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8+,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谋划计划要点|

2021-10-12 12:08:15 | 浏览次数:

5308+ 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谋划计划要点 2020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张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x次党代会及省、市、县“两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食药安全、诚信x”行动计划,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为“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x会筹办和x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三大历史任务把好食药安全关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全县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法制办负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及风险评估预判,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实施最严格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二)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加强对高毒农药监管,积极探索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等农作物,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推行兽药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违规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综合防治。(县农牧局、县林业局负责)探索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核心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推动市场环节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由政府主导在大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设立快检室。(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严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今年,县农产品质量、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都要至少搞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相关单位也要适时安排。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受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食品生产集聚区和特色食品治理实施“回头看”“再提升”。组织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开展创建放心菜、放心肉超市活动,督促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食品摊贩实行集中规范管理。(县水城办负责)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规范标识标注。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依法清理整治非法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县教育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深化餐饮服务单位 “明厨亮灶、量化分级、清洁厨房”,监督其执行进货查验、原料控制、环境卫生等各项制度规范。(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负责)开展粮食中重金属污染、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等专项监测。(县卫生计生局、县农牧局、县粮食局负责)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大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抽检力度,及时锁定重大风险隐患和关键危害因子,提高监测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以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测,对风险隐患突出地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建立健全污染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机制,发现粮食收购环节真菌毒素污染问题要及时处置。(县财政局、县粮食局负责)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将潜在风险纳入监管视野。(县食安办、县卫生计生局、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负责)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统筹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结果运用,健全检打联运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产品、违法企业、不法分子。(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负责)加强对高风险、高关注度进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管。(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监管。(县农牧局负责)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各保险公司、县金融办负责)探索开展大型食品药品企业风险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负责)推进药品重点品种质量提升课题研究和药品单品种风险分析工作,发掘潜在性风险隐患,及时跟进解决。强化药品高风险企业、基本药物企业和特殊药品企业的监管。(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五)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重点企业和肉制品屠宰集中区、白酒生产集中区、面制品集中加工区等制售假劣问题多发区域,组织专门力量,在“两会”、中秋、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专家库,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侦办案件中的专业食品问题出具专家意见,有效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认定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鉴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等级。(县政法委、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负责)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进一步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六)推进食品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完善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x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食品行业以构建奥运绿色食品加工供应保障总部为目标,做大培育马铃薯、蔬菜、杂粮、食用菌、金莲花、奶肉等深加工产业。(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深化“餐桌污染”治理。(县水城办、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负责)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和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县旅游局、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 ”、“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和示范创建,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县委宣传部、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县教育局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筹备建立行业协会,制定全行业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约束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其沟通企业和政府,对本行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作用。(县工信局负责) 三、加强示范创建,落实保障措施 (八)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双安双创”)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打造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示范样板,带动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县政府食安办、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九)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完善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和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监管机构运行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县政府负责)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职业化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检查员队伍。(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人社局负责)落实 “十三五”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规划,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粮食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县政府,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逐步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和乡镇食品安全派出机构配备执法车辆和快检设备。(县政府、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负责)强化县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县政府、县公安局负责)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县政府、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粮食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县政府、县粮食局负责)应用 “互联网+”检验检测技术,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业态发展。(县农牧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肉类、婴幼儿配方乳粉、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负责)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食品协管员报酬保障机制,夯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根基。(县政府、县财政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乡镇政府负责)分层次、分类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稽查执法人员轮训和业务培训,加快认证评审、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负责) (十)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乡镇政府要把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办力量,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乡镇政府负责)建立“管行业就要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乡镇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机制,科学制定年度考评方案,组织开展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交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指标。(县政府食安办、县政府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县监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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