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就业扶贫工作计划 [人社局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计划]

2021-11-08 19:44:25 | 浏览次数:

人社局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的职能作用,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X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对全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集中开展就业扶贫,进一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培训针对性,建设高质量扶贫车间,加大扶贫专岗开发力度,及时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提高就业扶贫成效,确保贫困家庭就业率达到X%以上。

二、主要措施。(一)梳理最新文件,加强就业扶贫政策宣传。重新梳理最新就业扶贫政策,编印就业扶贫政策手册,下发到每一个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手中,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都能享受到就业扶贫政策。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

(二)做好需求调查,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数。开展好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培训需求两项调查摸底,扣好就业扶贫第一粒扣子。确保全年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中未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要真实有效,更新动态及时,人员信息核实率达到X%以上,就业率达到X%以上。

(三)就业结合产业,建设高质量就业扶贫车间。依托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工业园区、加工型企业等扶贫产业,支持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对有名无实、未有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进行全面清理,同时依托X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扶贫车间进行监测,动态掌握、及时调整。重点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加工型和农业加工型企业到乡镇、村委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落实就业扶贫车间相关扶持政策。对就业扶贫效果好的进行重点扶持,实现扶贫车间建设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四)结合就业需求,因地制宜持续开发扶贫就业专岗。统筹考虑乡村建设实际需要,鼓励乡镇、村委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颐养之家”和农村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等社会服务类扶贫就业专岗,重点安置无法外出就业、外出就业意愿不强的贫困劳动力和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劳动力,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待遇。在脱贫攻坚期间,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开发X个扶贫就业专岗。

(五)促进转移就业,落实就业扶贫政策。进一步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加大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力度,推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进城就业和外出务工。搭建贫困劳动力用工服务平台,每年要举办X次以上扶贫专场招聘会,每季组织X次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贫政策,对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省内县外X元、省外X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对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不含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X年及以上的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给予X元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X个月的就业扶贫车间和人社部确定的就业扶贫基地,每吸纳X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X 元补贴;
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X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按年给予X元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按不超过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X%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补贴标准分别上浮X%和X%,并给予每天X元的生活费补贴和X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六)开展就业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开展多种形式和多种模式的技能培训,保证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参加一次培训,促进提高就业技能。

(七)做好跟踪服务,持续规范就业扶贫工作。持续对贫困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并将服务效果规范填写、及时更新在贫困户的《X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信息采集表》内,加强就业扶贫的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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