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2021-10-09 23:56:24 | 浏览次数:

**乡开展村级中心组长队伍 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工作步骤 1、宣传部署阶段。(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乡召开动员会,全面宣讲本次中心组长队伍建设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原则、方法步骤等,试点村应充分认识中心组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其他村(居)充分做好前期准备,以便适时组织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8月1日至8月15日) 试点村根据乡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村组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好各中心组,明确每个中心组所编入自然村、居民户数、人口数和中心组名称,上报到乡民政办。经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中心组长推选方式推选出每个中心组长候选人,报村党支部审核同意。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经每个中心组群众会议选举产生,确定中心组长当选人员。

3、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试点村及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软件资料,全面总结中心组长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并将其固话为长效机制,推广至全乡,各村(居)贯彻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拟定合并村名组 1、冲东组及冲西组共2组合并为一组;

2、老庄组、老屋组及新房组共3组合并为一组;

3、东头组及西头组共2组合并为一组;

4、小湾组及小畈组共2组合并为一组;

5、下院组及草塘组共2组合并为一组;

(二)选拔村民组长要求 1、年龄要求:6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小学及小学文化以上。

3、工作要求:优秀的、常年在家的农村致富能手、复员军人、创业有成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村党小组长、村民代表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

三、工作要求 1、试点工作指导组要全程督促指导试点村中心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不断总结,促进中心组长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试点村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完成拟定合并任务数,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中心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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