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2022-05-04 09:35:02 | 浏览次数:

摘 要: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亦关乎国家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问题。但是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对个人、企业、社会以至国家的健康发展都产生的巨大的影响,已成为时下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这些年来的研究重点和热点,对国家的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消费者意识;企业责任

一、有关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监管:指监视管理,本文所提的监管主要是指对农村食品安全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保障食品安全。

二、近些年来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与我们的经济利益与身体健康利益息息相关,近些年新闻媒体曝光出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更是引起了政府、企业和人民的关注和深思。

2010年,山东媒体曝光出的“一滴香”事件,“一滴香”是一种食品添加剂,能够让汤品变得浓郁鲜香,它是通过化工合成的有毒物质,食用后会肝脏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而且是一种致癌物。曝光后,大量带有“一滴香“字样的调料出现了大范围的滞销。

2011年“3.15”晚会上曝光出河南双汇集团使用“瘦肉精”事件,探其原因为河南双汇公司十八道检验中没有瘦肉精检验关键项,“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其肉品可致使用者患瘤。同年4月初,安徽“牛肉膏” 事件,一种名为牛肉膏的添加剂,可让猪肉变“牛肉”。这种牛肉膏过量食用的话会致癌,最终被该省工商部门查获。

2012年,央视媒体曝光河北“毒胶囊事件”,一些不良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这种胶囊含重金属铬超标,最终扩散至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经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其所用的胶囊铬含量超标。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例如肯德基使用45天速成药鸡;小肥羊、呷哺呷哺使用假鸭血事件;“饿了么”实体店面无证无照经营,厨房环境脏乱差以及今年曝光出的山寨“核桃花生”等。

三、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源头控制力度不够

农牧渔业是所有食品的来源之基,其质量最终决定着食品的质量情况。但在的生产过程中, 影响其质量的因素很多,农业方面包括环境污染, 农药的使用过量、地膜回收率低、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偏低等;在牧业和渔业, 生长环境污染、抗生素不合理使用和违禁药品的滥用, 饲料添加剂管控不严等, 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威胁着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企业的责任感缺失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追逐利益最大化,唯利是图,往往会忽视掉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从而造成社会责任感缺失。例如“蒙牛”、“三鹿”、 “双汇”等大型领头企业,本应肩负保障食品安全的重大社会责任,为中国的其他中小型企业树立榜样与标杆,但是却为了奖励生产成本,追求利益,擅自食用、添加“自来水源”、“三聚氰胺”、 “瘦肉精”,一经曝光,对社会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不禁让信赖其品牌的消费者心寒。

(三)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堪称目前为止中国最严食品安全法,罚则中指出最低罚款限额为5000元,同时要没收违法所得,给予了违法者严厉的重击。我国在法律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和国际标准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法律制度不够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系统性不够、具体标准和法规的制定上也不够协调和系统。

(四)政府监管不到位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可概括为“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虽然政府方面想竭尽全力做好,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最终结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是政府职能划分不明确、没有统一管理、多头管理现象丛生,导致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没有主动担当意识,最终导致食品安全监管漏洞百出。

(五)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消费生活中,往往看中价格的差异,而忽略产品本身的质量;有些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常识,对于食品是否安全缺乏基本的判断力,分不清真假、好坏;也有些消费者遭遇到食品安全的损害,却最终不会拨打维权电话进行合理维权,而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往往因为这些消费者的纵容,变质、过期、山寨食品才有了滋生的土壤。

四、食品安全监管的举措

(一)加强源头控管

食品安全问题要从源头开始加强控制,追本溯源,从源头控制住农药、饲料、化肥、抗生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滥用,加大农民对农药知识与鉴别的科普力度,提高对农药、化肥等物品的合理化运用,倡导民众爱护、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土、海洋等宝贵资源。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鼓励、督促改善其经营环境,合理合法合规经营,一经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要加大惩治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有害食品流入市场。

(二)強化企业责任感

倡导企业在获取正当利润的同时,要承担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不能昧着良心,唯利是图,置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于不顾,这样的企业也不可能维持长久。企业只有持续不断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提供质量有保障,让人民吃着放心、安全可靠的产品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建立品牌,树立形象,这样才能获得长远的发展和利益。首先,企业要建立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 不能仅仅关注最终产品的监测,而是要对原辅材料的供应、食品加工、流通等每一个环节进行分析、控制, 建立质量信息的可追溯机制。其次,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 发现质量问题, 及时处理, 把损失将到最低。最后,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 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 确保食品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

要加大对制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通过处予高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取缔其经营主体资格等行政处罚方式增加其违法成本,如果触犯刑法,及时移交至司法部门严加惩罚,从根本上使食品经营主体自主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形成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严加态势。同时要加强对执法工作者的的管理力度,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定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 强化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 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准入机制,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市场主体坚决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已进入市场但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标准的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立刻责令其停止生产,给予注销,发现一起,查出一次,绝不姑息。

(四)明确政府职能

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把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分段监管统一协调起来,消除监管空隙,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杜绝多头领导,解决相互推诿扯皮的监管中空情况。同时要求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年底工作考核时,严格按照责任状相关注明的責任要求进行评估,责任缺失或者不予严格落实的,在其任职考核评优、以及晋升情况不予参考。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强调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通过定时发布食品市场检测等信息及时通报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等。

(五)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通过新闻媒体、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让消费者们学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政府监管部门要开通方便快捷的维权渠道,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问题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降低维权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参考文献:

[1]刘为军.潘家荣.文锋. 关于食品安全认识、成因及对策问题的研究综述(C)中国农村观察.2007.

[2]刘光富.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研究.(A).吉林农业. 2010 年第08 期(总第246 期).

[3]彭海兰.食品安全问题中的消费者行为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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