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规则》《规定》心得体会]

2021-10-16 14:35:02 | 浏览次数:

学习《规则》《规定》心得体会 **综合实验区智慧岛发展有限公司纪委 ** 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明确规范了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深化内部监督和刚性约束,完善自我监督体系,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则》《规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实事求是、精准科学,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纪委监委第一位的职责都是监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充分释放出我们党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的“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强烈信号。实践证明,只要党组织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把“两个责任”真正的扛在肩上,落实下去,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管党治党一定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必须先做到,而且还要力求严格到位。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规则》《规定》是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不仅要求要学深学透,还要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运用。我作为一名在区属国企一线的纪委书记,更要把学习《规则》《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条文学,对每一字、每一句深入细致地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掌握其精神实质,熟练掌握《规则》《规定》中的标准要求,深学细研,弄懂悟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做到带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规则》内容。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的需要,具体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是更加聚焦监督的重点。把“两个维护”、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是监督更加精准的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把传统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真正用起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信访举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等制度,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会议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
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提高纪检监察组织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面谈率;
坚持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制检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将监督触角延伸,实现突破。

三是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久久为功,化风成俗。

四是监督更进一步规范了。《规则》《规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中纪委国家监委给纪检监察机关定的制度、立的规矩。《规则》《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重要制度遵循。作为一名执纪者,必先要守纪,要将贯彻落实《规则》贯穿于执纪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准确运用《规则》,规范执纪。要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作为党员,特别是作为一名从事纪检工作的党员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工作、生活中坚持“严”字当头、干净做人、规矩做事要求,对照《规则》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主动调整思路、改进方法、优化流程,增强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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