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参与基层协商机制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2022-05-02 16:20:02 | 浏览次数:

摘要:新形势下支持和推动民主党派参与基层协商,是密切民主党派与社会联系,进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积极作用、更好体现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的需要,也是深入开展基层协商,推动基层民主治理的需要。近年来,浙江各地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初步形成了协作共建、协商议事会、决策咨询、监督评议、民主党派工作室、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等六种实践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值得总结提炼。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这一实践仍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下一步改进和发展的空间仍很大:要通过宣传教育优化民主党派参与基层协商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在理论和政策层面论证和明确民主党派参与基层协商的作用和意义;要在已有实践积累基础上加强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要适度放开民主党派面向基层发展成员、发挥作用的空间。

关键词:统一战线;民主党派;基层协商;参与模式

中图分类号:D66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6)06-0099-008

一、问题意识与研究设计

(一)问题意识

一方面,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角度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积极作用,迫切需要支持其密切与基层社会的联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一制度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是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①。但长期以来,民主党派作用发挥不充分,是这一制度运行的“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更好体现其制度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 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人民日报》,2016年5月21日第1版。。从国家-政党-社会关系看,制约民主党派作用发挥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制度空间不足,二是自身能力不够,三是社会基础不稳。应当说,现实中三方面因素均不同程度存在,其中,社会基础不稳的影响更为深刻和根本。或者说,当前民主党派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不是因为在国家中无“位”,而是在社会中无“根”。因此,未来民主党派建设和发展的最大需要不是权力,而是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即民主党派应主动走入社会、深入基层、联系阶层、服务民生。以往民主党派主要通过开展调研和社会服务与基层社会发生联系,在参与基层协商治理方面缺少制度化渠道。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战略的提出和实施、统战工作重心的下移、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凸显,为民主党派参与基层协商进而密切与基层社会联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和行动空间。尽管目前这一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但其价值和意义是重大和深远的,有必要开展前瞻性研究。

另一方面,从深入推进基层协商角度看,切实提高基层协商的质量,需要开发民主党派这一优质协商资源。注重基层,扎根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传统优势,也是党治国理政的根基所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社会结构变动、社会利益分化、思想观念多元化,基层矛盾和冲突日益增多和复杂化,仅靠强制性的行政权力和中共党组织单向度的指令和动员越来越难以有效整合和治理基层社会。积极开发、利用各种治理资源,构建既能有效体现基层党政主导作用,又能广泛吸纳党派组织、社区单位、社会团体和民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基层协商机制成为重要且迫切的新议题。十八大以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主题。在此大背景下,基层协商得以全面深入推进。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与整合面临的挑战也更加严峻。这意味着,发展基层协商的空间很大,压力也很大。基层协商下一步发展,需要更多优质资源(包括党建资源、行政资源、智力资源等)的投入和推动。黄天柱:《统一战线参与推进基层协商的独特优势及风险防范》,《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民主党派作为我国政治架构中与执政党相对应的参政党,有着丰富的协商经验、畅通的协商渠道、优良的协商传统和一定的组织和人才优势,理应并且可以成为基层协商的重要参与主体和高质量协商资源。但从现实看,这一问题在理念上未引起足够重视,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难,亟待加强研究。

(二)研究设计

本文研究对象是“民主党派在基层协商中的参与行为及相应的制度机制”。民主党派,指中国大陆除中国共产党之外的八个政党,分别是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盟(均为简称)。截至2014年底,民主党派成员总数为101万余人“【巡礼2015】统战数据·TOP10”,“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2016-01-07。。基层协商,是指在我国基层社会和组织中,民众通过有组织地开展对话、讨论、商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基层治理的活动及相应的制度、平台与机制;操作概念上采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的界定,主要包括三方面(或者说三个场域):街道和乡镇的协商,社区和行政村的协商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协商。不同场域的基层协商,参与其中的协商主体的构成会有所不同,但有一点基本是共同的,那就是基层中共党组织和政府(或派出机构)在协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它们既是协商的参与主体之一,同时也是协商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一般由它来确定协商议题、规范协商形式、主导协商进程、综合协商意见、采纳协商成果。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样本为浙江省各级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参与基层协商的实践尤其是典型案例。浙江是经济先发地区,基层协商实践走在全国前列,八个民主党派省级组织齐全,党派成员数居全国第六位截至2015年底,浙江共有民主党派成员57436人,占全国党派成员总数的5%左右。数据来源:浙江省委统战部党派处。,具有足够代表性。近年来,浙江重视发挥统一战线在参与和推进基层协商中的作用,各地在支持和推动民主党派参与基层协商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其中不少经验和做法对全国有启示和借鉴意义,值得总结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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