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县农村高危孕产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干预策略

2022-03-28 09:40:34 | 浏览次数:

【关键词】孕产妇;高危妊娠;农村

【中图分类号】R1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555[2007]01-0091-01

高危孕产妇是影响产科质量的一个直接因素。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实施,农村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订干预措施,采取有效手段,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产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得到不同的健康医疗服务,改善妊娠结局,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至关重要。

1存在的问题

对我县1981年1月~2004年12月56例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显示存在如下问题:

1.1学历因素 基层妇幼卫生专业人员学历层次低,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偏低。全县基层妇幼人员106人,大专以上学历8人,中专68人,高中30人。对高危妊娠分类,特别是产时高危仍有偏差,识别高危能力低。

1.2经济因素 受山区经济制约,人们健康意识淡薄,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表现在孕期不到医院产前检查或检查次数少,造成高危孕产妇的漏管漏监。

1.3漏报现象严重 高危孕产妇的漏管、漏监、漏报现象仍较严重。从我县2003年度对全县孕产妇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高危孕产妇漏报率达56%,产时高危漏报占80%。

1.4救治不及时 随着卫生经济体制的改革,乡镇卫生院为追求经济效益有滞留高危孕产妇现象,致使严重高危孕产妇得不到相应的医疗救治。

1.5人口不足 基层妇幼人员严重不足,装备不到位。我县27个基层卫生院中7个卫生院只有1名妇幼保健人员,卫生院产科抢救基本设备不足,造成就地抢救措施不得力。

1.6缺乏救急交通工具 由于我县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加上大多数基层卫生院没有运送孕产妇尤其是急救病人的车辆,致使一些孕产妇、新生儿失去抢救的机会。孕产妇死亡回顾性调查结果显示,死亡地点在途中、家中,基层卫生院占59%。

2干预策略

2.1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制订完善的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工作常规,保证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用筛查、登记、监护、转诊、随访等方式,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高危孕产妇按其危险程度得到不同的保健医疗服务。解决妇幼保健人员、保健员报酬,使高危孕产妇监护管理到位。

2.2抓好人员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分期、分级培训妇幼人员、保健员、接生员,学习高危孕产妇尤其是产时高危的定义、分类、管理程序,推广适宜技术,强化产科出血防治,进一步提高她们识别高危特别是产时高危的能力,使高危孕产妇能得到及时的监护、转诊、治疗和救助。

2.3加强县、乡镇,特别是中心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争取政府、财政和外援的支持,特别是政府向基层政策性倾斜,加大投入增添基本设备和必要的产科抢救设备,提高机构应急能力,建立、健全产科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孕产妇和围产儿抢救措施。建立和完善县级中心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绿色生命通道,使区域内发生的高危孕产妇特别是产时高危能被及时就地抢救,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2.4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计划外孕产妇的管理,发挥卫生部门的技术优势,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合作,调动计划生育人员和保健员、接生员的积极性,将流动人口孕产妇逐个登记建册,进行高危筛查、监护、转诊,并在收费上给予一定优惠。

2.5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各种传媒、板报、宣传资料,开设孕妇学校、科学育儿学校和人际交流等手段,广泛宣传妇幼保健孕期保健知识,把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到每一个家庭。

2.6发挥县保健院对基层妇幼的业务指导作用,定期派出产、儿科技术骨干,深入基层调查分析,针对影响我县孕产妇、围产儿死亡主要因素提出对策。

2.7购置孕产妇急救的交通工具,减少因缺乏交通工具而致的孕产妇死亡。

2.8加大特困孕产妇医疗救助力度,争取政府、外援的支持,开展社会贫困救助,建立相应的医疗救助制度,把高危孕产妇的救治社会化。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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