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动员部署暨培训会上的讲话|扶贫对象

2021-10-26 09:09:27 | 浏览次数:

在全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动员部署暨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动员部署暨培训会,目的是动员大家认清形势,抢抓机遇,把握政策,直面问题,扎实搞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结合当前实际,我就如何抓好这次动态调整工作讲以下三方面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动态调整工作的重要性 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动态调整是落实中省要求的具体体现。中、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就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动态调整以脱贫退出为主要内容,动态调整结束后,国家的评估考核即将开始,所需数据将直接从系统中抽取,并作为考核的依据。做好这次动态调整既是贯彻落实中省要求的具体体现,又是为年底考核评估做准备、打基础,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各镇办、各部门一定不能麻痹大意,更不能懈怠。二是动态调整是全面整改遗留问题的重要机遇。通过前一阶段数据清洗工作,我县基本实现了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应纳尽纳。但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实不细的问题,省市交叉考核、审计部门的审计中都不同程度有所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完善。三是动态调整是提升全县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确保符合贫困识别条件群众的应纳尽纳,并做到贫困户信息数据精准。从我们审核的情况看,扶贫对象数据信息还存在更新不及时、登记错误、缺项、漏项、逻辑错误等较多问题,直接影响帮扶工作成效和扶贫考核结果。

这次动态调整,对于扶贫对象数据信息查漏补缺、核实更正,对于提高数据精准度、筑牢脱贫攻坚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请各镇办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把握重点,全力抓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根据中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这次动态调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脱贫退出为重点,以处理各类检查、考核、审计发现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为抓手,统筹考虑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及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全面、准确搞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扶贫对象退出管理工作。今年扶贫对象退出是动态调整工作的核心内容,要严格按照《省贫困退出实施意见》和《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和要求,全力抓好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管理工作。一是贫困人口退出管理。贫困人口退出,以镇办2018年度减贫计划为依据,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两不愁、三保障”已解决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执行,即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农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镇办核查、县级抽查、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在市扶贫办(局)监督下,县扶贫办(局)组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中做脱贫标注,对 2018年已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退出管理。二是贫困村退出管理。依据贫困村退出年度计划,坚持《意见》和《细则》规定的贫困村退出条件,按照民主评议、交叉检查、公示公告、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退出管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名单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在省扶贫办的监督下,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县扶贫办(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备案的退出贫困村做脱贫标注。

(二)抓好贫困人口动态变化的调整工作。要按照中省关于精准识别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贫困人口动态变化的调整工作,主要包括系统内现有贫困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情况,如新生儿、嫁娶、死亡等原因造成的成员变化,以及因各种突发因素新增致贫及返贫的情况。要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开展扎实细致的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这里强调一点,凡是新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人口,不论是新增还是返贫,都要开展比对工作。

(三)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围绕省扶贫办视频会议通报的省际交叉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各镇办要结合我省动态调整和“回头看”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在这次动态调整中进行处理。要重点解决九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要在现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守老人等群体的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积极参与。

二是解决部门之间数据比对结果运用“一刀切”的问题。要重点关注因存在“九种情况”但未考虑农户家庭实际困难、未进行综合研判而没有被纳入贫困户范围、把已脱贫当做识别不准进行清退等问题。三是解决简单按照户籍识别的问题。要重点考虑户口迁出的大学生未纳入、户口未迁入的媳妇、未上户的新生儿未纳入及老年人未与子女捆绑识别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要按照动态调整整改“回头看”要求予以整改。另外,如果发现人为“恶意”分户的问题,根据省扶贫办主任办公会研究意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凡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条件,能够正常脱贫退出的,按照脱贫退出处理;
对在动态调整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存在恶意分户、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予以纠正;
明年省上将围绕此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四是解决低保与扶贫政策享受上相互排斥的问题。这里要把握清楚两点,一个是对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低保户,要继续作为贫困户按照标准开展帮扶工作;
一个是对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低保户,从贫困户范畴内清退,由民政部门按照低保标准继续予以帮助。五是解决重收入、轻“两不愁、三保障”的问题。根据中省要求,贫困户识别、退出中“两不愁、三保障”是主要依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仅作为参考性指标,因此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参考收入情况,待综合分析研判后按程序识别或退出。六是解决贫困户识别程序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国家扶贫办要求识别工作中增加“一评议”,即在数据比对结束并经综合研判后,增加了一次评议。各镇办要认真研究,严格按照国 家扶贫办规定的“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开展识别工作。对没有按照这一程序识别的,或是程序不全的,特别是比对工作没有做到位的,要及时全面进行“补课”,切实做到程序完整、结果精准。

七是解决扶贫对象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近期,审计部门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审计时发现,精准识别工作存在两类问题:一个是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主要表现在:农户瞒报家庭收入、与相关行业部门比对不到位等。另一个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错误。主要表现在:贫困户身份证号码重复、贫困人口信息错误等。这些问题,有些是因为我们核实工作做的不到位造成的,有些是因为系统录入修改功能未开放造成的。在这次动态调整工作中,各镇办要根据审计部门反馈的问题清单,经认真核实后,在动态调整中全面彻底予以整改。八是解决其他各类检查、考核等发现的问题。力争在这次动态调整中整改、处理好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九是解决镇村改革后村级体制变化出现的问题。各镇办已经上报了行政区划改革结果,等待中省做好国家扶贫办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

(四)抓好数据信息质量提升工作。经过2018年上半年扶贫对象核实及动态调整工作,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但部分镇村仍然存在数据不实不准、信息缺失、逻辑错误较多等突出问题,例如,系统内帮扶责任人信息填报缺失,很多帮扶责任人信息仍没有录入系统;
有的贫困村标注错误;
有的收入信息填报错误等。扶贫局已将各镇办数据质量进行 了通报。各镇办要围绕通报问题,全面核查,立即整改,结合这次动态调整工作,彻底解决数据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另外,我省大数据平台已经上线运行,但目前系统内数据信息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涉及“八办两组”的帮扶信息等。“八办两组”要立即确定专人,认真清理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其及时开展信息数据的录入和分析工作。

三、严格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动态调整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各镇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对动态调整工作负总责。扶贫局要具体组织实施,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队,巡回指导,同时发挥好扶贫监测信息员的作用,组织好这次动态调整工作。要认真借鉴上半年扶贫对象核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结合这次动态调整新要求,全面、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要严格要求。这次动态调整既包括扶贫对象的退出,又包含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新识别和返贫纳入,既要解决以前的遗留问题,又要修正错误提高数据质量,各镇办要严格退出和识别标准,严把程序关、审核关,确保这次动态调整不出问题。根据国家扶贫办要求,这次动态调整中要严把脱贫质量,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脱贫退出人口稳定脱贫,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第一位,既不能有急躁症,也不能有拖延症。要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按照国家扶贫办要求,12月31日将关闭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届时所有数据信息将停止录入,明年1月3日国家将从系统中抽取数据进行考核评估,请大家务必按期完成任务。否则,要实施责任倒查。

三要落实责任。根据省委副书记同志在省际交叉检查后的要求,年底国家考核哪个市县精准识别再出问题,要坚决追究责任。各镇办一定要强化措施、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任务到人,确保工作结果经得起检验。扶贫局要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12月中旬对动态调整结果及数据质量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要务求实效。各部门各镇办要合理调配力量,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干部培训到位、工作动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为动态调整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谢谢大家。

推荐访问: 会上 全县 扶贫 部署 动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