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_

2021-10-10 11:43:14 | 浏览次数:

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员职责 一、实验员要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组的教学进度计划,制定本学科的实验教学工作学期计划。

二、根据本学科教材的要求,要保证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正常开出,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三、实验员要刻苦钻研业务。要通读本学科教材,熟练掌握本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技术,并对实验现象做出恰当的理论解释。

四、要按时开出实验课,积极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好学生的实验课,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并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单。

五、与任课教师一起组织好学生的科技活动、实验竞赛、实验复习和考评工作,为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和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务。

六、熟悉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管理规则,熟悉仪器业务知识,及时编报仪器采购计划,对仪器要精心管理,科学地存放,及时维护。掌握一套检测和维修的过硬本领,保证仪器的完好率,要适应新科学、新技术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的新形势,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

七、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效果,大力开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动,积极自制、代用和改进教具,创造条件,多开实验。

八、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的实验习惯,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纪律,爱护设备,精心使用仪器,体现文明礼貌的作风。

九、做好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卫生工作、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仪器设备性能,定期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十、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完成教学仪器账目管理任务,账目清楚,实物点清,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学生实验守则 一、做分组实验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操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因此,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珍惜每一堂实验课。

二、学生在实验前要认真作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以及实验内容和注意事项。不预习不准作实验。

三、进实验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按实验小组顺序就座,实验时要遵守纪律,不准喧哗、打闹。

四、实验开始前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有关实验问题,看清教师的示范。

五、实验开始须首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向教师报告

六、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实验步骤,操作要规范,仪器的连接和安装要稳固,取用药品要适量,接通电源,点火加热,接触药品或动力时要注意安全。实验时如发现异常现象或仪器损坏等情况后,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七、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实验现象,仔细分析思考,实事求是做实验记录。不经教师允许,不得作规定以外的实验。

八、实验结束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等,清洗容器,清理实验用品并摆放整齐,遇有损坏、丢失仪器时应及时报告。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其它废物扔入垃圾箱,严禁将废液倒入水槽中,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要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及实验材料,要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不要乱扔碎纸和杂物,下课时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十、实验课后要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对失败或漏做的实验要申请重(补)做。

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实验室用于:(1)实验教学活动,(2)课外科技活动,(3)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培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4)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教学和经济服务。不准将实验室挪作它用。

三、做好实验课的管理工作,(1)学期初按实验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全校《实验课程表》,并分科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2)分组实验于一周前登记。(3)演示实验于三天前登记。(4)以上三种文字资料按学期和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四、分组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结束时由教师按要求清点好仪器,整理好环境,由实验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准离开实验室。遇有仪器损坏或丢失,要当场处理,不能拖延。

五、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实验室日志:记载各次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与实验室有关的各项工作,(2)实验室技术档案:记载研制、代用、改进实验装置和自制教具情况,实验教学成果,科技活动的发明制作,新设计或探索性实验等方面情况,,(3)各种仪器说明书要分类长期存档,(4)实验室(课)事故记录,(5)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六、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节药水电、药品、材料。爱护仪器,充分发挥一钱一物的作用。

七、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及时批评教育。实验员进实验室要穿工作服。

八、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造出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实验挂图、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仪器室管理规则 一、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仪器室。

二、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贵重仪器、易挥发、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应设专库(柜)保管。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三、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

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仪器室要有防火防盗措施。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室内无人要切断水源、电源及关好门窗。

五、对新调拔和新购进的仪器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六、仪器室要有严格账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好仪器账目和消耗品账,每学期期末要清点一次仪器,做到分类账、消耗品账与物相符,每学年结束应与仪器总账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管理。

七、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八、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领用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九、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对危险品的领用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制度。

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一、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二、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三、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四、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五、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六、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七、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八、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十、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学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方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费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教学仪器维修和保养制度 一、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二、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电工仪表周围不应有强磁场。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一个仪器室。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三、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 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难室的日常工作范围。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2)维修用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帐。

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本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具体情况制订。

二、本制度所指危险品,系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六种:
(1)易燃品 (2)易爆品 (3)有毒性物品 (4)强氧化性物品 (5)强腐蚀性物品 (6)放射性物品 三、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四、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双人双锁管理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五、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支领送还要有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六、对于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它残存物,应作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七、支领、取送、使用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库内严禁明火。

八、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酒精灯要用火柴点燃,不许直接接火,以免酒精溢出引燃、酒精灯用完后,用灯帽盖上,忌用口吹灭。

二、使用易燃品和易燥品时,应远离火源以免发生事故。

三、用试管加热药品时,管口不准朝向任何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四、任何药品不能触及皮肤,固体药品不准用手抓取,任体药品不能直接闻味,不得入口尝试。

五、未经允许,各类药品不得随意掺合或研磨,以免产生有害气体或发生爆炸。

六、稀释浓硫酸时,切忌将水倾入浓硫酸中,以免喷出伤人。

七、实验时如有毒气或特殊气味气体发生,应将实验装置置于通风处或移至窗外,演示实验在通风橱内作,以免危害身体。

八、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实验完毕,必须将手洗净。

九、使用玻璃仪器时,要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一、由实验室管理的,属于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认为作报废处理时,由实验教研组(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

二、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了解该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

三、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仲裁意见。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 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四、报废申请通过后,主管校长在报废申请书上签字后,申请生效。申请书由实验室存档,实验员注销该仪器的明细帐、分类帐,并报总帐注销。报废后的仪器,由学校主管校长授权作出处理。

五、因学校体制或轨制变动等原因造成一部分教学仪器长期废置不用时,应予调出,以发挥教学仪器的使用效益。

六、各地(市)县仪器站,每年对管辖学校仪器的使用情况应调查一次。对长期不用的仪器,应在各兄弟学校之间给予有偿或无偿调剂,对调出仪器的学校给予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调出仪器时,应由学校填写调出仪器申请书,并经主管仪器站领导批准。对于有偿调出的仪器,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由仪器站划定价格、由调入学校支付费用,调出仪器的学校要做好帐目处理。

八、乡镇办中、小学的仪器调剂工作由乡镇负责。

实验室的安全及防护制度 一、要做到安全用电,实验室的电路安装要规范化,电线不能裸露。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使用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

二、学生作实验时,实验设备和电路按要求连接好后,经老师检查无误,方可进行实验,用电结束后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销。

三、教育学生要遵守纪律,认真做好实验预习和严格按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实验室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时,尽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要回收,化学实验要特别加强安全操作,切实做到防毒、防爆炸。

五、实验室安全设施要齐全。按要求配备防灭、防盗设施。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定期换药液。

六、实验员每天在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里要设置急救药箱,以便初步处理临时发生的烧伤、烫伤、割伤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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