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_

2021-10-10 11:19:32 |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及时准确的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以下意见。

    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主动、高效地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按照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      (二)各单位、各科室报送的请示性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主办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先行协商,并将协商情况一齐上报。呈送会议研究的议题,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需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      (三)对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下级机关上报需要办理的公文,要及时收发转送,不得延误。

(四)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五)公文要限时办理,保证特急件随时办理;
急件从收文之日起3日(含公休日)内办结;
一般件在7日(含公休日)内办结;
问题复杂需要协调的文件在20日(含公休日)内办结,不得无故积压文件。     (六)以xx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应报送行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如因领导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签署意见时,承办人员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征求有关领导意见,确保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印发。     (七)xx局召开的各类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到会。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需书面或口头向会议主持者告假,并安排能代表部门表态的人员到会。

   (八)要进一步加强夜间、节假日文电接收办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夜间、节假日值班员收到重要文电后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及相关部门呈送,不得延误。对急事、要事和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主要领导。     (九)各单位领导要强化对电子政务应用知识的学习,掌握操作方法,运用电子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二、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一)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敬业意识,顾大局讲团结,当好人民公仆,自觉接受监督;
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要按工作职责、办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职业规范,坚持层级管理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程序开展工作。一般不得越级指挥和越级汇报请示,以减少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避免混乱和差错,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时效性、准确性。

     (三)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搞好分工协作.科室之间、岗位之间要密切配合,杜绝互相推诿或拖而不办贻误工作的现象。

     (四)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经过和办事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接待前来办事的同志必须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五)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无事串岗、闲聊、玩游戏,不得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     (一)各单位、各科室要对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表,有工作质量要求,有专项督查。    (二)要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要切合工作实际,符合客观规律,体现群众意愿。      (三)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不断提高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等问题上,要满怀真情,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四)要加大重要批示件的督查落实力度,做到随收随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误事,不误时。对领导重要批示件必须在10日内督办完结。        四、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廉洁从政     (一)积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重大决策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二)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要加强防范教育,施教于先,防微杜渐,使工作人员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规定,做到廉政、勤政,廉洁自律。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影响谋取私利。

(四)单位之间,领导和部门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在节假日用公款相互送礼。  (五)工作人员不得吃、拿、卡、要,不准借用行政相对人的车辆等。不经局领导同意各部门不得私自减免各项费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一)局纪委负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采取邀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民主评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工作作风进行监督、评价,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考核时将干部工作作风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单位、科室和个人评优挂钩,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凡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第一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向局纪委写出书面检查。凡被举报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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