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章制度 [2020年秸秆压块站消防及生产安全规定规章制度]

2021-10-22 13:32:51 | 浏览次数:

2020年秸秆压块站消防及生产安全规定规章制度      一、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安排专人对辖区内的压块站进行严格管理。

  二、农业局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行业监管"工作,对xx家压块站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三、压块站要落实企业消防及生产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自检自查、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好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消防安全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储量在10吨和5000吨之间的,堆垛与堆垛之间、堆垛与民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
储量在5000吨和10000吨之间的,堆垛与堆垛之间、堆垛与民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米;
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堆垛与堆垛之间、堆垛与民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米;
储量在20000吨以上的,宜分设堆场。堆垛与室外变配电站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堆垛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在不同储量堆垛与民房防火间距基础上增加25%,堆垛与压块站站内主要道路路边距离不小于10米,与站内次要道路路边距离不小于5米,与站外道路路边距离不小于15米。

  3.秸秆收储场周围5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且不能存放任何易燃性物质,并在四周设置严禁烟火等醒目的警示标识。

  4.堆垛存储应码放整齐,保证稳定不坍塌,高压线下严禁堆放秸秆,每垛秸秆之间需要保留防火间距,确保消防和运输车辆畅通。

  5.应有人工照明、应急照明和值班照明,消防和存储监控区应有备用照明,每个压块站至少保证两口机井作为水源,有条件的压块站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同时配齐配全水枪水带等基础消防设施,灭火器等基础灭火设备要保证完整好用。

  6.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当储量大于5000吨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中消防车道要求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可燃堆场不应小于5米。

  7.运送秸秆车辆佩戴防火帽后方能入场,防火帽要佩戴牢固,防止脱落,车辆要缓速行驶(5公里/h),根据要求进入指定场地后立即熄火。同时,进行作业必须佩戴合格防火帽,缓慢匀速作业,防止高速碾压摩擦起火。驾驶员应将随身携带的烟、火等物品交门卫管理,收储场内严禁吸烟。

  8.保管员要加强巡检和检查,防止堆垛高温自然,保证场地24小时有人值守。五级风以上天气要提高防火警戒,停止作业并禁止一切火源。每天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清除场地四周杂草,并对附近邻居开展防火宣传,严肃惩戒和追责站内吸烟、车辆未佩戴防火帽进入站区等行为。

  9.要严防堆垛自然,定时测温,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上升到40至50摄氏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
当温度达到60至70摄氏度时,须拆垛散热,并做好防火准备。

  10.高压线下严禁堆放秸秆,打卷和打块机等设备要避开高压线区域。

  (二)关于生产安全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责,确定责任人。

  2.企业法人、责任人要有安全管理资质证书。

  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4.秸秆收储站应设置堆料棚,宜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拱形或双坡屋顶。

  5.堆料场四周应设置围栏和排水沟(排水沟:沟宽3米-4米、深4米-6米)。

  6.秸秆收储场应设立监控间,并配套监控设施,便于安全管理和秸秆调度。

  7.秸秆收储场应安装避雷设施,且保证接地设施性能良好,并定期检测。

  8.场地内照明、电线、输送机等接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电工每天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防止车辆碾压、碰撞。对老化电线、不合格开关等要及时更换维修,防止短路引发火灾和发生人员电击,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撤掉场地内的非消防电源。

  9.制定落实生产安全巡检和检查制度,加强巡检和检查,保证场地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并做好巡检和检查记录。五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作业,禁止一切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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