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论分析的方法和目的

2022-04-13 08:20:45 | 浏览次数:

摘要:分析方法具有很大的用途。它不但体现在哲学思维上,而且体现在日常推理和一般的科学研究中。但是,由于哲学的学科特点,分析方法在哲学中的成功运用不仅需要更大的细心和耐心,而且需要更高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在分析观上,和笛卡尔一样,罗素强调了作为分析前提的自明性;但和笛卡尔不一样的是,罗素认为分析的方法本质上不是演绎而是归纳,其目的不是为着得到确实无疑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是不会有的,而是为了得到更深刻、更具概括力的结论。这样的分析方法不是别的,正是科学方法论的精髓所在——假说演绎法。

关键词:罗素;笛卡尔;分析方法;假说演绎法

中图分类号:B8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2011)04-0013-07 收稿日期:2011-01-26

一、罗素论分析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

罗素非常推崇笛卡尔这位近代哲学的奠定者。笛卡尔曾经把他研究哲学的方法总结为四条。其中的第一条是“决不把任何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做真的加以接受,也就是说,小心避免仓促的判断和偏见,只把那些十分清楚明白地呈现在我的心智之前,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放进我的判断之中。”哲学的探究应该从无可怀疑的东西出发,这是笛卡尔和罗素都坚持的——“在任何一种分析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视作前提的东西就是在我们看来是不可否定的东西——在我们看来,就像我们现在所处的地点和时间一样——而总的说来,我认为笛卡尔采取的方法是正确的:你应当认真去怀疑事物并且只保留不是因为你肯定不会被引入错误(并没有一种方法能保证你避免错误的可能性)而是由于其清楚明白性而使你不可能再怀疑的事物。”但是,笛卡尔将无可怀疑的东西等同于真的东西,并且进一步认定“凡是我们十分明白、十分清楚地设想到的东西,都是真的。”这是罗素所不同意的。其理由在于:

第一,罗素在真理和我们认为的真理(哪怕是我们觉得自明的真理)两者之间作出了区别。罗素说:“当我谈到‘不可否定的材料’时,不要认为它是‘真材料’的同义语,因为‘不可否定’是一个心理学术语,而‘真’则不是心理学术语。当我说某个事物是‘不可否定的’时,我意指它不是那种任何人想要否定的事物;从中我们不能得出它是真的,不过的确可从中得出我们都会认为它真——而这一点正像我们似乎有能力达到的那样接近真理。”

第二,罗素不能同意无可置疑的东西具有清楚明白的特点,我们更不是因为某物具有清楚明白的特点才把它当成不可置疑的东西的。在罗素看来,不可置疑的东西之所以不可置疑,并不是因为它们是清楚明白的东西,事实上它们往往倒是不够清楚明白的东西,而是因为它们是“最先知道或者最容易知道的”事情;清楚明白不是一开始我们拥有的东西,而是我们经过分析才能获得的东西(罗素对“不可置疑的东西”的解释在这一处和上面第二处的引文中并不是一致的。但从下面一段中提到的引文来看,罗素应该是倾向于我这里所接受的解释的)。

对于笛卡尔来说,通过方法论的怀疑论所发现的无可怀疑的东西,将构成我们知识的确实的基础,由于有了这样一个确实的基础,所以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全部知识的上层建筑也分享了这个确实性。对于罗素来说,事情正好相反。分析的任务不是要从这些无可怀疑的前提中演绎出表面上不那么自明但却可以还原为这些前提的东西,而是要形成对这些无可怀疑的东西的更好的理解,以便从这更好的理解中将那些无可怀疑的东西演绎出来。既然这些前提是无可怀疑的,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呢?罗素回答说:“那些作为开端的不可否定的材料永远是相当模糊和有歧义的。例如,你可能会说:‘此刻这个房间里有一些人。’这句话很显然在某个意义上是不可否定的。但是,当你试图定义这个房间是什么,一个人在这个房间里是什么,你打算如何区别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等等时,你就会发现,你所说的是极其模糊的,你实际上并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事实……每个事物在你努力使之精确之前都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而每一精确的事物距离我们通常思考的每一事物是如此遥远,以至于你不可能在一瞬间设想出那就是当我们说出所思考的东西时我们实际上的意思。”可见,分析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消除开始阶段的模糊性和歧义性。另外,分析有时会达到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对此罗素并没有很多地涉及。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分析只是导致对前提的更好的理解,而并不会从根本上推翻前提,但有时确实会有反冲的情形,即在分析的过程中,我们意外地发现两个一开始都被我们无批判地接受的前提之间是有矛盾的,这样就必然会导致我们要放弃其中的一个前提。著名的罗素悖论的提出就曾经产生了这个后果。在罗素悖论提出以前,我们认为素朴集合论中的集合存在公理和逻辑公理这两者都是自明的,无可置疑的,但罗素悖论让我们看清这两者实际上是冲突的。

对笛卡尔来说,无可怀疑的东西是无需进一步分析的东西,它们构成了知识的逻辑起点。而对罗素来说,无可怀疑的东西由于其不精确性和歧义性,恰恰是需要进一步分析的东西。不可怀疑的东西在笛卡尔那里既构成知识的证据,同时又是知识的逻辑起点,但对罗素而言它们只是知识的证据,只是我们评估分析结论时当做证据的东西。那么,我们如何评价我们的分析结论的恰当性呢?一般地说,如果从分析结论中可以将作为分析起点的不可怀疑的东西推导出来,那我们的分析就是适当的,否则就是不适当的。但它们不是知识的逻辑起点。简单地说,对笛卡尔来说,分析的前提到分析的结论之间是演绎的关系,而对罗素来说,分析的结论和分析的前提之间才是演绎的关系,分析的前提和分析的结论之间却是归纳关系。罗素在接着上面的引文后说:“认识下面这两者的区别十分重要,即:事实上你的认识来自什么东西[不可怀疑的前提],和如果你已经具有了全面的认识[分析的结论],你会从什么东西中推论出这种认识。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事情。逻辑学家视作一门科学的那类前提不会是那种最先知道或者最容易知道的事物:它将是一个具有巨大演绎能力、巨大说服力和严格性的命题,是一个与你的认识从其开始的实际前提完全不同的事物。”固在另一处,他对分析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作了更详细的说明:“当纯数学被构成一个演绎系统时——即作为所有可以从一组指定的前提中推演出来的命题的集合——下面这一点就很明显了:如果我们相信纯数学的真理性,那这就不可能仅仅是因为相信这组前提的真理性。某些前提远远不如它们的某些结论明显,人们相信它们主要是由于它们的结论。当科学被整理成一个演绎系统时,我们就会发现情况总是如此。因而,一个系统中最明显的命题,或者说提供了使人们相信这个系统的主要理由的命题,并不是这个系统中的逻辑上最简单的命题。在经验科学中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电动力学可归约为麦克斯韦方程,但人们之所以相信这些方程则是由

于人们看到了这些方程的某些逻辑结论是正确的。在纯逻辑领域也毫无二致,人们之所以相信逻辑学中的逻辑初始原则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的原因,而是因为它们的结论——至少就某些逻辑初始原则而言是这样。‘为什么我应当相信这组命题?’这个认识论问题和‘可以从其推演出这组命题的最小的并且是逻辑上最简单的命题是什么?’这个逻辑问题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借以相信逻辑和纯数学的部分原因,仅仅是归纳的和或然的,尽管就其逻辑次序而言逻辑和纯数学命题是通过纯粹的演绎从逻辑前提中得出来的。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把逻辑次序等同于认识论次序,并且反过来又把认识论次序等同于逻辑次序,就很容易产生错误。”

二、罗素对分析方法的运用及其问题

虽然罗素和笛卡尔都主张分析开始于无可置疑的前提,但他们在展开分析的方法和对分析的目的的看法上是完全不同的。对于笛卡尔来说,分析的方法实质上是演绎的方法,结论逻辑地蕴含在前提之中;正因为如此,这样的结论也就分享了前提的确实性,而这正是笛卡尔所理解的分析的目的,分析方法是服务于确实性的追求的。而对于罗素来说,分析的方法实质上是归纳的方法,或者更准确地说,假说演绎的方法,作为分析结论的假说,必须蕴含分析的前提,而不是被分析的前提所蕴含;分析的目的不在于得到确实性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是不会有的),而在于得到更深刻、更具概括力的结论。

遗憾的是,罗素在自己的著作中没有能够处处分清上面两种次序。在处理数学时,罗素很清楚:“在数学中最明显易知的概念,从逻辑上来说,并不是初始的概念;从逻辑演绎的观点看,它们是出现在中途某处的概念。”虽然罗素认为数学可以还原为逻辑的观点是错误的,但他确实将数学还原成了集合论。一方面,集合论对于数学来说确实处于逻辑上优先的地位,即从集合论出发可以演绎出数学;另一方面,那些“数学中最明显易知的概念”则处于认识论上的优先地位,即它们构成了其上层建筑的集合论的证据。但罗素在处理感觉材料和物理对象的关系时却并没有这样清楚。罗素希望能把物理对象还原为感觉材料,但实际上,感觉材料虽然处于认识论上的优先地位,却并不处于逻辑的优先地位,因此用感觉材料解释物理对象是文不对题的,恰恰相反,感觉材料倒是应该由关于物理对象的假说来得到解释。这并不是说,物理对象不能被还原,而是说物理对象不能还原为感觉材料;事实上,物理对象的还原在科学中一直在进行着,在现在则是被还原为比它本身更为抽象的、距离直接给予的感觉材料更为遥远的、物理学家称为基本粒子的东西。

即使在正确还原的场合,罗素也有一个错误的看法需要指出来。罗素曾模仿奥康姆的“如无必要,切勿假定过多”的原则(奥康姆剃刀)制定了下面这个他所谓的“抽象原则”或“消除抽象的原则”:“如有可能,就用已知实体的构造物来代替对未知实体的推论”。他以数的定义为例对这个原则作了说明:“关于这个原则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例子是弗雷格把给定的由一些项构成的集合定义为‘相似于’给定集合的所有集合的类——这里两个集合是‘相类似的’,如果有一个一一对应的关系,其前域是一个集合,而后域是另一个集合。因此,一个基数是所有相似于某一个类的那些类的类。这个定义使得其中出现基数的一切命题的真值不变,并且避免了对一组被称作‘基数’的实体进行推理,这些实体只用于使算术易于理解的目的,然而现在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也不再需要它们了。”我们知道,弗雷格和罗素成功地将数还原成了类,或者说,他们成功地从类中构造出了数,但罗素却据此认为没有必要将数视为实体,应该将数的存在地位用奥康姆剃刀予以剃除。这是错误的看法。我们最多只能说,由于数可以还原为类,所以类如果存在的话是比数更基本的存在对象,但却得不出数不存在的结论。实际情况和罗素所认为的正好相反,不是我们对数的存在性的认定要靠对类的存在性的认定来担保,而是我们对类的存在性的认定要靠对数的存在性的认定来担保。这一点运用于桌子、椅子这样的寻常的物理对象,就更加清楚了。寻常的物理对象即使可以还原为基本粒子,但它们本身并不因为这一点就不存在了,而且即使我们现在认定的那些基本粒子其实并不存在,桌子椅子这样的寻常对象仍然是存在的。寻常对象的存在性是不证自明的,而基本粒子的存在性只有在不与寻常对象的存在性相矛盾时才能得到认定。

撇开上面谈到的认识上的不清和模糊之处,罗素的分析方法可以概括为:在任何探究中发现足以首尾一贯地、完全地说明所研究的领域的最少量的概念和假定,用罗素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对最小词汇量的追求:“我所说的‘最小词汇量’,是指其中的任何词汇都不能用别的词汇加以定义。所有定义在理论上讲都是多余的,每一门学科都可以用这门学科中的最小词汇量加以表述。”这是他1943年在《我的思想的发展》一文中的表述。在1959年《我的哲学的发展》一书中,我们也读到类似的思想:“无论是关于数学还是物理学、关于知觉还是语言之于事实的关系,我的主张总是按着一个方法向前进。姑且承认,科学和常识大致说是能够加以解释,以证明其基本上是真的,那么就有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广泛的真理所从出的最低限度是什么呢?这是一个专门问题,不是只有一个答案的。关于用做起点的没有界说的词汇是有一套起码的假定的。”他还谈到这种分析的或还原的方法的价值:“凡是把没有界说的词汇或无从证明的前提的数目减少,都算是进了一步,因为这样就缩小了可能有的错误的范围,并且为整个系统的真理所出的抵押也少了一些。”其实,分析的方法是任何理论研究的特色。一方面,通过对已有概念或假定的分析,我们扩展了我们对有关学科的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由于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将有关学科安排成了各个部分的联系井然有序的演绎系统(就像读者在几何学中所感受到的那样),所以当这门学科出现问题时,这门学科内部概念和假定的高度组织化能使我们很容易看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有利于我们更加系统地更加富有效率地解决问题。

三、对分析方法的反对和误解

上面所阐述的这种方法,不但在哲学上,而且在一般的科学研究甚至日常生活中都会派上用场。当牛顿提出万有引力定律时,他是在使用分析方法,他看出如果他的定律是成立的,那将可以同时解释伽利略提出的地面物体的运动定律和开普勒提出的行星运动定律;“我们如果在荒岛上找到一个表或其他任何机器,他就会断言说,从前岛上一定有过人”,这时的我们使用的也是分析的方法,因为我们看出,如果我们的假定是正确的,则那个表或机器的印迹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这种方法现在一般称为“假说演绎法”:“我们首先想出一个理论,一套假设;实际上,它大部分由我们的前辈传给我们,我们也许仅仅改变了一个假设,或增加了一个假设。根据这个理论,我

们就能在各种可观察的条件下推断出预期的观察结果。如果预期的现象没有发生,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理论是否需要作出修正。如果预期的现象发生了,我们就继续相信它。”解释、预测和确认(或反驳)的逻辑是一样的:解释就是构造某个假说使得要解释的现象可以成为它的逻辑后果,预测就是从我们认为正确的假说中推出其逻辑结果,确认或反驳就是视假说的逻辑结果有没有出现而决定继续坚持或拒斥(或修改)该假说。只是由于哲学的学科特点,分析方法在哲学中的成功运用需要更大的细心和耐心,需要更高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

分析或还原的方法,在西方有着非常悠久的传统,西方成为现代科学的发源地正是这种悠久传统的产物。但即使在西方,也一直存在着反对分析方法的声音。他们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无论你分析到多么深远,你永远达不到单纯不可再分的东西。”罗素承认,关于分析能否达到单纯不可再分的东西,这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罗素同时指出,这一点却是与分析的正当性不相干的。我们在现阶段达到的“分析剩余物”,并不因为日后发现它可以进一步分析,而失去了价值,分析可以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结构的分析通常是一步一步地来进行。……在一个阶段认为是不可分的单位,在下个阶段中就显出是复合的结构来了。骨骼是由骨头组合而成,骨头包含细胞,细胞包含分子,分子包含原子,原子包含电子、质子和中子;进一步的分析尚难逆料。随我们的目的之所在,骨头、分子、原子、电子各可以姑且认为是无组织的不可分析的单位,可是无论在哪一个阶段,却没有确实理由以为事实上确是如此。到现在为止所能达到的最终单位,随时可以变成是能够分析的。是否一定有一些单位因为不包含部分,因此不能分析,这一问题看来是无法决定的。这也无关紧要,因为从后来发现本身具有复合结构的单位来说明结构是没有什么错误的。”

第二,“由分析所得到的那些话聚到一起,不等于未加分析的那句原话。”也就是说,分析前后我们对事情的认识并不是一样的,可能分析前我们的直观的认识是真知,而分析的知识歪曲了事情的真相也未可知。罗素承认分析前后我们对事情的认识确实会发生变化。“我的意思不是说(也没有人会坚持说)当你进行了分析之后,你保留了在你分析之前所有的全部事物。假定你这样做,你绝不能在分析的过程中获得任何东西。”但罗素指出这并不能作为反对分析的理由。分析的知识和分析前的直观知识的关系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我们的原有知识得到了保留,但我们却对它有了更深的理解。“分析的长处是,它能得到用别的方法得不到的知识。你知道了水是氢二氧一而成的时候,你以前对于水的知识并不是不存在了,而是你确是获得了一种了解许多事物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不用分析的方法所不能给你的。”另一种情形是,分析后的知识校正了原有的直观的知识。这种情况在科学中比比皆是。我们不再想当然地认为任何给定的条件都对应着一个类,我们不再想当然地认为鲸是鱼,我们不再想当然地认为物体的自然状态是静止状态,我们不再想当然地认为物体的质量与运动速度无关,等等。发生这种情况的机制我们在前面谈到过,那就是,在分析的过程中,我们认清了我们原有的未经分析的知识并不是在逻辑上一致的。要注意的是,这种矛盾是未经分析的知识本身所固有的,并不是分析带来的。分析的作用只是让我们意识到了原先没有意识到的矛盾,要不是借助于分析,我们可能做梦也不能发现这种矛盾。分析方法的运用是导致我们的常识信念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

和分析是歪曲这种看法相联系着的是对分析所运用的精确语言的反对。在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下,有许多哲学家开始强调语言表达式在“自然”语言或“日常”语言中的使用。这种强调本身并没有错,但也有哲学家将自然语言和精确语言对立起来,把自然语言看成是只需要向其膜拜而无需改进的东西。许多哲学史家由此区分了哲学分析中的两个流派:理想语言学派,以罗素和早期维特根斯坦为代表;日常语言学派,以后期维特根斯坦为代表。这个区分其实并不能适用于罗素。在《逻辑原子主义的哲学》一文中,罗素在描述了“逻辑上完善的语言”的特点后,紧接着指出:“在这个意义上各种现实的语言不是逻辑上完满的,而且如果服务于日常生活的目的,它们也不可能是完满的”,因为“逻辑的需要与日常生活的需要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罗素在日常语言和“理想语言”之间并不是厚此薄彼的,它们各有各的用处,前者服务于日常生活,后者是对日常语言的原有功能之一,即认识世界的功能的进一步的、专门的发展。罗素对所谓日常语言学派的最大批评是,他们“放弃了哲学在历史上历来所追求的任务”,即“努力想法来了解这个世界”的任务,而把哲学只看成是语言问题,割断哲学与经验科学之间的联系。“它把世界或我们对于世界的关系置之不顾,它所讲的只是糊涂人能说糊涂话的各种各样的方法。”他毫不掩饰地表示了他对这个学派的轻蔑:“如果这种学说是正确的,哲学充其量不过是对于字典编辑有些微的帮助,最坏就成了茶余饭后闲着没事的一种消遣了。”

四、季羡林的分析观及其错误

另外,对分析方法的反对还有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在中国拥有大量的支持者。这种反对意见无端地将分析的方法和综合的方法对立起来,并且声称后者是优于前者的。季羡林先生是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这里引季羡林先生的一段话,称得上是这种意见的比较典型的文字:

“我认为21世纪应该是‘东化’的世纪。西方文化从文艺复兴以来,昌盛了几百年,把社会生产力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促使人类社会进步也达到了空前的速度,光辉灿烂,远迈前古,世界人民无不蒙受其利。但它同世界上所有的文化一样,也是决不能永世长存的,迟早也会消逝的。……西方文化在今天已逐渐呈现出强弩之末的样子,大有难以为继之势了。具体表现是西方文化产生了一些威胁人类生存的弊端,其荦荦大者,就有生态平衡的破坏、酸雨横行、淡水资源匮乏、臭氧层破坏、森林砍伐、江河湖海污染、动植物种不断灭绝、新疾病出现等等,都威胁着人类的发展甚至生存。

“西方文化产生这些弊端的原因,是植根于西方的基本思维模式。因为思维模式是一切文化的基础,思维模式的不同,是不同文化体系的根本不同。简而言之,我认为,东方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它照顾了事物的整体,有整体概念,讲普遍联系,接近唯物辩证法。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既见树木,又见森林,而不是只注意个别枝节。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印度的‘梵我一体’的思想,是典型的东方思想。而西方的思维模式则是分析的。它抓住一个东西,特别是物质的东西,分析下去,分析下去,分析到极其细微的程度。可是往往忽视了整体联系。两者的不同,十分明确。但是不能否认,世界上没有绝对纯的东西,东西方都是既有综合思维,也有分析思维。然而,从宏观上来看,这两种思维模式

还是有地域区别的:东方以综合思维模式为主导,西方则是以分析思维为主导。这个区别表现在各个方面,具体来说,东方哲学中的‘天人舍一’思想,就是以综合思维为基础的。西方则是征服自然,对大自然穷追猛打。表面看来,他们在一段时间内是成功的,大自然被迫满足了他们的物质生活需求,日子越过越红火,但是久而久之,却产生了以上危及人类生存的种种弊端。这是因为,大自然虽既非人格,亦非神格,却是能惩罚、善报复的,诸弊端就是报复与惩罚的结果。

“21世纪是东方文化的世纪,东方文化将取代西方文化在世界上占统治地位,而取代不是消灭。全面一点的观点是:西方形而上学的分析已快走到尽头,而东方文化寻求综合的思维方式必将取而代之。以分析为基础的西方文化也将随之衰微,代之而起的必然是以综合为基础的东方文化。这种代之而起,是在过去几百年来西方文化所达到的水平的基础上,用东方的整体着眼和普遍联系的综合思维方式,以东方文化为主导,吸收西方文化中的精华,把人类文化的发展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这种‘取代’,在21世纪可见分晓。所以结论是:21世纪是东方文化的时代,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用东方‘天人合一’的思想和行动,济西方‘征服自然’之穷,就可以称之为‘东西文化互补论。’”

季老把分析和综合对立起来的思想是完全错误的。科学并不是惟分析而分析,它的目的恰恰在于综合,用罗素的话来说,分析的目的就是要达到“具有巨大演绎能力、巨大说服力和严格性的命题”。分析的结论对我们的知识有极大的综合功能,远远超过分析前的命题。科学只要发展着,就是一个通过分析达到综合能力越来越强的知识的过程。所以季老把西方的思维模式概括为排斥综合的分析式的思维,完全是文不对题的。他们表面上拥护综合,但实际上他们所说的综合并不是真正的综合——真正的综合只能建立在分析的基础上,而只是前科学的混沌的思维方式。罗素下面这段话虽然是批评他的论敌乌尔逊的,但也适用于季老。

“一向总有一些人是反对分析的。他们正是那些对于每一科学上的进展都加以反对的人。如果乌尔逊先生在大家开始怀疑地、气、火、水是四元素这种信仰的时候,他会违反常识和习惯来反对关于物质所做的更适当的分析的这种科学研究。近代物理学上的进展不外是对于物质世界的精益求精的分析。最初大家认为,原子之小几乎是令人不能相信的。但是在近代物理学看来,每个原子都是像太阳系似的那么一个复杂的世界。没有一个从事科学的人会梦想到以为分析是不正当的……[但]分析不仅是一条达到了解物质的路。如果一个没有受过音乐训练的人听了一个交响乐曲,他所得到的是一个整全而笼统的印象。而作指挥的那个人呢,你从他的手势就可以知道他是听到了一个整体,他把这个整体分析成为一些部分。”

充满分析精神的人和混沌不堪的人都有对事物的整体印象,但前者由于进行了分析,他的整体印象是清楚明白的,而后者只满足于混沌,所以他的整体印象是模糊而混乱的。有很多没有分析能力或没有分析兴趣的人倾向于认为,模糊而混乱的印象才是更好的智慧指南;但实际上,如果我们满足于模糊而混乱的印象,那么我们的眼光将变得狭隘和短浅,对生活中潜在的巨大危险和巨大机会会视而不见,实际上比动物好不了多少。

季老的引文中还有一个不得不指出来的错误观点,那就是把当今世界面临的许多问题归咎于建立在分析思维基础上的现代科学的发展。首先,这与事实不符。中国在西方科学技术传人之前一直在主体上是个农业社会,但孕育了中华民族的黄河流域的生态情况在数千年的演进中还是严重地恶化了。其次,无论是古代的环境问题,还是现代的环境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并不是由于科学本身,而恰恰是由于人们对有关科学知识的缺乏或不足所导致的。第三,反科学的人士或守旧之士对科学的攻击“除了证明在采取某种新做法时应谨慎外,并不能证明别的什么”。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地承认,由于科学及其技术的后果比起前科学时期人类对自然的作用的后果要大得多,所以在科学的时代,谨慎的重要性不是减小了,而是加大了。但解决目前的问题,包括确定何种做法是谨慎的做法,归根到底还是要靠科学,而不是空喊几句“天人合一”的口号所能完事的。

作者简介:翟玉章,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210046

(责任编辑:杨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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