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28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谋划安排要点

2021-10-20 10:41:33 | 浏览次数:

128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谋划安排要点 一、就业方面 (一)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做好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工作任务。

(二)结合就业扶贫培训工作任务,认真梳理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模式,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提高就业率和稳定率。

(三)积极开展劳务招聘、春风行动等活动,加强与海淀区对接和京津冀地区劳务协作,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途径为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平台和岗位信息。

(四)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扶持政策,鼓励城乡创业者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优先享受政策,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

(五)完善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基层平台在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基层平台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六)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发挥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作用,鼓励贫困乡镇、村和企业建设就业扶贫工厂等就业扶贫载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七)联合相关部门开发扶贫专岗托底安置就业,按照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规定,林业,交通,扶贫,水利等各部门统筹考虑乡村建设实际需要,开发各类就业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

二、社会保障方面 (一)以新成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企业养老保险。

(二)继续推进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做好试点与新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完全正常运转,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全县一类、二类低风险企业逐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把好审核质量关,做好工伤待遇的及时支付工作。

(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设,进一步实现社会化征缴的程度,直到全部实现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缴费;
不定期进行跨险种的重复领取待遇比对工作,杜绝冒领、多领现象的发生;
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前期工作,待省厅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后,为我县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五)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和医疗报销工作,重点落实医疗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六)不断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稽核力度,保障各项基金安全运行,各类社保待遇及时发放。

三、劳动保障方面 (一)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监督检查,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确保企业依法用工。

(二)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加强欠薪案件解决力度,督促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及时处理各类劳动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人事人才方面 (一)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公务员、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管理、考核与服务。

(二)认真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待遇,保障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

(三)做好人才交流服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服务人才、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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