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推进改革落实的

2021-10-23 11:31:37 | 浏览次数:

xx县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更优质、更高效、更便利的营商环境,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发〔xx〕xx号)要求,现就我县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作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强化政府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本次改革赋予县级政府的改革权限和我县实际,按照清单同步发布、方案同步制定、步骤分步实施的方式,全面推进我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一)强化实时高效,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形成《xx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附件1),清单应结合我县实际及改革权限调整,定期更新并同步向社会公布。对我县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零许可”改革目标,通过立改废予以清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二)强化执行落实,分类推进事项改革。各部门要严格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发〔xx〕xx号)和《xx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要求,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具体改革举措及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与省、市对口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反馈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化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落实各项改革事项的后续具体举措,积极探索优化服务的创新举措,确保改革措施落地。

(三)强化统筹协同,落实配套改革措施。在推进改革工作中,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市 场监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 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信息互通共享;
大数据管理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保障,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数据归集和数据成果应用,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司法部门要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调整情况,全面梳理地方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实现“零许可”的改革目标,加快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具体任务、主要举措、时间要求,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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