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失范行为的自我检视与问题规避

2022-03-19 14:35:51 | 浏览次数:

摘    要  教师行为失范在现实教学环境中并不罕见。解决教师的失范行为的目的是净化校园教育的环境,保障学生生理心理的健康发展。通过设立教师自评量表、提供自我评价和自我分析的框架体系,教师之间匿名互评,积极搭建校内流动的举报或投诉机制,适当提高部分教师的薪资福利待遇等手段,可以改变教师失范行为频发的现状。

关键词 教师失范 语言暴力 失范行为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以身作则、关爱学生是教师不可回避也不容置疑的责任,然而伴随着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调。网络上报道了一些“失范”乃至于“失德”的教师,他们以教师的个人身份,做出了许多破坏教学秩序、危害学生健康发展、违背教学伦理、干扰师德师风建设的行为。这些行为和事件极大地抹黑了教师群体的形象,也破坏了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致使家长、学生与教师、学校产生隔阂,乃至于对立。种种现象和矛盾表明,教师的失范行为必须加以遏止,也有必要加以讨论和分析。

一、教师行为失范的自我检视

教师的失范行为和教师的日常教学活动息息相关,为了更好地调研教师行为失范的具体表现和形成原因,笔者尝试制作了问卷,在景德镇随机抽取了三所中小学校进行调研,并总结得出以下数点教师行为失范的内因与外因。

1.教师行为失范的内因

(1)急功近利,忽略了教学的本质价值。由于考试的选拔淘汰机制,眼下很多家长和教师都将学生的考试成绩、竞赛名次看成是学生学习的最终目的。在“唯分数论”的影响下,很多教师形成了“一切为了分数”的教育价值观。不论是课外的有偿补习,还是通过辱骂、体罚来激发对方的奋斗精神,都可以看成是“唯分数论”影响下的价值取向。教师采用一切办法,甚至无所不用其极,最终目的只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然而这种行为忽略了教学伦理,也忽视了教育的本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书的目的是为了育人,过度追求教学效果、追求所谓的“成绩”,只会因小失大,错失学生的信任和育人的关键时机。

(2)将教学工作看成是“养家糊口”,忽视了教书育人的特殊性。教育工作是一项智性工作,它既包含了知识层面的“术”,也包含了道德层面的价值观培育的“德”。现实的教学环境中,一些教师只是单纯从工作和任务的角度去看待教育、看待教师的身份。在这种心理认知的影响下,一些教师忽略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将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看成是谋取私利的资源。在这种价值观的影响下,一些教师开始向家长允诺给予学生“特殊照顾”,并借此索贿;更有一些教师在教师节、劳动节、妇女节等节日直接向家长索要“表示”和“谢礼”。除了这种以权力和资源交换好处的教师失范行为之外,另一些抱有同等价值观的教师,对教育工作没有热情,每天上课照本宣科,不钻研教学技巧,不备课,甚至对教授的内容正确与否都不甚清晰。“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拿多少钱办多少事”是这一类教师做事的准则,也是教师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导致的失范行为。

(3)教师放大了权力感知,缺少反思、民主和尊重。由于班主任主要肩负着管理学生、维持班级日常教学秩序等职责,一些班主任对班级掌控的边界意识也存在着问题。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失范是管理失策、关系失衡的综合结果。如某班级学生早晨早读课迟到,教师常常以厉声批评、罚没零花钱和手机、让学生负责打扫班级卫生等与迟到行为不相关的惩罚来规训学生的行为[1]。在班级内部秩序要求的设置上以自己的喜好为标准,如禁止班级内女生留长头发,必须全部剪成齐耳短发;禁止男生在课间打篮球。实施的惩罚往往也和学生犯错的实际问题脱节,譬如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惩罚则是让两个学生为班级购买清洁用品。教师此类失范行为将导致班级内部朝两个极端发展,一是教师在班级内有极高的权威,学生只敬畏、不亲近;二是教师在班级内部威信全无,学生对教师的指令阳奉阴违,并在背后对教师加以嘲讽,两种情况的发生都表示班级内部教育的失败。

2.教师行为失范的外因

(1)校内缺少监察体系对教师的行为进行监督。一般来说,教师行为失范影响的主要是学生和家长两个群体。然而由于我国缺少对教师行为失范的举报机制,缺少校内向上报告的直接通道,转学和入学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很多家长和学生害怕遭到教师的打击报复,不敢举报教师的失范行为。教师失范行为很少被家长实名举报,就导致一些教师有恃无恐[2]。这也是教师行为失范风气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之一。

(2)教师的基本收入过低,生活消费难以为继。我国教师收入的地区差异较大,但普遍来看,大多数一线教师的基本工资都不高。以景德镇为例,教师每月收入约为三四千元人民币,而2018年景德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 819元。教师收入只能够达到地区人均收入的中下等水平。而本地实行的是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奖金只能够在年末时获得。某种程度上,这种不均衡的收入表現和日常大量的工作投入,导致一部分教师心理失衡,最终引发了向家长索贿、在节假日有偿补课的现象。

(3)教师缺少合理的升迁途径,导致“道德自弃”的境况。除却实际的收入问题,目前教师的升迁渠道也比较狭窄,提供给青年教师的职业升迁选择较少,因此,一些教师眼看升迁无望,便放弃了教师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自律,自暴自弃,通过有偿补课、滥用班级内部的权力等方式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或是凭借此种方式获得更大的掌控感和自我效能感。

二、教师失范行为的问题规避

上文分析了数条引发教师失范行为的诱因,这些诱因一方面反映出当前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所面临的诱惑,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教师在投身教育事业时面临的现实困境。想要杜绝教师的失范行为,首先应当从引发教师失范行为的客观原因入手,辅之以教师的自查自纠,自我检视。

1.设计教师自评量表,为教师提供自我评价和自我分析的框架体系

在调研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些教师对失范行为认识不清,许多教师掌握不好批评语言的尺度。例如调研中某一位管理学生课间操的体育教师在维持课间操纪律时,通过校园喇叭广播:“五年级的某两位同学,你们这么爱说话,我就把你们拎上领操台说,让全校同学见识一下你们的口才”。这种话语乍一看并不包含粗话和严重的负面否定,但它在后期会引发同学的效仿,间接引发同学之间的欺凌和嘲笑。笔者在询问一些教师对这一案例的看法时,只有很少一部分教师认识到这样的语言是不合适的。因此,笔者认为,要想纠正教师的失范行为,首先得明确教师失范行为的范围。在这一基础上,学校可以通过统一收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教师不当行为的反馈,制作自评自测量表,量表应涵盖本校教师大部分日常教学的不当行为,并且由校方主持对不当行为进行分级。通过测评分数,使得教师能够对日常教学中的态度、能力表现有基本的认知,在教师失范行为持续造成危害之前,帮助教师自查自纠。

2.教师之间针对教学、管理、师风师德三方面匿名互评

除了通过量表自查自测之外,教师之间相互评价、相互分析也是规避教师失范行为的必要手段。和学生相比,一方面教师更了解教学的原理,也更熟悉教学中所面临的问题。教师之间匿名的相互评价一方面可以提高教师发现失范行为的概率,避免失当行为造成更大的危害,有利于管理者及时纠偏。另一方面教师之间互评也客观提供给教师以自我审查、自我审视的机会。特别是在评价其他教师是否存在失范行为时,也能够提醒评价教师自己规避失当行为。

和教师自测及学生申告相比,教师互评有利于教师提高专业教学素养。在教学、管理方面,或许只有教师与教师之间才有评价的发言权和参考意义。譬如调研过程中出现一例某校代课教师因为班级考试成绩连续几次不理想而被家长投诉的案例。家长以“教师不负责任、不备课、上课不认真”为更换教师的理由,而实际的调研和考察发现,班级考试成绩不理想是因为代课教师注重课本教学,忽略课外拓展训练引发的连锁反应,并非是教师的态度和道德引发的行为失范。校方应当着重注意和强调该青年教师快速提高自己的授课水平,关注与考试相关的内容,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听任家长投诉该教师没有师德。教师之间互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以及从专业技能角度提升教师的水平,避免因为误解引发对教师失范行为的误判。

3.积极搭建校内举报、投诉、反馈教师失范行为的渠道

教师行为失范往往是隐蔽的。首先是部分失范行为影响的具体范围比较窄,如教师向家长索贿,如果家长不加以反对,那么班级以外人员很难得知此事;其次是失范行为具有模糊的特性,如教师有偿课外补课,家长常常将有偿学费称为“礼金”“辛苦费”[3],很难切实纠正和追查;最后是教师失范行为偶尔伴随着侮辱的特点,如教师对某学生施以语言暴力,该生因为羞耻和害怕,不愿主动告知家长和其他教师,那么该教师的语言暴力就很难被外界所知。校方可以主动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定期接受家长和学生的反馈,并对反馈内容加以调查,对严重的教师失范行为做出公开批评,构建良性的校园公共教学秩序。校方也可以通过定时随机抽检教师是否可能存在失范行为,在必要时,校方甚至可以依据教育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将影响严重、又不愿改正的教师上报教育部门,以此来敦促其纠正失范行为。

4. 适当提高青年教师的薪资福利待遇,避免教师结构性贫困引发行为失范

在前文中也提到,目前我國各地教师薪资水平差异较大,一些教师的收入很低,无法保证日常生活开销。因此,校方也可以从实际出发,尝试给经济基础较差的青年教师一些福利保障。例如提供青年教师可以休息和生活的宿舍,免费向青年教师开放校内的食堂、浴室,开展校内青年教师教学技能评比,并根据教师的教学技能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从现实层面缓解教师因为物质资源不足引发的失范行为,还校园一片清朗的教学环境。

参考文献

[1] 沈杰.中小学教师矫正行为失范的策略误区及其修正——基于苏霍姆林斯基的自我教育思想[J].课程教学研究,2018(06).

[2] 安春娟. 小学教师行为失范对学生影响的质性研究[D].天水:天水师范学院,2017.

[3] 李婉婷.对当前部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失范的思考[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29(13).

[责任编辑:白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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