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学校应急预案包括哪些
学生心理健康预警与危机处理预案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小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升学压力、人际关系压力、生理烦恼等,因而容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心理危机事件,为了能够及时干预、处理,力争排除或减小危机带来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界定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这里特别界定为“因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对个体或群体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与威胁的事件,或引发学生个体或群体的阳性精神症状的事件”。比如:因个体生活事件导致学生情绪失控,妄想同学、老师等要害他,而产生不能自控的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想法;
或者如“火灾”、“地震”等社会性灾难事件导致的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学生心理健康预警等级的划分 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一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躁狂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严重抑郁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
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三、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排查评估 排查工作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可以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高危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防患于未然。
各年级应每月一次组织班主任、学生会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广泛深入学生,通过关心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并上报学年级汇总。各年级应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排查出的情况进行评估,共同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帮扶方案,实施分级干预。
对于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各年级要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的老师和班主任约谈辅导;
对于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学生,应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对于处于心理健康三个预警等级状态的学生,启动该预警等级对应的处理程序。
排查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1)日常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患严重身体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业困难的学生;
(3)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4)迷恋上网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5)遭遇突发事件或家人、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9)既往有轻生倾向或家族中有轻生倾向的学生;
(10)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性困扰、对社会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预警处理办法及程序 (一)预警处理办法 一级预警由事件当事人所在年级上报学校政教处、保卫科,再由保卫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学校及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等级,2个工作小时内,启动相应的危机处理工作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预警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年级组、政教处、保卫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年级接报后尽快了解事件当事人信息,确定当事人姓名、身份情况,并立即与当事人直系亲属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来学校;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召开信息沟通会议,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危机发展状况,各部门提出相应对策,确定执行措施;
(4)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周内,由学校学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一步召集相关信息沟通会,了解进展情况和调整处理措施;
(5)由相关学院指定专人全程负责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证据;
(6)危机事件发生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要及时对危机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进行心理干预,此时的危机干预主要采取团体辅导的形式进行,团体辅导的领导者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事件当事人应由当事人直系亲属及时送相关医院。若当事人直系亲属不能及时赶到,则由相关学院及时拨打110并送相关医院,相关年级及时取得当事人直系亲属的委托授权,协助办理有关诊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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