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_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

2021-11-08 18:51:37 | 浏览次数:

XX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为:
一、启蒙教育 1、党支部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使党外群众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2、本人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入党申请人 经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研究、审议,将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三、入党积极分子 1、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培养联系人也需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考察。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的的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共青团员为发展对象的,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

6、将发展对象名单上报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审定。

7、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8、将审定结果报与内蒙古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审批。

四、发展对象 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经党支部大会审议后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五、发展对象(序前) 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2、对发展对象进行党校培训并进行结业考试,为培训合格的颁发结业证。

3、向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

4、党支部准备下列材料报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审查:(1)入党申请书 (2)自传(3)政审材料(4)党校培训结业证 (5)思想汇报(6)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7)党内意见(8)群众意见 (研究生需准备征询导师意见书) 5、支部填写《发展党员档案表》,同时将发展党员材料送交内蒙古大学党委组织部预审。

6、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7、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8、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介绍人意见”。

9、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并将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10、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并签署意见。

11、报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审核。

12、报内蒙古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审批。

六、预备党员 1、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2、党支部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3、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宣誓。

4、预备党员定期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5、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6、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进行审查。

7、将审核结果报与内蒙古大学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审批。

8、对预备党员进行中期考核。

七、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及时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2、预备党员本人定期向党支部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3、党支部提出意见,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并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5、将结果报与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进行审核。

6、将审核结果报与内蒙古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审批。

7、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时间半年至一年,只能一次),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八、正式党员 1、与本人谈话,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2、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等,存入本人组织档案,由所在党支部统一保存。

            XX学院党总支 2016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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