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党员和志愿活动

2021-10-19 15:05:53 |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办、中心:
  根据《**市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推动发展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司法局党支部策划设计了“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践行初心和使命,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志愿服务条例》为准则,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为重点,着力推进具有新时代特色、服务类型多样、发挥作用明显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我市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二、服务内容   市司法局党员志愿服务采取参加全市志愿服务总队统一行动与法律服务志愿者分队自行开展志愿活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品牌”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组建特色服务小分队,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志愿服务,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有特色、有生机、有影响、受欢迎的党员志愿服务品牌,用品牌效应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展示党员风采。充分发挥志愿者精神,组织党员志愿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为各类普法对象开展经常性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以案释法;
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参加每月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在**市人民法院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接待;
组织党员律师热心接受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参加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72391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作用,组织党员志愿律师参加7239148法律服务热线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实时来电法律咨询、业务咨询、预约、办理等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满意在机关”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积极提供更多更优的公共法律服务,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社会民生、服务脱贫攻坚,多做顺民意、暖民心、解民忧、促民安的实事好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针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设施、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倡导文明新风尚,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多作贡献。

(四)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围绕新一轮创建工作部署,主动对接联系共建社区,积极配合社区解决历年来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文明创建各项指标的落实。支部要对在职党员在社区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摸查了解,建好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档案,切实落实好每位党员一年至少为所居住社区办一件以上好事的要求,在实际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多做贡献。

(五)开展奉献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便民利民事项、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党员发挥个人特长积极参与各项大型赛事、抢险救灾、走访慰问、爱心捐助、结对帮扶、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并发挥个人特长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不断拓宽党员志愿服务的领域,为促进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作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绩效考核、合格党员评议、服务标兵评选范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核措施,确保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有考核地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要起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打造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做好组织宣传。要及时挖掘、总结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党员带头、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附件:**市司法局党支部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        中共**市司法局党支部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
 **市司法局党支部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 活 动 主 题  党员志愿服务 活动组织单位   志愿者姓名   活 动 日 期   活 动 时 间   活 动 地 点   记 录 人       活     动     主     要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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