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2021-11-14 11:03:38 | 浏览次数:

2020年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 师生身体健康,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 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 查验范围:
所有入园新生 三、 查验时间:
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 查验内容:
1. 有无预防接种证。

2. 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 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具体要求:
1.责任分工:由分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园长牵头,保健室 具体安排组织,在辖区医疗机构的统一要求下,班级老师负 责宣传与收发幼儿预防接种本,由辖区医院专业医师(或幼 儿园保健医)进行查验记录,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

2. 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家 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3. 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交幼儿园 查验,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4. 严禁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入园。

5. 幼儿园对幼儿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 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检查。

6. 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 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 任。

2020年**月**曰 篇2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幼儿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责任制,抓好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幼儿园是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场所,一旦传染源引入,极易引起局部暴发流行。我们要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必须统筹兼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幼儿园对风疹、腮腺炎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和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等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制意识,及时报告疫情。

各班级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发现幼儿园患呼吸道等传染病,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限向幼儿园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三、规范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各班级要坚持晨检和巡回健康检查制度,发现有发热、出疹、腮腺炎、腹泻等症状的幼儿园,应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并及时督促患病幼儿家长到园,带领幼儿去医院治疗,及时了解掌握病情。幼儿园发生暴发疫情后,要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的工作要求,实施必要的消毒处理、疫苗应急接种、密切接触者隔离和停课等预防和控制措施。

四、坚持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效果。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保护易感人群。风疹、麻疹、腮腺炎、水痘和病毒性肝炎等大多数传染病已经有免疫效果确切的疫苗,是预防和阻断疫情发生蔓延的治本之策。各班主任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科学防治,把相关疫苗接种作为防病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研究制订幼儿园常见传染病免疫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要经常性保持室内室外环境的整洁,教室等场所的空气要保证流通。开展多形式的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卫生防疫健康宣传的强大声势,使广大幼儿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知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病措施,抵御疾病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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