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醒函】过节廉洁自律提醒函

2021-11-08 19:56:46 | 浏览次数:

春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醒函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xx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辛勤工作在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安康、x年吉祥! 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特别是收送礼品礼金、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和名贵特产等; ★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事成于气正,业兴于风清。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节做起,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广大群众和网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或反映 “四风”问题。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将认真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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