专业技术人才。

(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在种养殖环节,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较重,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流向复杂,源头治理难度大;
部分农户存在滥用农药和未到休药间隔期蔬菜上市问题,导致农残超标;
部分畜禽、水产养殖户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环节,小作坊较为普遍,无证经营、滥用增白剂、食用色素等现象较为严重。在流通环节,部分食品经营户无证经营,一些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食品或过期食品销毁未建立台账、过期食品去向无法追溯;
农贸市场普遍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不法企业和商贩有机可乘;
学校周围小摊小贩、偏街小巷流动商贩等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在餐饮环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现象比较严重;
小餐饮存在卫生状况差,原料无证无票,不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的现象;
餐厨垃圾没有统一回收处理,去向不明;
夜间食品摊点、工地食堂监管存在盲区。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权力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理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全力支持、参与、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督促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着力重点,助力“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以助推我市“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为重点,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关键环节加大抽检和专项治理力度,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推进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推动农超对接、农商协作,加强对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奶制品、泡菜等重点产品的食品溯源体系,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设立抽检结果公示栏,尽快配齐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巡查,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非法使用“潲水油”、“地沟油”、假冒伪劣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两小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

(三)强化基本保障,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建站步伐,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下沉执法力量,增加基层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增配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提高基层监管水平。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引进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搭建统一公共检测平台,构建覆盖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和样品采购等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检验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四)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突出社会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和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各类执法结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并公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和社会影响。拓宽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提高有奖举报额度,实行高限奖励,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律武器,有案必查,高限处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联动和行刑司法衔接,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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