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觅药行为情况的调查及医疗对策

2022-04-30 17:25:01 | 浏览次数:

【摘要】吸毒成瘾又称药物依赖、物质依赖,是慢性的、复发性的,具有特征性戒断症状、脑功能受损、强烈心理渴求、社会功能受损的一组精神障碍。当依赖药物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则会出现寻觅其他药物的行为。具体到日常诊疗活动中表现为不单纯的“装病、造病” 。到目前(2014-8-31)为止,医护人员根据日常诊疗活动中的观察及不完全统计,2014年1月以来在所的184名戒毒学员中:一、约80%的戒毒人员出现过至少一次的“装病、造病”情况。二、约15%的戒毒人员成为“装病、造病”的“老病号”。三、约40%的戒毒人员存在不定时的“装病、造病”情况。其中,第二类的戒毒人员,只要有机会,几乎每周都会就诊,经诊疗,如被拒绝后,便以各种理由,各种情况及借口,继续尝试。在此,且将其定义为“坚持主义者”。第三类的戒毒人员,就诊频率较次于第二类,其往往在所内小范围的时令疾病出现时浑水摸鱼,在此且将其定义为“机会主义者”。

【中图分类号】R7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851(2014)10 毒品的依赖性是一种综合症,是由于长期反复使用毒品,毒品与机体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所以毒品的依赖性分为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

正文

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医护人员发现戒毒学员 “装病、造病” 的现象十分普遍及频繁。屡禁不止。此类现象的长期、反复存在不仅不利于戒毒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不利于场所正常的秩序管理。

根据日常诊疗活动中,医护人员的观察及不完全统计,2014年1月以来在所的184名戒毒学员中:一、约80%的戒毒人员出现过至少一次的“装病、造病”情况。二、约15%的戒毒人员成为“装病、造病”的“老病号”。三、约40%的戒毒人员存在不定时的“装病、造病”情况。其中,第二类的戒毒人员,只要有机会,几乎每周都会就诊,经诊疗,如被拒绝后,便以各种理由,各种情况及借口,继续尝试。在此,且将其定义为“坚持主义者”。第三类的戒毒人员,就诊频率较次于第二类,其往往在所内小范围的时令疾病出现时浑水摸鱼,在此将其定义为“机会主义者”。以上是对戒毒人员觅药行为数量上的分类及大概的归纳和统计。

除此之外,戒毒人员所寻觅的药物在种类也呈现一定规律:其一为止痛药物,典型药物为去痛片。其二为止咳药,典型药物为甘草片。其三为“感冒药”,以上三种较为普遍、明显。

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形,首先我们从医学角度来分析毒品为什么会有依赖性的原因:实际上,毒品的依赖性是一种综合症,是由于长期反复服用毒品,毒品与机体相互作用引起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所以毒品的依赖性分为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

一、心理依赖性又称精神依赖性,曾称习惯性。是毒品成瘾的病理心理学特征。是指由于使用毒品产生特殊的心理效应,在精神上驱使其表现为一种定期连续用毒的渴求和强迫行为,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避免精神上的不适。心理依赖性可改变用毒者的生活方式、情感性格、心理素质和意志行为等。以最常用毒品海洛因为例,初用者大都有恶心、呕吐、头晕等副作用。但这些不适的感觉常与一种言莫能状的快感并存,快感的程度大于不适的感觉,便产生了对海洛因的渴求心理。毒品的心理依赖十分顽固长久,对用毒者留下的心理烙印极难消除,亦是吸毒者在摆脱生理依赖后重新复吸的重要原因。

二、生理依赖性又称躯体依赖性,也称成瘾性。是毒品成瘾的病理生理学特征。生理依赖性是指由于反复连续使用毒品,建立了机体内毒品存在下的平衡,使机体处于适应状态,中断打破了这种平衡便不能维持正常生理功能,产生一系列强烈的躯体方面的损害,表现为撤药综合征,即戒断综合征。不同的毒品戒断症状不同,但均使人极端痛苦,甚至有生命危险。戒断症状具有稽延性,中断用毒后稽延性戒断症状比较顽固,不易消除。目前认为成瘾性是一种强迫性服用毒品的行为表现,它更多的反映了毒品精神依赖性的特性。毒品具有交叉依赖性,某种毒品能够减弱或抑制另一种毒品不产生戒断症状,并能维持其生理依赖的功能,称为交叉依赖性。毒品的交叉依赖性是对某些依赖者脱毒治疗的理论依据。

另外,从药理学角度分析戒毒人员较为喜好的三类药物。

其一,去痛片又名镇痛片或索密痛,属非麻醉性非成瘾性镇痛药,系一临床常用的解热镇痛复方制剂。其中含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及苯巴比妥。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能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而起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神经兴奋药,能兴奋大脑皮层,提高对外界的感应性,并有收缩脑血管,加强前两药作用的效果。苯巴比妥具有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可增强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的镇痛作用,并预防发热所致之惊厥。

其二,甘草片,复方甘草片中起镇咳作用的有效成分是阿片,阿片即著名毒品鸦片,因为阿片能够抑制咳嗽反射中枢。因此,长期、大量服用复方甘草片能够成瘾,形成药物依赖。

其三,感冒药,大多数治疗感冒的药物里都含麻黄碱和咖啡因等中枢神经兴奋剂。麻黄碱是有血管活性的药物成分,具有精神兴奋作用,在大剂量滥用时,可以刺激大脑产生兴奋作用,因此可以用于提炼制作冰毒。咖啡因是一种黄嘌呤生物碱化合物,它存在于咖啡树、茶树等植物的果实及叶片里。咖啡因与烟、酒一样,都可导致使用者成瘾,在市面一些功能性饮料中经常会含有该成分,咖啡因能作用于大脑,增加多巴胺的含量,而多巴胺可影响人的情绪,大脑内多巴胺浓度增加,可缓解疲劳,改善精神状态,形成快感。由于咖啡因能够减轻感冒时的不快感并增强镇痛作用,故多用于感冒药中。

综合以上对毒品的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以及戒毒人员偏好寻觅的相关药物的药理学分析。就可以解释戒毒人员“无病造病”从而寻觅药物的行为。如用与海洛因毒理性能相近的美沙酮取代海洛因依赖、用中枢神经镇静剂取代抗焦虑剂依赖等。当毒理性相近的美沙酮或其他中枢神经镇静剂也不能获得满足时,便会更进一步的退而求其次。选择如去痛片、甘草片、感冒药等其自认为同前作用相当或相似的药品来满足。同理,以上三类首选药物也得不到满足,便会退而更求其次,甚至不分种类与作用。

??? 根据对药物依赖进行定义的诊断标准,即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ICD一10(精神与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使用说明)、DSM一Ⅳ(心理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由美国精神学会制定)分别从生物学标准、心理学标准、社会标准来分析上述现象。

生物学标准包括特征性的戒毒症状、耐受性的增加等;心理学标准包括对药物的强烈渴求、不能控制药物使用的开始与结束,不能长期以来有戒掉或控制使用该药物的欲望等;社会标准包括花不少时间才能获得该药物(例如多次请医师开处方或长途奔波跋涉>、应用该药物或从其效应中恢复过来,由于用该药物,放弃或减少了不少必要的社交、职业或娱乐活动等。

从以上三个标准可以看出,吸毒成瘾(药物依赖)的诊断必须包括生物学、心理学、社会三种标准·缺一不可。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吸毒成瘾(药物依赖)的概念,药物依赖是慢性的、复发性的,具有特征性戒断症状、.脑功能受损、强烈心理渴求、社会功能受损的一组精神障碍。“慢性的、复发性的”是对药物依赖的病程规律、特点的描述,是病程标准;“特征性戒断症状、脑功能受损、强烈心理渴求”是对药物依赖的生物学、心理学特征的描述,是症状学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是对药物依赖者的社会功能的描述,是严重程度标准。社会功能受损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理生活的能力-二是人际沟通和交往的能力,三是工作能力或操持家务的能力,四是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能力。CC-MD-3、ICD-10、DSM-Ⅳ对于药物依赖的社会功能受损情况都有详细的描述;“一组”是指药物依赖是由多种精神活性物质所导致的,包含多个诊断单元;“精神障碍”是对药物依赖的性质的描述,说明药物依赖不是一种纯生物学的疾病,而是一种与心理、社会密切相关的生物、心理、社会功能障碍。

因此,笔者认为,强制隔离后,戒毒人员以“无病造病”为表现的觅药行为可以理解为吸毒成瘾(药物依赖)的一种轻度表现。除程度较轻外,原则上均符合对药物依赖进行定义的诊断标准。也可以认为是毒品戒断后的“正常表现”。但却不能认为是“无病造病”现象的唯一因素。我们还应将场所因素考虑在内。具体不外乎医护部门的因素和管教、教育部门的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一、医护部门因素: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设备有限,不能将所有疾病现象及时鉴别。

二、管教部门:缺乏相对专业的医疗知识,与医护人员之间缺乏沟通与信任,对戒毒医疗工作缺少信心,又不够重视,一切以生产劳动为重,怕麻烦,比如:有时会要求医护人员向戒毒人员发“人情药品”。

三、教育部门:教育和心里咨询、疏导工作没有起到理想的效果。

总之,虽然在《禁毒条例》中提出“以人为本”的戒治原则,但在日常的教育、管教、医疗工作中,部分民警没有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内涵,忽视戒毒人员的违法属性,片面强调其 “病人”的身份,对其“关怀照料” 有余,规范管理不足。戒毒人员及部分民警都不能正确认识吸毒人员在戒治过程中形成“毒瘾—心瘾—替代毒瘾—药瘾”这一不合理的客观现象。尤其是管教民警忽视日常管教活动中戒毒人员想方设法索取药物的现象,对其重要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以为就是要点非处方的、无所谓的药吃,有什么大不了的?没有认识到戒毒人员的服药和正常人的服药有本质上的区别,或者即使认识到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表现在对其违规、违纪行为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可想而知,如果这一现象一直存在于戒毒人员为期2年的戒治生活中,那么我们的矫治工作将永远走不出“吸毒—收治—回归—复吸—再收治”这样的恶性循环。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及戒毒事业将成为一纸空谈、无本之木。

所以,我们就有必要经常学习,提高新认识,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在有限的两年里,看管他们暂时的不要吸毒,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长期的戒断毒瘾,这才是我们最理想的终极目标。

具体,在我们在医疗工作中:

自身方面,医护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掌握技能。使我们能够更加准确的把握和鉴别戒毒人员的疾病情况。

在日常治疗活动中,要尽量控制戒毒人员对药品依赖,确实有病的患病人员,最好采用能减少戒毒人员对药品依赖的治疗方案,尽量不用或少用西药。多用中成药或针灸、拔罐、刮痧、按摩等理疗的办法,并指导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身体锻炼,走健康戒毒之路。

除此,还要加大毒品和医疗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让我们的民警和戒毒人员都能够对医疗和戒毒知识有一个客观、理性的认识。

戒毒工作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分析戒毒人员戒毒困难和容易复吸的原因,环境因素很重要。在此,我们也有一些探索性的思考。

细分戒毒人员的吸毒时间、种类、和对身体危害性的大小,一般来说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即吸毒时间长,毒瘾大、心瘾重,反复戒毒多次的人,这一类人员是最不容易戒断毒瘾的,但又由于其长期吸毒导致身体机能下降。工作中也就是这些人经常“吃药”,“没病造病,小病大养”,我们前面提到的“老病号”多属于此类人,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要慎重把握用药。既不能忽视其真正的疾病,又不能纵容其药瘾。同时要适时介入心理疗法,和医疗结合起来并加大管理力度。

第二类,偶尔吸毒或少量、间断吸毒者,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均很轻,毒瘾很小,身体各项生理机能也基本正常。这一类多见于初吸者,理论上是最容易成功戒断毒瘾的人。治疗上可以加强思想交流及心理疏导,并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多做康复锻炼,以心理治疗为主生理治疗为辅,基本上可以按正常的社会人对待。

第三类,吸毒时间及毒瘾介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之间,吸食毒品种类较单一,毒品对身体损伤处于有限范围,生理机能和精神状态基本正常,虽然心理依赖和生理依赖已经形成,但其依赖程度应较轻,因此要果断切断其由心瘾向替代毒瘾过度的一切条件和途径,这一类属戒毒人员,只要科学矫治,合理处置,理论上仍有较大的戒断毒瘾的希望。

对不同的戒毒人员按不同的方法给予分类、分级的进行医疗护理、心理治疗、管理教育,是我们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重点探讨和研究的问题,若三者能够很好的配合,相信我们的戒毒工作可以收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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