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的寂寞

2022-04-12 08:23:21 | 浏览次数:

在“智者的寂寞”总标题下,编集六篇文章,介绍五位清末民初的学者和一位外国学者。文章并非着意约写,编前也无既定设想,更无宏扬国学、贬黜西学乃至张扬激进或保守等宏伟意图。只是一些位作者不约而同地写了一些过气文人,描述了他们生前或死后不同类型的寂寞,编者加一总题,集中刊出(按生年先后排列)。中外古今,智者不免寂寞,这种现象,或可供今天的学人借鉴。

文前略引几句西哲的话,以为补白。这些话可供我辈自勉,却不是对这六位智者每一位之的评或描述。敬请鉴察!

学者理应成为“思想的人”。其责任可以归纳为“自信”。学者的职责是去鼓舞、提高和指引众人,使他们看到表象之下的事实。学者从事迟缓、无名而又没有报偿的观察工作。……这种人必须忍受公众的忽视,也不会有及时的名望。在他长期的工作准备时期,他肯定会经常表现出对于流行艺术的无知和生疏,并招致那些能人的鄙视,将他冷落一番。他必定有长时间的言语迟顿迹象,常常为了无用的东西舍弃该做之事。更糟糕的是,他必须接受贫穷和孤独——往往如此!他本可轻易而愉快地选择旧路,接受时尚、教育以及世人的宗教,可他宁可背起十字架,历经苦难去寻求自己的出路。

摘自《爱默生集》(上),赵一凡等译,三联版,第75页

天下何人还识君

高瑞泉

周作人臧否前清文人时,常持两项极为简单的标准:一看读不读佛书,二看他如何看待女人。倘若固守正统与异端的界域,排斥佛教;持男尊女卑之论,歧视妇女,其书必无足取。

能够顺利达标的,竟然并不很多,其中有一个叫俞理初。于是知堂便惋叹:清代“上下三百年此种人不可多得,深恐只手不能满也。”不仅如此,周氏更认定俞理初大可以登上中国思想史的“三贤”排行榜,另外两位是大名鼎鼎的王充与李贽。

对王充与李贽,读书界似乎可以吟一句“天下何人不识君”;而对俞理初,恐怕只能说是“天下何人还识君”了。

俞理初生于一七七五年,一生跨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中过举人,晚年主持惜阴书院,为最负盛名的“乾嘉学派”大师之一。林则徐修两湖通志、曾聘其为总纂,后来又为林则徐参订先人旧稿,而且积极支持严禁鸦片。因此,论公论私,都应与林则徐有相当的交谊。不过,俞理初死于一八四○年,未能看完林则徐在两广总督任上演出的悲壮幕,只能算个一脚踏在近代门槛上的人物。这与林的另一位好友、暴卒于一八四一年的龚自珍颇为相似。但两人身后的声名却相去甚远:龚自珍因为他的危言高论、想艳情,招惹了无穷的是非、激发了后来的维新志士;而且定庵的诗做得好,浪漫瑰丽,也为他博得了不少令誉。俞理初虽然治经学又兼通史学,对地理学与算学也都很有造诣,是一位极其浩博的大学者,他的《癸巳类稿》、《癸巳存稿》是清代两部著名的札记,还有一部自认不甚佳的诗稿刊行于世;但是,他始终只是一个落寞的文人。

其实,俞理初与龚定庵一样,也是晚清思想界开风气的人物,特别是他那些大大不同于正统价值标准的观念。实际上喊出了中国近代伦理思想变革的先声,成为近代人文主义的前驱。

且先来看俞理初的“四民观”。

绵延数千年的中国古代,以小农经济为主体骨架,“以农为本、以商为末”、“重本抑末”成为历代王朝的基本国策。与这种经济结构和经济政策相适应的,是“士农工商”的四民观。它表示商业是一种较低贱的行业、商业的人伦价值大大低于士与农,因而常被社会所鄙视。宋明以降,商品经济渐渐发展起来,清代康乾以后,商品的生产、流通与交换有了更为显著的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动造成了“四民”观的微妙变化。俞理初的观念反映了这一变化,他批评从商鞅开始的所谓“重赋抑末”的政策,因为“商贾,民之正业”,“四民皆王者之人”,所以对商人的职业歧视是毫无道理的。“商贾若是末,则圣王循天理不得因末为利,若云重征以抑末,则何如禁绝之,乃反诱而征之哉?”(《征商论》《癸巳存稿》卷二)一边鄙视压抑商业活动,一边又竭力从商业中获取厚利,这构成了强烈的讽刺。

大可玩味的是,俞理初承认商人的正当社会地位,主要的不是从经济发展的功用着眼,而纯乎出于人文主义精神;这同他主张禁烟,主要不是从经济、政治的利益着眼,而是从人文精神出发是一致的(他认为,鸦片使民贫穷,“尚可通变”,“使民弱,则所关甚大。”)出于这种精神,俞理初在评论人的商业行为时便十分通达。他援引《东京梦华录》:“市学先生,春社秋社重五重九,豫敛诸生钞作会,诸生归时多携花篮果实食物社糕而散。”并且点评道:“此固生财之道,近人情也”。这篇《师道正义》实在说得很妙。我决无意于引俞老夫子的话,为今日教师下海、学校破墙开店鼓噪,只是注意到俞理初承认:以正当的交换,去谋取物质利益,应当被社会认可;追求物质利益,本系人之常情。

余英时先生在《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中,将四民观的转变上溯至王阳明,因为王阳明晚年曾说过:“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这是一篇很值得注意的文章。但是,王阳明的“四民”观实际上是说四民都应当实践他的“道”,而且它的结果,即后来民间“四民”观的转变,是承认“士商农工”的秩序,仍然是一种等级伦理。而俞理初所强调的是“四民”作为人都是平等的,其间存有微妙而深刻的区别。

古代中国,教师的社会地位很特别,所谓“天地君亲师”、“一日为师、一世为父”,“师命不可违”等等都表明师生关系类似于君臣、父子那样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因而传统的“师严道尊”实质上是师生间不平等的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如此,旧时“孝道”所强调的常常是片面的权利与义务,“严父”体现的则是压迫子女的父权。俞理初借批评汉儒抨击了这种伦理关系:“不知古人言严者皆谓敬之,《易》与《孝经》皆然……岂有违圣悖经以严酷为师者?”(《严父母义》《癸巳存稿》卷四)换言之,俞理初反对在亲子或师生关系中,父母、教师对子女、学生采取严酷的态度,尽管他仍沿用父慈子孝、师严道尊等惯用语,但以一个“敬”字来诠释,透露出俞理初赞赏人格平等的消息。从中我们可以觉察到后来谭嗣同希望以“朋友”来取代五伦的先声。

俞理初主张人格平等的特别出色处,在于非常鲜明地主张男女平等,反对歧视、摧残、压迫妇女,呼吁妇女解放,可以说是近代女权运动的启蒙者。他对“男尊女卑”的传统陋习极为不满,写有一篇《女》,由经史诸子而至诗赋小说,广征博引,描述了男性社会中妇女的悲惨命运,表达了他深深的同情;对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观念,则予以强烈的抗议。他写道:“《白虎通》云:妻者,齐也,与夫齐体”,所以男女平权、夫妻平等,才是夫妇一伦的大义。

从男女平权的观念出发,俞理初严词批评习俗苛求妇女的片面贞操,抨击程朱“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吃人教条。他说,如果妇女不能“二适”,男子也决不应“再娶”,否则就是片面的义务,因为“女再嫁与男再娶者等”,岂能用二重标准去衡量男女双方。他坚持认为,妇女再嫁与否完全是他个人的事情,应当听凭其意志抉择,“其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斯可矣”。(《节妇说》《癸巳类稿》卷十三)

按旧时礼教,妇女守寡不改嫁谓节,妇女不字谓贞。如果说一个“节”字已经夺去了多少妇女的幸福,那么所谓“贞”就更残忍、更荒唐,因为“贞”要求女人为未婚夫终身保守童贞。俞理初批评道:

后世女子不肯再受聘者,谓之贞女。其义实有难安。未同衾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招乡党僚友,又何必有男女之分乎?此羞贤者未思之过。(《贞女说》《癸巳类稿》卷十三)并且愤怒地责问:“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则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劳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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